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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24-02063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9-03
公文时效:

关于印发“业扩工单+专业联动”管理模式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纪检监察部、计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营销服务部、工程建设部、物资管理部、配电带电作业处、物资供应处、调度管理处、信息通信处、各营销服务支撑单位、供电分支机构:

按照公司2024年“两会”和2024年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为推进解决业扩报装领域前端需求和后端保障力度不匹配的问题,完善业扩报装领域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现印发“业扩工单+专业联动”管理模式实施细则,请各相关部门、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阿拉善供电公司“业扩工单+专业联动”管理模式实施细则

 

2024年9月2日       


 

附件

 

“业扩工单+专业联动”管理模式实施细则(试行)

 

为更好实施“业扩工单+专业联动”管理模式,搭建起前端客户需求感知敏锐、后端保障服务有力的业扩报装服务体系,根据集团公司客户服务委员会和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关于业扩报装相关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原则

(一)分类分级、精准管控按照电压等级、供电难易程度、业扩配套电网工程的投资规模,对各类业扩报装业务进行分类分级,精准管控。

(二)理清职责、协同高效。按照提升服务质效、便于规范管理的原则,明确前端需求和后端保障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确保所有环节能够高效衔接。

(三)科学评价、保障时限。按照业扩工单的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职责,精准发现各环节部门、单位的问题,能够对服务质效进行科学评价。

二、“业扩工单+专业联动”管理模式的定义

“业扩工单+专业联动”管理模式是指以客户用电需求为导向,以前端客户需求驱动后端营销、计量、生产、计划、基建、物资、调度等各专业高效协调联动,全方位保障业扩报装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并在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基础上,能够实施有效监督评价的业扩报装管理模式。

三、各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

(一)营销服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并进行全过程管理。

2.负责客户受电方案、计量方案、电价方案、电力交易方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业扩工单+专业联动”管理模式的落实和相关配套制度的修编完善。

4.负责对辖区内业扩报装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价考核,监督各部门、单位“三零三省”政策的落实情况。

5.负责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装置的管理工作。

6.负责参与辖区内220千伏、110千伏客户现场勘查及接入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

7.负责参与新出10千伏及以上线路用户和原有35千伏及以上线路增容改造供电方案(含接入系统方案)评审、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二)生产技术部工作职责

1.负责新出10千伏及以上线路用户供电方案中接入方案制定,其他10千伏接入方案制定工作的监督、指导及管理工作。

2.负责10千伏及以下“三零三省”业扩配套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10千伏工程是指不影响配电网规划方案实施的,现有10千伏配网线路延伸或局部配电网的改造工程)。

3.负责因业扩报装引起的公用变电站间隔的改造、二次完善工程的管理,10千伏间隔新建(扩建)项目的管理。

4.负责参与新出10千伏及以上线路和原有35千伏及以上线路增容改造用户现场勘查、受电方案审核、设计文件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及送电工作。

5.负责参与辖区内220千伏、110千伏客户现场勘查及接入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

6.负责公司所属变电站间隔的管理,定期更新电网及供电设施负荷接带能力信息。

7.负责组织制定受限电网设施清单,开展受限信息发布工作。

(三)计划发展部工作职责

1.负责由业扩报装引起,涉及变电站新送出10千伏及以上线路或与配电网规划紧密衔接的线路改造工程的前期工作。

2.负责由业扩报装引起,涉及变电站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间隔新建工程的前期工作。

3.负责其他10千伏以上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的前期工作。

4.负责参与新出10千伏及以上线路用户现场勘查、供电方案(含接入系统方案)评审、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220千伏、110千伏用户现场勘查、接入方案编制、评审工作。

7.负责公司所属变电站间隔的审批工作。

8.负责根据新增用电负荷预测情况,适时调整电网建设规划。

(四)工程建设工作职责

负责开展职责范围内业扩配套电网工程管理。

(五)调度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调度职责范围内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计算、电网设备启动方案编写,以及用户受电设备启动方案的审核工作。

