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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00000000007/2024-00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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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民政发﹝2024﹞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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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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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5-0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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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人大: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绩效〔2024〕164号),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编制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及相关报告,现将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概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2〕162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3〕68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内财社〔2023〕1192号)、《阿拉善盟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社〔2022〕871号)、《阿拉善盟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社〔2023〕521号)、《阿拉善盟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阿财社〔2023〕841号)文件安排,2023年自治区拨付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839.5万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3〕1330号)、《阿拉善盟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的通知》(阿财社〔2023〕909号)文件安排,2023年度下达我盟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资金11万元,为全盟3名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概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下达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3〕938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2〕1619号)下达我盟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74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阿左旗吉兰泰镇“五社联动”试点项目。11万元用于阿左旗、阿右旗、额济纳旗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13万元用于阿右旗、额济纳旗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建设项目。40万元用于阿左旗2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经阿拉善盟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政社规﹝2018﹞7号)相关规定,及时将下达资金分配各旗区,2023自治区共拨付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839.5万元,具体分配情况为盟福利院拨付51.2万元,盟救助站拨付65万元,盟民政局拨付30万元,阿拉善左旗拨付1365.37万元,阿拉善右旗拨付128万元,额济纳旗拨付81.14万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拨付24.65万元,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拨付73.14万元,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拨付21万元。各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全部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按月“一卡通”足额社会化发放,截止2023年12月末,我盟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839.5万元。其中,城乡低保支出1211.3万元,特困人员救助支出277.9万元,临时救助166.3万元、未成年人保护支出106万元、流浪乞讨支出78万元。2023年中央拨入11万元用于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其中8.3万用于额济纳旗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金,2.7万用于养老机构绩效补贴。
(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我盟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74万元。经盟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盟民政局已将74万元分配并拨付到各旗区,具体分配情况为:阿左旗55万元,阿右旗9万元,额济纳旗10万元。其中10万元下达给阿左旗吉兰泰镇,用于开展“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11万元用于阿左旗、阿右旗、额济纳旗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13万元用于阿右旗、额济纳旗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建设项目。40万元用于阿左旗2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盟、旗民政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依据局党组会分配方案认真落实。通过财政部门及时拨付下达项目资金至各旗区,各旗区按要求及时发放到人。发放资金后,旗区民政局每月月底前报盟民政局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等资金报表,盟、旗民政、财政部门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针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资金管理,盟、旗民政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督查,建立举报电话,对资金发放工作实行全方位监管;每月汇总各旗区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等补贴发放表,实时掌握发放人数、发放金额、发放时间,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分配到困难群众手中。盟民政局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定做好资金分配拨付工作。资金分配后,各旗区民政局认真做好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集中供养工作,并做好养老机构绩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结果发放资金,切实保障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得到满意周到的养老服务。
(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开展“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要求,阿左旗2023年通过招投标的形式,在阿左旗吉兰泰镇建设1个社会工作服务站。目前,阿左旗已严格按照程序,稳步推进社工站建设及其他各项工作。盟民政局根据上级要求和各旗区实际,确定服务项目、服务人员、服务目标。通过公开招投标,与中标社会组织签定服务协议开展服务。盟民政局根据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任务和旗区老年人实际情况,下达旗区建设任务。各旗区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苏木镇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选址。资金下达后,旗区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苏木镇等相关部门,明确项目要求,督促苏木镇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苏木镇根据民政部门的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要求,积极推进项目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和第三方签约等工作,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按期运营奠定了基础。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开展社区精神障碍康复和“精康融合”有关工作要求,阿左旗依托巴彦浩特镇王府街道社区康复站、阿右旗、额济纳旗各自依托相应的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开展精神卫生社区康复工作。目前,三个旗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有序推进。根据阿右旗、额济纳旗未保中心建设的实际情况,阿右旗民政局、额济纳旗民政局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备购置及运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未保中心电脑、儿童游乐等设施、设备的配备和购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839.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共为3568人提供救助帮扶。通过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以及各旗(区)社会救助工作的综合调查来看,2023年度全盟城乡困难群众保障范围有增有减,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救助有效,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救助申报及审批程序公平、公正、公开,救助政策宣传及实施不断加强,困难群众及低收入群体对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对社会救助政策及项目满意度较高,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帮助,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老年人意愿,经综合能力评估,将3名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至养老机构。旗区民政局根据比例对不足部分进行补贴,并对养老机构硬件设施、护理人员数量等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向养老机构发放绩效补贴,切实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让困难失能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得到完善、热情的养老服务,不断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开展“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既支持了社会组织参与社工站建设并在社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又推进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形成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服务,以协调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融合发展为多元主题,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目前2家苏木镇养老服务中心已经完成改造并投入运营。服务中心依托社区地理优势,与养老院、医疗、家政、维修等服务机构联合协作,形成日间照料、医养结合、健康教育、家政服务等全方位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投入运营后,周边老年人能享受到养老生活照料服务,满足了他们在熟悉的环境下、原有的生活习惯下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愿望。养老服务中心还为本地老年人提供了“助餐、助医、助洁、助急、助行、助浴”等基本养老服务,为他们安享晚年提供了保障。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是国家为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所采取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方略,但由于精神障碍患者康复需要专业的医护人员和专业的设备,目前的社区精神障碍康复还自于探索阶段,阿左旗2023年共为30人次的社区有需求有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康复及咨询服务,阿右旗、额济纳旗提供了一定的医药和设备,在社区进行了初步摸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有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备购置及运营补助资金的到位及时有效地补充了阿右旗、额济纳旗新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对两旗新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能及时投入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阿拉善盟民政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1:
项目绩效自评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839.5).docx
附件2: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绩效自评表(11万元).doc
附件3:
项目绩效自评表(失能老人).doc
附件4:
“五社联动”绩效自评表(中央福彩公益金10万元).docx
附件5:
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自评表(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40万元).doc
附件6: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绩效自评表(阿右旗6万.额旗7万.4.12).doc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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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5-07 17:18
- 来源:阿拉善盟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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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绩效〔2024〕164号),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编制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及相关报告,现将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概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2〕162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3〕68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内财社〔2023〕1192号)、《阿拉善盟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社〔2022〕871号)、《阿拉善盟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社〔2023〕521号)、《阿拉善盟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阿财社〔2023〕841号)文件安排,2023年自治区拨付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839.5万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3〕1330号)、《阿拉善盟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的通知》(阿财社〔2023〕909号)文件安排,2023年度下达我盟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资金11万元,为全盟3名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概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下达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3〕938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2〕1619号)下达我盟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74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阿左旗吉兰泰镇“五社联动”试点项目。11万元用于阿左旗、阿右旗、额济纳旗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13万元用于阿右旗、额济纳旗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建设项目。40万元用于阿左旗2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经阿拉善盟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政社规﹝2018﹞7号)相关规定,及时将下达资金分配各旗区,2023自治区共拨付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839.5万元,具体分配情况为盟福利院拨付51.2万元,盟救助站拨付65万元,盟民政局拨付30万元,阿拉善左旗拨付1365.37万元,阿拉善右旗拨付128万元,额济纳旗拨付81.14万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拨付24.65万元,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拨付73.14万元,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拨付21万元。各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全部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按月“一卡通”足额社会化发放,截止2023年12月末,我盟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839.5万元。其中,城乡低保支出1211.3万元,特困人员救助支出277.9万元,临时救助166.3万元、未成年人保护支出106万元、流浪乞讨支出78万元。2023年中央拨入11万元用于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其中8.3万用于额济纳旗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金,2.7万用于养老机构绩效补贴。
(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我盟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74万元。经盟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盟民政局已将74万元分配并拨付到各旗区,具体分配情况为:阿左旗55万元,阿右旗9万元,额济纳旗10万元。其中10万元下达给阿左旗吉兰泰镇,用于开展“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11万元用于阿左旗、阿右旗、额济纳旗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13万元用于阿右旗、额济纳旗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建设项目。40万元用于阿左旗2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盟、旗民政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依据局党组会分配方案认真落实。通过财政部门及时拨付下达项目资金至各旗区,各旗区按要求及时发放到人。发放资金后,旗区民政局每月月底前报盟民政局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等资金报表,盟、旗民政、财政部门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针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资金管理,盟、旗民政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督查,建立举报电话,对资金发放工作实行全方位监管;每月汇总各旗区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等补贴发放表,实时掌握发放人数、发放金额、发放时间,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分配到困难群众手中。盟民政局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定做好资金分配拨付工作。资金分配后,各旗区民政局认真做好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集中供养工作,并做好养老机构绩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结果发放资金,切实保障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得到满意周到的养老服务。
(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开展“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要求,阿左旗2023年通过招投标的形式,在阿左旗吉兰泰镇建设1个社会工作服务站。目前,阿左旗已严格按照程序,稳步推进社工站建设及其他各项工作。盟民政局根据上级要求和各旗区实际,确定服务项目、服务人员、服务目标。通过公开招投标,与中标社会组织签定服务协议开展服务。盟民政局根据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任务和旗区老年人实际情况,下达旗区建设任务。各旗区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苏木镇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选址。资金下达后,旗区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苏木镇等相关部门,明确项目要求,督促苏木镇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苏木镇根据民政部门的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要求,积极推进项目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和第三方签约等工作,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按期运营奠定了基础。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开展社区精神障碍康复和“精康融合”有关工作要求,阿左旗依托巴彦浩特镇王府街道社区康复站、阿右旗、额济纳旗各自依托相应的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开展精神卫生社区康复工作。目前,三个旗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有序推进。根据阿右旗、额济纳旗未保中心建设的实际情况,阿右旗民政局、额济纳旗民政局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备购置及运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未保中心电脑、儿童游乐等设施、设备的配备和购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839.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共为3568人提供救助帮扶。通过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以及各旗(区)社会救助工作的综合调查来看,2023年度全盟城乡困难群众保障范围有增有减,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救助有效,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救助申报及审批程序公平、公正、公开,救助政策宣传及实施不断加强,困难群众及低收入群体对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对社会救助政策及项目满意度较高,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帮助,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老年人意愿,经综合能力评估,将3名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至养老机构。旗区民政局根据比例对不足部分进行补贴,并对养老机构硬件设施、护理人员数量等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向养老机构发放绩效补贴,切实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让困难失能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得到完善、热情的养老服务,不断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开展“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既支持了社会组织参与社工站建设并在社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又推进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形成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服务,以协调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融合发展为多元主题,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目前2家苏木镇养老服务中心已经完成改造并投入运营。服务中心依托社区地理优势,与养老院、医疗、家政、维修等服务机构联合协作,形成日间照料、医养结合、健康教育、家政服务等全方位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投入运营后,周边老年人能享受到养老生活照料服务,满足了他们在熟悉的环境下、原有的生活习惯下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愿望。养老服务中心还为本地老年人提供了“助餐、助医、助洁、助急、助行、助浴”等基本养老服务,为他们安享晚年提供了保障。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是国家为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所采取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方略,但由于精神障碍患者康复需要专业的医护人员和专业的设备,目前的社区精神障碍康复还自于探索阶段,阿左旗2023年共为30人次的社区有需求有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康复及咨询服务,阿右旗、额济纳旗提供了一定的医药和设备,在社区进行了初步摸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有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备购置及运营补助资金的到位及时有效地补充了阿右旗、额济纳旗新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对两旗新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能及时投入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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