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4 > 盟行署组成部门

2024年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sthj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34134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盟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生态环境工作为重点,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及时发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信息,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健全网站目录、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流程,主动全面公开工作动态、重点领域信息、生态环境质量、行政处罚、建设项目环评、双随机等各类信息,在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共 647条。

今年本单位本年未新制作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24年,按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网络申请,目前均已按时限、依程序严格做好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强化信息工作管理,建立并健全信息及内容发布和审批制度,严格按照《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规定,责任到人。由局办公室对各部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内容进行公开保密审查审核,统一把关,确保公开的内容不出现错敏,不在未采取审核情况下直接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管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查,充分发挥政府公开平台作用,围绕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专题专栏等重点功能,着力提高政务公开集约化和信息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积极配合盟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监测及年度第三方评估问题开展自查整改,有效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保障各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发布信息还存在错敏表述情况;二是信息公开有不及时、内容不够完整情况;三是有信息发布时间不一致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校制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准确、无错敏表述;二是加强与各科室和二级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三是常态化做好网站发布信息审核,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问题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数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政务公开各项评估整改工作。

(二)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全盟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围绕公众关注热点,强化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

(三)2024年,我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全文下载]附件下载关闭 打印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4>盟行署组成部门
2024年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sthj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34134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盟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生态环境工作为重点,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及时发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信息,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健全网站目录、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流程,主动全面公开工作动态、重点领域信息、生态环境质量、行政处罚、建设项目环评、双随机等各类信息,在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共 647条。

今年本单位本年未新制作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24年,按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网络申请,目前均已按时限、依程序严格做好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强化信息工作管理,建立并健全信息及内容发布和审批制度,严格按照《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规定,责任到人。由局办公室对各部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内容进行公开保密审查审核,统一把关,确保公开的内容不出现错敏,不在未采取审核情况下直接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管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查,充分发挥政府公开平台作用,围绕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专题专栏等重点功能,着力提高政务公开集约化和信息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积极配合盟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监测及年度第三方评估问题开展自查整改,有效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保障各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发布信息还存在错敏表述情况;二是信息公开有不及时、内容不够完整情况;三是有信息发布时间不一致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校制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准确、无错敏表述;二是加强与各科室和二级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三是常态化做好网站发布信息审核,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问题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数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政务公开各项评估整改工作。

(二)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全盟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围绕公众关注热点,强化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

(三)2024年,我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