2.负责辖区内110千伏及以下用户调度协议的起草及签订。

3.负责辖区内110千伏及以下业扩项目停(送)电计划安排。

4.负责220千伏及以上业扩项目停(送)电计划申报。

5.参与辖区调度职责范围内新出10千伏及以上线路用户供电方案审查、电能质量评估报告及治理方案审核、设计文件审查、监控信息规范审核、监控信息接入验收、竣工检验、送电、监控业务评价等工作。

6.负责发布22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变压器、线路可开放容量和停(送)电计划信息。

(六)信息通信处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10千伏及以上用户供电方案中信息通信相关内容审查,通信设施接入相关工作。

(七)客户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用户新装、增容业务申请。

2.负责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10(6、20)千伏、35千伏电压等级电力用户现场勘查、供电方案制定与答复、设计图纸审核、中间检查、竣工验收、业务收费、送电、资料归档。

3.负责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110千伏、220千伏电压等级电力用户供电方案编制、供电方案答复、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业务收费、送电、资料归档。

4.负责参与职责范围内110千伏、220千伏电压等级用户接入系统评审、供电方案方案制定、设计图纸审核。

(八)电能计量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参与职责范围内用户现场勘查、计量方案制定、供电方案(含接入系统方案)评审、设计文件审查、验收、送电工作。

2.负责职责范围内业扩配套计量装置的管理以及业扩报装引起的计量装置的安装工作。

(九)负荷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参与职责范围内用户业扩报装全过程管理。

(十)旗县供电分公司工作职责

1.负责职责范围内业扩报装业务实施,落实上级单位业扩管理相关规定。

2.负责职责范围内高低压用户业扩报装全过程管理。其中生产专业负责接入方案的制定,营销专业负责受电方案的制定。

3.负责职责范围内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

四、工作原则

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市场意识、服务意识,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供电服务监管要求,严格遵守集团公司供电服务规定,按照“主动服务、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原则,开展业扩报装工作。

“主动服务”原则,指强化市场意识,前移办电服务窗口,由等待用户到营业厅办电,转变为客户经理上门服务,搭建服务平台,统筹调度资源,制订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产品套餐,提升服务效能。

“一口对外”原则,指健全高效的跨专业协同运作机制,各级客户服务中心及供电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用户报装申请,承办业扩报装具体业务,并对外答复用户;计划、生产、营销、工程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流程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便捷高效”原则,指精简手续流程,推行“一证办电”“刷脸办电”“一网通办”;畅通“绿色通道”,拓展服务渠道,推行同城异地受理;深化业扩全流程信息公开与实时管控应用,实行全环节量化、全过程管控、全业务考核。

“三不指定”原则,指严格执行国家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相关规定,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提供办电服务,严禁以任何形式指定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切实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办事公开”原则,指坚持信息公开透明,通过客户服务大厅、“蒙电e家”手机APP、95598网站、蒙速办等渠道,公开业扩报装服务流程,工作规范,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等内容;提供便捷的查询方式,方便用户查询设计、施工单位,业务办理进程,以及注意事项等信息,主动接受用户及社会监督。

五、业扩工单+专业联动”实施内容

(一)申请受理阶段联动管理

申请受理工作应由业扩报装业务受理人员及其上级管理人员负责,未按要求受理并启动工作票或随意终止工作票的责任,由相应的业扩受理人员及其上级管理人员承担。申请受理阶段由业扩受理人员与“双经理”建立联动关系。

1.业扩报装受理人员负责业扩报装业务的受理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客户用电需求,除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用户无法按照容缺受理、一证办电要求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且在营销信息系统内未找到相应有效办电资料的。

2)用户无法按要求提供其他国家、自治区和阿拉善盟规定需在用电报装时提供办电资料。

3)其他明显不符合用电报装要求的客户需求和已经通过其他渠道统一办理用电报装手续的客户需求。

2.业扩受理人员收到不符合要求的客户用电需求时,应向客户详细解释不予受理的相关依据。

3.业扩受理人员收到应由其他单位办理的客户用电需求时,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应的工单分派至业务办理单位,并通过电话告知。

4.业扩报装工单启动后,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分公司应第一时间指定客户经理及工程经理,客户经理应第一时间联系客户。

