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0/2024-01133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4-18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供电公司优化用电营商环境4.5版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2024-04-18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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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供电公司优化用电营商环境4.5版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自治区、盟委行署和集团公司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决策部署,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区之大计”,自觉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核心,对标国内一流水平,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开拓的工作思路,全面升级和优化服务流程、全力压减办电时长、进一步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打造具有阿拉善辨识度的用电营商环境新名片。
二、工作目标
全力瞄定国内一流水平,打造具有阿拉善辨识度的“至善至诚”用电营商环境,以更好服务政府、更好服务企业、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为抓手,构建“服务至善、以诚供电”的良好供电服务关系,实现阿拉善地区“获得用电”服务优化升级,“获得用电”指标在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中的排名实现“保中游、争上游”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推动办电流程优化升级
1.更加突出主动服务,建立更加紧密的“政电”联合服务机制,完善用电项目需求调查登记、项目储备制度,让项目储备制度覆盖范围至所有的高低压用电项目,制定出台超前开展配套电网项目服务制度,前移服务关口,缓解配套电网保障压力。
责任部门: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专班
配合单位:计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5月31日
2.充分应用好政务服务和供电服务数字交互功能,深入挖掘现有客户资料数据库应用潜力,进一步扩大“用电报装免申请”适用范围,实现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用电报装免申请、政府统一规划实施项目免申请。
责任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5月31日
3.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和供电服务一体化,推动内蒙古电力公司营销信息系统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上申报平台实现系统直连,搭建“商事登记+用电报装”线上一次办应用场景,实现营业执照办理和用电报装网上一次办。
责任部门: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专班
配合单位:营销服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7月31日
4.持续落实好“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等相关要求,细化相关制度规范,强化业扩报装、新能源并网等业务的监督管控,加大回访调查力度,着力打击各类“隐形环节”,继续推动实现客户办电“不见面、少见面”。
责任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5月31日
5.建立新能源服务绿色通道,简化新能源发电企业并网流程;测算辖区可消纳分布式光伏规模并向全社会公告;为中小微企业、10千伏及以下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快速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增强乡村清洁能源供给能力。
责任部门: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专班
配合单位:生产技术部、计划发展部、营销服务部、调度管理处、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
(二)持续压减办电时长
6.严格管控办电时长:“三零”低压居民客户全过程办电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客户全过程办电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非专线),供电方案答复不超过3个工作日,全过程办电不超过23个工作日;10千伏专线及以上客户,各环节办理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各环节办理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持续落实
7.以现代供电服务体系为指引,重塑服务流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充分总结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成果,理顺和固化内部配套业扩报装管理和保障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层层向内传导压力,推进“工单驱动+专业联动”的业扩配套项目建设模式,压缩办电时长。
责任部门: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专班
配合单位:计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营销服务部、物资管理部、工程建设部、纪检监察部,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5月31日
8.为更好助力地区招商引资工作,建立10千伏专线及以上业扩报装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供电方案制定、变电站间隔审批、配套电网投资建设、调度协议管理等相关管理措施,持续简化内部审批流程,压缩办电时长。
责任部门: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专班
配合单位:计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营销服务部、物资管理部、工程建设部,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5月31日
9.研究新增负荷送电审批、专线客户停(复)电审批流程优化可行性,推动实现相关审批手续线上审批,提升工作效率,压缩审批时长。
责任部门: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专班
配合单位:生产技术部、计划发展部、数字化部、营销服务部、调度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5月31日
(三)深化“零投资”和“省钱”服务
10.充分发挥业务数量少的优势,研究制定可行性方案,积极对接集团公司,争取将阿拉善地区零投资容量从160千瓦提升至200千瓦,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和小微企业办电成本,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责任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生产技术部、计划发展部
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
11.总结梳理“三省”服务各项相关配套的政策和制度,制定公司内部指导手册,确保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高压客户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延伸投资界面至建筑区划红线,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高压客户电力外线接入工程延伸投资界面至建筑区划红线外第一支持物。
责任部门:计划发展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生产技术部
