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0/2024-01612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3-11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盟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8-27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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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局:
为深化落实“11345”内蒙古烟草现代化发展战略,忠实履行专卖监管核心职责,优化巩固烟草市场监管体系,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实施以市场监管中队为主体的网格化随机检查监管模式,实现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制定如下,请各旗局认真贯彻执行。
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现将领导机构调及工作职责整如下:
组 长:盟局(公司)分管专卖领导
副组长:专卖科、法规科负责人
成 员:各旗局负责人
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局专卖管理科,由专卖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盟局专卖科工作人员、法规科法规员、各旗局专卖股长、市场监管员及法规员组成。
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全盟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决定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及事项,协调推进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等工作。办公室成员负责制定、完善各辖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及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实施方案及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
(一)各县级局通过全国统一专卖监管平台全区子系统市场监管模块,于每年度首个工作日制定随机监管年度计划,并按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
(二)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检查人员。随机检查抽取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根据区局《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新型监管机制落地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烟法〔2019〕101号)“年度抽查比例统一设置为 25%”的要求,2024年度全盟双随机抽查比例为25%且月均双随机监管任务完成率以达到100%的目标为准。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各旗局在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时,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随机检查结束后对随机抽查事项及对象进行公开,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在随机检查中,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在监管工作中要做到监管痕迹清晰,监管记录完善,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旗局要加强不断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随机监管质量。同时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获得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明工作纪律。专卖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要做好廉政和保密工作,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相关人员不得向被抽查零售户通风报信,不得接受被抽查零售户的财物和宴请,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杜绝失密泄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烟草专卖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