5.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业扩工单启动后,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审查客户报装资料的合法性,1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方式将报装内容传递至计划发展部,报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装时间、负荷清单(含重要等级)、节能批复文件、客户联系方式等。

(二)现场勘查阶段联动管理

现场勘查阶段应由客户经理及其上级管理人员负责进行组织,未按时间要求开展现场勘查产生的问题责任,由相应的客户经理及其上级管理人员承担。现场阶段由客户经理与应参与现场勘查的技术室(班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建立联动关系,由客户经理负责汇总勘查信息。

1.申请受理后,客户经理应按公司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现场勘查工作,低压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具备直接装表接电条件的,应在勘查时一并完成装表接电;T接至10千伏(35千伏)公线,不涉及新建线路的高压单电源业扩项目,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并完成供电方案答复,其他高压业务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特殊情况可使用云勘查系统进行远程勘查。

2.现场勘查时,应由客户经理按照勘查工作要求和现场勘查专业需要,向各现场勘查专业管理人员或专业管理部门、单位发起勘查通知,如勘查人员无法到达现场勘查时,应及时授权或指派其他人员代为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却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应由上一级管理人员参加,无法按时间要求参加勘查,产生的责任由相应专业的管理班组或部门(单位)负责。

3.现场勘查时客户经理应该按照集团公司电网投资原则,初步拟定简要投资方案,既明确是否符合“三零三省”相关投资政策,如现场情况较为复杂,无法拟定简要投资方案的,由营销专业初步拟定。

4.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时,可终止现场勘查:

1)已经确定公网受限无法接入,且该受限信息已经发布的,但暂未明确改造方案或改造项目无法在该工单规定完成时限内完成改造的。

2)已经确定附近无电源点,并由相关专业管理单位或部门以书面形式明确无法供电的。

5.终止现场勘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客户中心办理的新装增容业务,由生产技术部向客户经理详细解释受限情况。生产技术部先行答复后期的新建改造信息,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经理终止现场勘查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以下其中一种答复客户的方式:

A:现场不具备供电条件,请对接计划发展部答复后期的新建改造信息。

B:暂不具备供电条件,受限的公网已经/计划纳入改造项目或正在新建其他公网,预计某年某月某日可接入。

如生产技术部无法明确新建及改造信息的,由计划发展部结合生产技术部的答复意见进行答复客户经理。

A:不具备供电条件,计划发展部暂无任何新建、扩建和改造计划。

B:暂不具备供电条件,受限的公网已经/计划纳入某某工程项目或正在新建其他公网,预计某年某月可接入。

C:暂不具备供电条件,利用应急资金立项解决,预计某年某月可接入。

2)供电分公司办理的新装增容业务,由供电分公司生产技术室,向客户经理详细解释受限情况后期的新建改造信息,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经理终止现场勘查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以下其中一种答复客户的方式:

A:现场不具备供电条件。

B:暂不具备供电条件,受限的公网已经纳入改造计划或正在新建其他公网,预计某年某月某日可接入。

2)客户经理应按照生产专业的答复,耐心向客户解释无法接电的原因,现场不具备供电条件的终止该工单,暂不具备供电条件的应按要求进行“暂缓”处理,超出时限规定一半以上,无法接入的,应进行终止但应保存客户已经提交的办电资料,并纳入项目储备库。

(三)供电方案制定阶段的联动管理

制定供电方案阶段由客户经理与应参与供电方案制定的技术室(班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建立联动关系。其中:

1.接入方案:生产技术部负责新出10千伏和35千伏线路用户接入系统方案的制定工作,生产技术部与应参与系统方案制定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建立联动关系;计划发展部负责110千伏电压等级以上用户接入系统方案的制定工作,计划发展部与应参与系统方案制定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建立联动关系;分公司生产技术室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其他用户接入方案的制定工作,并与应参与接入方案制定的相关专业管理班组建立联动关系。

2.计量方案:电能计量中心负责新出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计量方案的制定工作,电能计量中心与应参与计量方案制定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建立联动关系;其他新装、增容业务的计量方案由分公司营销室负责制定,并与应参与计量方案制定的相关专业管理班组建立联动关系。

