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12/2024-01512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8-16 | |
公文时效: |
评标专家应回避未回避的案例
- 发布日期:2024-08-16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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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阿拉善盟某施工监理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马某某应回避未回避。
二、调查情况
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马某某2023年5月17日变更注册至陕西某公司,2023年7月12日延续注册。陕西某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马某某应回避未回避。
三、处理处罚依据
马某某的行为违反了《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之规定。
四、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有关规定对马某某作清退专家库处理,禁止其在一年内(2024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3日)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