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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12/2024-01630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8-27
公文时效:

关于组织开展“央企帮地企,大企带小企”行动的通知

各旗区住建局,驻我盟各中央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及我盟各建筑业企业:

为促进全盟建筑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助力全盟经济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和《阿拉善盟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建筑业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5年)》(阿署办发〔2023〕51号),现组织开展“央企帮地企,大企带小企”行动(以下简称“帮带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帮带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办和自治区政办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为依据,以推进建筑业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驻我盟的中央企业、我盟及盟外大型企业优势,根据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客观实际和需求意愿,在双向自愿的基础上,结成若干互助合作体,建立相对稳定的帮带互惠关系,开展“定向清单式”帮扶行动,提升中小微企业综合实力、市场竞争能力、抗御多重风险能力, 提升建筑产品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质量,提升全盟建筑业发展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双向自愿原则。帮带与被帮带方本着完全自愿的原则建立帮带关系。帮带方根据自身客观条件和实际,本着“愿帮可帮”、“能帮尽帮”的思想,自愿承担帮扶义务,履行帮扶责任;被帮带方根据自身发展的“短板”或“困境”,自行选定对象,不做“强制指令”,不搞 “强行匹配”。

(二)坚持就地就近原则。“帮带行动”要根据双方所居(含公司注册地、分公司居住地、大型工程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本着方便易行原则,选择帮扶对象,一般不鼓励跨省、 跨盟市远距离行为。少数没有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较少的旗区,可申请由主管部门帮助联系相对较近的大型企业。

(三)坚持项目商定原则。帮带项目、帮带内容按照“需求决定供给”的思路,由双方根据各自条件和可能,自行协商议定。被帮带方要认真分析研究制约企业自身建设和发展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帮扶的意向和需求;帮带方要与被帮扶方共同商定帮扶项目、帮扶方式、帮扶措施和帮扶目标,力求帮到根本、帮到关键、帮到要处。

(四)坚持互助互惠原则。“帮带行动”要体现双向互动互利、共同发展进步的思想,按照市场化规则运作实施。帮带方一方面要以促进共同发展的政治意识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承担帮扶义务,同时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提出被帮带方可能提供的帮助;被帮带方应积极配合帮带方认真落实帮带项目,实现帮带效益的最大化,同时要充分发挥自有的优势和专长,为帮带方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促进双方互益,实现帮带的可持续性。

(五)坚持从实际出发原则。实施帮带行动要围绕总 体目标贯彻实事求是的方针,科学精准选定帮带项目和方式,做到需要什么帮什么,什么方式好选用什么方式。帮带关系的结成,可以是“一对一”,也可以是“一对多”,即一家企业既可对另一家企业实施帮带,也可以与两家(含)以上企业建立帮带关系。一家企业既可以是帮带企业,也可以同时是被帮带企业。

三、内容与方式

(一)提供治企经验。大型企业可根据自身成长发展经历,为中小微企业传授现代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提供相对成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帮助中小微企业分析市场形势,找准企业站位和“短板”,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编 制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完整适宜的发展方略。

(二)助力人才培养。大型企业要借助人才优势,根据中小微企业的人才实际现状,采取集中培训、实地观摩、选送进修、岗位见习、“一帮一”传带等方式,助力中小微企业各类人才的快速成长。

(三)实施项目合作。大型企业可通过联合体投标等形式与中小微企业合作承揽项目,或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借助双方各自优势实现双向互补,在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效益的同时,实现利益的共享。

(四)开展技术支持。大型企业可利用其先进成熟的施工技术,包括新能源、新材料、BIM的推广运用,装配式建造、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的组织实施,企业标准、行业标准 施工工法的编制等,助力中小微企业实现建筑科技转型升级,提高施工作业质量和效率,进而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

(五)提供资金担保。大型企业可利用其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实力,根据中小微企业的需求,提供融资、借贷、材料款及各类保证金的担保,宜可直接提供资金支持,为中小微企业解决暂时性困难,帮助其度过难关。

(六)进行党建交流。大型企业可根据自身加强党组织建设的经验,指导中小微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健全完善党组织的各项制度,丰富开展党组织活动的方法,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帮助中小微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核心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帮带行动”是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探索性创新性举措,各旗区要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明细工作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帮带行动”的进展情况、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改进办法和措施,保证“帮带行动”有效推进。

(二)广泛深入动员。各旗区要广泛深入动员我盟和驻我盟的建筑业企业积极主动参与,人人献计献策。要引导和指导我盟建筑业企业客观分析自身建设中的“短板”和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勇于直面问题、正视问题;要自觉克服“自满自足”、“观望等待”和“无所作为”等思想和行为,增强创业兴业的奋斗意识;要自觉树立和培养“大团队”精神,鼓励全盟建筑业企业(含驻我盟央企及区外企业)广泛结盟,广联互助。

(三)做好帮带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反映帮带动态,传播先进经验,宣扬先进典型。各旗区住建部门及相关企业,要确定联络员,及时向盟住建局和各新闻媒体报送帮带信息,努力扩大“帮带行动”的社会影响,引导和激励“帮带行动”有效开展。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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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住建局,驻我盟各中央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及我盟各建筑业企业:

为促进全盟建筑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助力全盟经济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和《阿拉善盟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建筑业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5年)》(阿署办发〔2023〕51号),现组织开展“央企帮地企,大企带小企”行动(以下简称“帮带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帮带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办和自治区政办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为依据,以推进建筑业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驻我盟的中央企业、我盟及盟外大型企业优势,根据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客观实际和需求意愿,在双向自愿的基础上,结成若干互助合作体,建立相对稳定的帮带互惠关系,开展“定向清单式”帮扶行动,提升中小微企业综合实力、市场竞争能力、抗御多重风险能力, 提升建筑产品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质量,提升全盟建筑业发展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双向自愿原则。帮带与被帮带方本着完全自愿的原则建立帮带关系。帮带方根据自身客观条件和实际,本着“愿帮可帮”、“能帮尽帮”的思想,自愿承担帮扶义务,履行帮扶责任;被帮带方根据自身发展的“短板”或“困境”,自行选定对象,不做“强制指令”,不搞 “强行匹配”。

(二)坚持就地就近原则。“帮带行动”要根据双方所居(含公司注册地、分公司居住地、大型工程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本着方便易行原则,选择帮扶对象,一般不鼓励跨省、 跨盟市远距离行为。少数没有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较少的旗区,可申请由主管部门帮助联系相对较近的大型企业。

(三)坚持项目商定原则。帮带项目、帮带内容按照“需求决定供给”的思路,由双方根据各自条件和可能,自行协商议定。被帮带方要认真分析研究制约企业自身建设和发展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帮扶的意向和需求;帮带方要与被帮扶方共同商定帮扶项目、帮扶方式、帮扶措施和帮扶目标,力求帮到根本、帮到关键、帮到要处。

(四)坚持互助互惠原则。“帮带行动”要体现双向互动互利、共同发展进步的思想,按照市场化规则运作实施。帮带方一方面要以促进共同发展的政治意识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承担帮扶义务,同时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提出被帮带方可能提供的帮助;被帮带方应积极配合帮带方认真落实帮带项目,实现帮带效益的最大化,同时要充分发挥自有的优势和专长,为帮带方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促进双方互益,实现帮带的可持续性。

(五)坚持从实际出发原则。实施帮带行动要围绕总 体目标贯彻实事求是的方针,科学精准选定帮带项目和方式,做到需要什么帮什么,什么方式好选用什么方式。帮带关系的结成,可以是“一对一”,也可以是“一对多”,即一家企业既可对另一家企业实施帮带,也可以与两家(含)以上企业建立帮带关系。一家企业既可以是帮带企业,也可以同时是被帮带企业。

三、内容与方式

(一)提供治企经验。大型企业可根据自身成长发展经历,为中小微企业传授现代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提供相对成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帮助中小微企业分析市场形势,找准企业站位和“短板”,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编 制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完整适宜的发展方略。

(二)助力人才培养。大型企业要借助人才优势,根据中小微企业的人才实际现状,采取集中培训、实地观摩、选送进修、岗位见习、“一帮一”传带等方式,助力中小微企业各类人才的快速成长。

(三)实施项目合作。大型企业可通过联合体投标等形式与中小微企业合作承揽项目,或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借助双方各自优势实现双向互补,在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效益的同时,实现利益的共享。

(四)开展技术支持。大型企业可利用其先进成熟的施工技术,包括新能源、新材料、BIM的推广运用,装配式建造、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的组织实施,企业标准、行业标准 施工工法的编制等,助力中小微企业实现建筑科技转型升级,提高施工作业质量和效率,进而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

(五)提供资金担保。大型企业可利用其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实力,根据中小微企业的需求,提供融资、借贷、材料款及各类保证金的担保,宜可直接提供资金支持,为中小微企业解决暂时性困难,帮助其度过难关。

(六)进行党建交流。大型企业可根据自身加强党组织建设的经验,指导中小微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健全完善党组织的各项制度,丰富开展党组织活动的方法,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帮助中小微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核心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帮带行动”是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探索性创新性举措,各旗区要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明细工作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帮带行动”的进展情况、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改进办法和措施,保证“帮带行动”有效推进。

(二)广泛深入动员。各旗区要广泛深入动员我盟和驻我盟的建筑业企业积极主动参与,人人献计献策。要引导和指导我盟建筑业企业客观分析自身建设中的“短板”和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勇于直面问题、正视问题;要自觉克服“自满自足”、“观望等待”和“无所作为”等思想和行为,增强创业兴业的奋斗意识;要自觉树立和培养“大团队”精神,鼓励全盟建筑业企业(含驻我盟央企及区外企业)广泛结盟,广联互助。

(三)做好帮带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反映帮带动态,传播先进经验,宣扬先进典型。各旗区住建部门及相关企业,要确定联络员,及时向盟住建局和各新闻媒体报送帮带信息,努力扩大“帮带行动”的社会影响,引导和激励“帮带行动”有效开展。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