3.计费方案:营销服务部负责35千伏电压等级以上用户计费方案的制定工作;其他电压等级新装增容业务的计费方案由客户服务中心、分公司营销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投资方案:生产技术部、计划发展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结合供电方案,对照营销专业拟定的初步投资方案,按照“三零、三省”政策制定相应的配套投资方案,明确投资界面、投资方案及投资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并以书面形式在出具供电方案时,同步明确答复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在向客户答复供电方案时,应同步答复投资方案,并详细告知电网投资原则,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文件,便于客户及时高效开展客户侧受电工程初步设计。因特殊情况,客户自行投资建设应由公司配建的配套电网项目时,客户经理应详细记录客户自愿投资相关情况,作为备查材料

(四)设计审查阶段联动管理

设计审查阶段,客户经理与参与设计审查的各专业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和单位形成联动关系,参与设计审查的各专业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对其应审查的内容负责。

1.本文所指设计审查仅针对重要电力用户、居民住宅小区用电报装业务,其他不实行设计审查的高压用户,在竣工检验时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受电工程设计说明书。

2.收到客户设计审查申请后,客户经理应该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设计审查。客户经理按照设计审查要求,向应参与设计审查的专业管理人员或专业管理部门、单位发起设计审查通知。参与设计审查的专业管理人员或专业管理部门、单位应按时间要求及时参会并开展审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却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应由上一级管理人员参加,无法按时间要求参加审查,产生的责任由相应专业的管理班组或部门(单位)负责。

3.受电工程设计审查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3个工作日,客户经理汇总整理设计审核意见后一次性书面答复客户,并将《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审核意见单》扫描上传至营销信息系统,告知客户下一环节需要注意事项。

(五)工程实施阶段联动管理

工程实施阶段,配套电网工程由项目经理与项目前期及施工管理人员建立联动关系,项目经理对整体时间进度负责,项目前期及施工管理人员及其相应的班组(部门、单位)一并对项目前期及施工时间进度负责;客户受电工程由客户经理与客户、客户委托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建立联动关系,并与参与中间检查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建立联动关系。

1.本文所指中间检查仅针对重要电力用户、居民住宅小区用电报装业务,其他不实行中间检查的高压用户,如客户确有需要并主动提出中间检查服务需求时,可依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应的施工指导服务。

2.配套电网工程依据本实施细则相应的管理职责,由生产技术部、计划发展部、工程建设部和各供电分公司负责,各供电分公司内部根据工作职责划分由生产技术室或计划工程室负责。

(六)验收送电阶段的联动管理

验收送电阶段,配套电网工程由工程管理单位或部门组织开展验收,客户工程由客户经理组织开展验收,客户经理与参与验收的各专业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和单位形成联动关系,参与验收的各专业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对其应验收的内容负责。

1.验收送电前,客户经理应及时发布验收送电通知,参与竣工验收的专业管理人员或专业管理部门、单位应按时间要求及时参会并开展验收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却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应由上一级管理人员参加,无法按时间要求参加验收的,产生的责任由相应专业的管理班组或部门(单位)负责。

2.验收工作结束后,各专业验收成员应及时汇总验收结果,明确本专业验收意见(是否具备送电条件),验收存在的问题应按照送电前必须整改和送电后整改两类分别进行汇总,送电后需要整改问题由客户经理在送电后移交客户运维管理单位(班组)监督整改。

3.为提升竣工检验一次性通过率,在受电工程施工前(供电方案答复后、设计审查通过后)应向客户提供竣工检验负面清单,在受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客户提供中间检查服务,竣工检验一次性通过率纳入客户经理服务质效考核。

四、检查与考核

(一)各部门、单位要以做好用电服务为宗旨,各环节工作组织者要作为主动轮驱动有序,相关配合的单位及部门要作为从动轮主动迎合从动,形成整体运转有序、配合高效的业扩报装专业联动管理体系。

(二)各环节工作协调过程出现问题,直接根据相关工作职责追究组织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同时严肃查处联动配合过程中推诿扯皮、衔接不紧密的问题。

(三)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协调联动过程中,要尽量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线上方式能协调的,杜绝纸质留痕,推进整体联动管理实现数字化、可视化。


信息来源:阿拉善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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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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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业扩工单+专业联动”管理模式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纪检监察部、计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营销服务部、工程建设部、物资管理部、配电带电作业处、物资供应处、调度管理处、信息通信处、各营销服务支撑单位、供电分支机构:

按照公司2024年“两会”和2024年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为推进解决业扩报装领域前端需求和后端保障力度不匹配的问题,完善业扩报装领域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现印发“业扩工单+专业联动”管理模式实施细则,请各相关部门、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阿拉善供电公司“业扩工单+专业联动”管理模式实施细则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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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扩工单+专业联动”管理模式实施细则(试行)

 

为更好实施“业扩工单+专业联动”管理模式,搭建起前端客户需求感知敏锐、后端保障服务有力的业扩报装服务体系,根据集团公司客户服务委员会和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关于业扩报装相关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原则

(一)分类分级、精准管控按照电压等级、供电难易程度、业扩配套电网工程的投资规模,对各类业扩报装业务进行分类分级,精准管控。

(二)理清职责、协同高效。按照提升服务质效、便于规范管理的原则,明确前端需求和后端保障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确保所有环节能够高效衔接。

(三)科学评价、保障时限。按照业扩工单的完成时限,根据工作职责,精准发现各环节部门、单位的问题,能够对服务质效进行科学评价。

二、“业扩工单+专业联动”管理模式的定义

“业扩工单+专业联动”管理模式是指以客户用电需求为导向,以前端客户需求驱动后端营销、计量、生产、计划、基建、物资、调度等各专业高效协调联动,全方位保障业扩报装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并在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基础上,能够实施有效监督评价的业扩报装管理模式。

三、各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

(一)营销服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并进行全过程管理。

2.负责客户受电方案、计量方案、电价方案、电力交易方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业扩工单+专业联动”管理模式的落实和相关配套制度的修编完善。

4.负责对辖区内业扩报装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价考核,监督各部门、单位“三零三省”政策的落实情况。

5.负责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装置的管理工作。

6.负责参与辖区内220千伏、110千伏客户现场勘查及接入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

7.负责参与新出10千伏及以上线路用户和原有35千伏及以上线路增容改造供电方案(含接入系统方案)评审、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二)生产技术部工作职责

1.负责新出10千伏及以上线路用户供电方案中接入方案制定,其他10千伏接入方案制定工作的监督、指导及管理工作。

2.负责10千伏及以下“三零三省”业扩配套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10千伏工程是指不影响配电网规划方案实施的,现有10千伏配网线路延伸或局部配电网的改造工程)。

3.负责因业扩报装引起的公用变电站间隔的改造、二次完善工程的管理,10千伏间隔新建(扩建)项目的管理。

4.负责参与新出10千伏及以上线路和原有35千伏及以上线路增容改造用户现场勘查、受电方案审核、设计文件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及送电工作。

5.负责参与辖区内220千伏、110千伏客户现场勘查及接入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

6.负责公司所属变电站间隔的管理,定期更新电网及供电设施负荷接带能力信息。

7.负责组织制定受限电网设施清单,开展受限信息发布工作。

(三)计划发展部工作职责

1.负责由业扩报装引起,涉及变电站新送出10千伏及以上线路或与配电网规划紧密衔接的线路改造工程的前期工作。

2.负责由业扩报装引起,涉及变电站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间隔新建工程的前期工作。

3.负责其他10千伏以上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的前期工作。

4.负责参与新出10千伏及以上线路用户现场勘查、供电方案(含接入系统方案)评审、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220千伏、110千伏用户现场勘查、接入方案编制、评审工作。

7.负责公司所属变电站间隔的审批工作。

8.负责根据新增用电负荷预测情况,适时调整电网建设规划。

(四)工程建设工作职责

负责开展职责范围内业扩配套电网工程管理。

(五)调度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调度职责范围内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计算、电网设备启动方案编写,以及用户受电设备启动方案的审核工作。

2.负责辖区内110千伏及以下用户调度协议的起草及签订。

3.负责辖区内110千伏及以下业扩项目停(送)电计划安排。

4.负责220千伏及以上业扩项目停(送)电计划申报。

5.参与辖区调度职责范围内新出10千伏及以上线路用户供电方案审查、电能质量评估报告及治理方案审核、设计文件审查、监控信息规范审核、监控信息接入验收、竣工检验、送电、监控业务评价等工作。

6.负责发布22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变压器、线路可开放容量和停(送)电计划信息。

(六)信息通信处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10千伏及以上用户供电方案中信息通信相关内容审查,通信设施接入相关工作。

(七)客户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用户新装、增容业务申请。

2.负责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10(6、20)千伏、35千伏电压等级电力用户现场勘查、供电方案制定与答复、设计图纸审核、中间检查、竣工验收、业务收费、送电、资料归档。

3.负责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110千伏、220千伏电压等级电力用户供电方案编制、供电方案答复、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业务收费、送电、资料归档。

4.负责参与职责范围内110千伏、220千伏电压等级用户接入系统评审、供电方案方案制定、设计图纸审核。

(八)电能计量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参与职责范围内用户现场勘查、计量方案制定、供电方案(含接入系统方案)评审、设计文件审查、验收、送电工作。

2.负责职责范围内业扩配套计量装置的管理以及业扩报装引起的计量装置的安装工作。

(九)负荷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参与职责范围内用户业扩报装全过程管理。

(十)旗县供电分公司工作职责

1.负责职责范围内业扩报装业务实施,落实上级单位业扩管理相关规定。

2.负责职责范围内高低压用户业扩报装全过程管理。其中生产专业负责接入方案的制定,营销专业负责受电方案的制定。

3.负责职责范围内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

四、工作原则

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市场意识、服务意识,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供电服务监管要求,严格遵守集团公司供电服务规定,按照“主动服务、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原则,开展业扩报装工作。

“主动服务”原则,指强化市场意识,前移办电服务窗口,由等待用户到营业厅办电,转变为客户经理上门服务,搭建服务平台,统筹调度资源,制订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产品套餐,提升服务效能。

“一口对外”原则,指健全高效的跨专业协同运作机制,各级客户服务中心及供电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用户报装申请,承办业扩报装具体业务,并对外答复用户;计划、生产、营销、工程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流程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便捷高效”原则,指精简手续流程,推行“一证办电”“刷脸办电”“一网通办”;畅通“绿色通道”,拓展服务渠道,推行同城异地受理;深化业扩全流程信息公开与实时管控应用,实行全环节量化、全过程管控、全业务考核。

“三不指定”原则,指严格执行国家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相关规定,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提供办电服务,严禁以任何形式指定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切实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办事公开”原则,指坚持信息公开透明,通过客户服务大厅、“蒙电e家”手机APP、95598网站、蒙速办等渠道,公开业扩报装服务流程,工作规范,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等内容;提供便捷的查询方式,方便用户查询设计、施工单位,业务办理进程,以及注意事项等信息,主动接受用户及社会监督。

五、业扩工单+专业联动”实施内容

(一)申请受理阶段联动管理

申请受理工作应由业扩报装业务受理人员及其上级管理人员负责,未按要求受理并启动工作票或随意终止工作票的责任,由相应的业扩受理人员及其上级管理人员承担。申请受理阶段由业扩受理人员与“双经理”建立联动关系。

1.业扩报装受理人员负责业扩报装业务的受理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客户用电需求,除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用户无法按照容缺受理、一证办电要求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且在营销信息系统内未找到相应有效办电资料的。

2)用户无法按要求提供其他国家、自治区和阿拉善盟规定需在用电报装时提供办电资料。

3)其他明显不符合用电报装要求的客户需求和已经通过其他渠道统一办理用电报装手续的客户需求。

2.业扩受理人员收到不符合要求的客户用电需求时,应向客户详细解释不予受理的相关依据。

3.业扩受理人员收到应由其他单位办理的客户用电需求时,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应的工单分派至业务办理单位,并通过电话告知。

4.业扩报装工单启动后,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分公司应第一时间指定客户经理及工程经理,客户经理应第一时间联系客户。

5.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业扩工单启动后,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审查客户报装资料的合法性,1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方式将报装内容传递至计划发展部,报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装时间、负荷清单(含重要等级)、节能批复文件、客户联系方式等。

(二)现场勘查阶段联动管理

现场勘查阶段应由客户经理及其上级管理人员负责进行组织,未按时间要求开展现场勘查产生的问题责任,由相应的客户经理及其上级管理人员承担。现场阶段由客户经理与应参与现场勘查的技术室(班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建立联动关系,由客户经理负责汇总勘查信息。

1.申请受理后,客户经理应按公司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现场勘查工作,低压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具备直接装表接电条件的,应在勘查时一并完成装表接电;T接至10千伏(35千伏)公线,不涉及新建线路的高压单电源业扩项目,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并完成供电方案答复,其他高压业务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特殊情况可使用云勘查系统进行远程勘查。

2.现场勘查时,应由客户经理按照勘查工作要求和现场勘查专业需要,向各现场勘查专业管理人员或专业管理部门、单位发起勘查通知,如勘查人员无法到达现场勘查时,应及时授权或指派其他人员代为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却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应由上一级管理人员参加,无法按时间要求参加勘查,产生的责任由相应专业的管理班组或部门(单位)负责。

3.现场勘查时客户经理应该按照集团公司电网投资原则,初步拟定简要投资方案,既明确是否符合“三零三省”相关投资政策,如现场情况较为复杂,无法拟定简要投资方案的,由营销专业初步拟定。

4.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时,可终止现场勘查:

1)已经确定公网受限无法接入,且该受限信息已经发布的,但暂未明确改造方案或改造项目无法在该工单规定完成时限内完成改造的。

2)已经确定附近无电源点,并由相关专业管理单位或部门以书面形式明确无法供电的。

5.终止现场勘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客户中心办理的新装增容业务,由生产技术部向客户经理详细解释受限情况。生产技术部先行答复后期的新建改造信息,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经理终止现场勘查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以下其中一种答复客户的方式:

A:现场不具备供电条件,请对接计划发展部答复后期的新建改造信息。

B:暂不具备供电条件,受限的公网已经/计划纳入改造项目或正在新建其他公网,预计某年某月某日可接入。

如生产技术部无法明确新建及改造信息的,由计划发展部结合生产技术部的答复意见进行答复客户经理。

A:不具备供电条件,计划发展部暂无任何新建、扩建和改造计划。

B:暂不具备供电条件,受限的公网已经/计划纳入某某工程项目或正在新建其他公网,预计某年某月可接入。

C:暂不具备供电条件,利用应急资金立项解决,预计某年某月可接入。

2)供电分公司办理的新装增容业务,由供电分公司生产技术室,向客户经理详细解释受限情况后期的新建改造信息,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经理终止现场勘查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以下其中一种答复客户的方式:

A:现场不具备供电条件。

B:暂不具备供电条件,受限的公网已经纳入改造计划或正在新建其他公网,预计某年某月某日可接入。

2)客户经理应按照生产专业的答复,耐心向客户解释无法接电的原因,现场不具备供电条件的终止该工单,暂不具备供电条件的应按要求进行“暂缓”处理,超出时限规定一半以上,无法接入的,应进行终止但应保存客户已经提交的办电资料,并纳入项目储备库。

(三)供电方案制定阶段的联动管理

制定供电方案阶段由客户经理与应参与供电方案制定的技术室(班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建立联动关系。其中:

1.接入方案:生产技术部负责新出10千伏和35千伏线路用户接入系统方案的制定工作,生产技术部与应参与系统方案制定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建立联动关系;计划发展部负责110千伏电压等级以上用户接入系统方案的制定工作,计划发展部与应参与系统方案制定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建立联动关系;分公司生产技术室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其他用户接入方案的制定工作,并与应参与接入方案制定的相关专业管理班组建立联动关系。

2.计量方案:电能计量中心负责新出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计量方案的制定工作,电能计量中心与应参与计量方案制定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建立联动关系;其他新装、增容业务的计量方案由分公司营销室负责制定,并与应参与计量方案制定的相关专业管理班组建立联动关系。

3.计费方案:营销服务部负责35千伏电压等级以上用户计费方案的制定工作;其他电压等级新装增容业务的计费方案由客户服务中心、分公司营销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投资方案:生产技术部、计划发展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结合供电方案,对照营销专业拟定的初步投资方案,按照“三零、三省”政策制定相应的配套投资方案,明确投资界面、投资方案及投资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并以书面形式在出具供电方案时,同步明确答复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在向客户答复供电方案时,应同步答复投资方案,并详细告知电网投资原则,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文件,便于客户及时高效开展客户侧受电工程初步设计。因特殊情况,客户自行投资建设应由公司配建的配套电网项目时,客户经理应详细记录客户自愿投资相关情况,作为备查材料

(四)设计审查阶段联动管理

设计审查阶段,客户经理与参与设计审查的各专业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和单位形成联动关系,参与设计审查的各专业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对其应审查的内容负责。

1.本文所指设计审查仅针对重要电力用户、居民住宅小区用电报装业务,其他不实行设计审查的高压用户,在竣工检验时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受电工程设计说明书。

2.收到客户设计审查申请后,客户经理应该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设计审查。客户经理按照设计审查要求,向应参与设计审查的专业管理人员或专业管理部门、单位发起设计审查通知。参与设计审查的专业管理人员或专业管理部门、单位应按时间要求及时参会并开展审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却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应由上一级管理人员参加,无法按时间要求参加审查,产生的责任由相应专业的管理班组或部门(单位)负责。

3.受电工程设计审查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3个工作日,客户经理汇总整理设计审核意见后一次性书面答复客户,并将《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审核意见单》扫描上传至营销信息系统,告知客户下一环节需要注意事项。

(五)工程实施阶段联动管理

工程实施阶段,配套电网工程由项目经理与项目前期及施工管理人员建立联动关系,项目经理对整体时间进度负责,项目前期及施工管理人员及其相应的班组(部门、单位)一并对项目前期及施工时间进度负责;客户受电工程由客户经理与客户、客户委托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建立联动关系,并与参与中间检查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建立联动关系。

1.本文所指中间检查仅针对重要电力用户、居民住宅小区用电报装业务,其他不实行中间检查的高压用户,如客户确有需要并主动提出中间检查服务需求时,可依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应的施工指导服务。

2.配套电网工程依据本实施细则相应的管理职责,由生产技术部、计划发展部、工程建设部和各供电分公司负责,各供电分公司内部根据工作职责划分由生产技术室或计划工程室负责。

(六)验收送电阶段的联动管理

验收送电阶段,配套电网工程由工程管理单位或部门组织开展验收,客户工程由客户经理组织开展验收,客户经理与参与验收的各专业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和单位形成联动关系,参与验收的各专业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对其应验收的内容负责。

1.验收送电前,客户经理应及时发布验收送电通知,参与竣工验收的专业管理人员或专业管理部门、单位应按时间要求及时参会并开展验收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却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应由上一级管理人员参加,无法按时间要求参加验收的,产生的责任由相应专业的管理班组或部门(单位)负责。

2.验收工作结束后,各专业验收成员应及时汇总验收结果,明确本专业验收意见(是否具备送电条件),验收存在的问题应按照送电前必须整改和送电后整改两类分别进行汇总,送电后需要整改问题由客户经理在送电后移交客户运维管理单位(班组)监督整改。

3.为提升竣工检验一次性通过率,在受电工程施工前(供电方案答复后、设计审查通过后)应向客户提供竣工检验负面清单,在受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客户提供中间检查服务,竣工检验一次性通过率纳入客户经理服务质效考核。

四、检查与考核

(一)各部门、单位要以做好用电服务为宗旨,各环节工作组织者要作为主动轮驱动有序,相关配合的单位及部门要作为从动轮主动迎合从动,形成整体运转有序、配合高效的业扩报装专业联动管理体系。

(二)各环节工作协调过程出现问题,直接根据相关工作职责追究组织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同时严肃查处联动配合过程中推诿扯皮、衔接不紧密的问题。

(三)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协调联动过程中,要尽量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线上方式能协调的,杜绝纸质留痕,推进整体联动管理实现数字化、可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