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
12.针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要在“三零三省”的基础上,优化相关的项目审批制度,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坚决杜绝“项目等电”。
责任部门:计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
配合部门:营销服务部、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
13.充分发挥电网企业专业优势,推动实现:办电全过程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设计、施工过程免费提供技术支持;电源接入系统方案、用电企业供电方案免费评审;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免费检定、免费提供、免费安装。
责任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计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营销服务部、工程建设部、安装公司、设计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
14.研究更加优质的临电租赁服务,更好填补地区临时用电租赁服务市场空白。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公司要按照“能租尽租”的原则,为临时用电客户提供临时用电租赁服务咨询,不断降低客户办电成本。
责任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安装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
(四)提升电网供电能力
15.着力推进配网频繁停电和“三高一长”问题治理。针对梳理排查的“三高一长”问题库和频繁停电治理计划,建立应急资金改造绿色通道,并做好问题库治理销项,注重问题效力效果,确保增量问题“动态清零”。到2024年12月,按计划完成87项配网“三高一长”和1项存量及增量频繁停电存量问题治理。
责任部门:生产技术部
配合部门:计划发展部、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6.开展配网带电检测技术应用。在春查、秋查期间,组织开展配网无人机巡检、配网红外热成像、手持式局部放电检测仪等带电检测技术应用,提高配网线路隐性缺陷、设备接头接点的热缺陷及放电缺陷检出率,配网设备本体故障次数同比下降不低于10%,10千伏架空线路巡视里程不低于总线路长度的10%。
责任部门:生产技术部
配合部门: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7.加强配网越级跳闸问题治理。下发《阿拉善供电公司配网保护执行方案(试行)》,开展配网保护定值整定计算,防止越级跳闸,城区线路和高跳闸线路的分级保护设定完成100%。中压配电线路馈线开关跳闸次数同比下降8%及以上,配网级差保护设置成功率争取位列集团公司前列。
责任部门:生产技术部
配合部门:调度管理处、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8.优化低压急修外委模式,提高抢修复电效率。按照“中压运检一体化”、“低压急修网格化”的管理思路,优化低压急修外委模式,以固定单价招标方式,引进低压急修外委队伍,打通低压急修“中梗阻”问题,固化低压急修外委模式,有效降低低压故障抢修效率。
责任部门:生产技术部
配合部门: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19.创新开展配网不停电作业技术应用。继续加大中压发电车、低压发电车转带技术应用,试点开展多台中压发电车并机运行,提高转带容量;试点建设发电车转带快速接入网架系统,提高发电车转带效率;试点开展绝缘蜈蚣梯应用,解决车辆无法到达的山区、农田等受地域影响无法开展带电作业问题;推动具备条件的区域业扩接火项目全量通过带电作业方式实施。
责任部门:生产技术部
配合部门:配电带电作业处、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20.加强配网改造,提高联络率和转供率,继续扩大不停电合环技术应用,全面推动配网综合不停电作业,从2023年111条未停电配电线路中,筛选具备条件的配电线路,试点打造不少于1个县域配电“零计划停电”示范区。
责任部门:生产技术部
配合部门:计划发展部、配电带电作业处、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1.充分发挥好负荷管理服务中心职能,挖掘各类需求侧响应资源,有力引导用电企业参与虚拟电厂建设,完善需求响应联合邀约机制、联合督促执行机制;持续深挖可柔性、可调节、可中断响应负荷资源,加强不同时间尺度需求响应能力建设,争取建成阿拉善地区虚拟电厂。
责任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生产技术部、调度管理处、负荷管理服务中心、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五)全面优化升级供电服务
22.制定《阿拉善供电公司人人都是客户经理制度》,按照管理层级不同、管理职能不同、服务对象不同,建成能够覆盖各级政府、所有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客户经理团队,整合营销、生产、基建、计划等服务资源,按照各专业职责范围,全程提供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更好服务政府、更好服务企业、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责任部门: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专班
配合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间:2024年7月30日
23.建立客户服务可视化服务标准,全方位强化网格化服务,加强业扩报装双经理服务质效监管,全程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接电服务,力争所有用电项目真正实现“只跑一次、甚至不跑路”。
责任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人力资源部、客户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
24.全面开展供电服务领域诚信建设,研究制定《阿拉善供电公司供电服务信息公开管理标准》,及时公示供电服务信息,严格兑现各类服务承诺,严肃整治办电超期、抢修到达时限超期、停送电信息发布不及时等服务问题。
责任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生产技术部、纪检监察部、客户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
25.深化社会诚信建设成果,为信用好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优质的供电延伸服务,建立“信用+电力”服务机制,助力诚信自治区建设。
责任部门: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专班
配合部门: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
26.整合负荷管理服务中心、乌素图供电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资源,建立园区供电服务诉求全方位响应机制,为阿拉善高新技术开发区政府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获得电力”新体验。
责任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负荷管理服务中心、乌素图供电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
27.落实“优服务、提质效、降投诉”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网格诉求、95598诉求、12345诉求响应制度,实现“未诉先办、接诉即办、协同联办、提级督办”,推进服务调度和配网调度业务融合。
责任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生产技术部、计划发展部、调度管理处、负荷管理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
(六)有力保障民生用电方面
28.按照减存量、控增量的原则,强化业扩报装源头控制,开展非电网直供电治理专项行动,坚决杜绝新增非电网直供电小区,有序开展居民小区等非电网产权的配电设施资产接收工作,力争2024年非电网直供电客户数量再下降10%。
责任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生产技术部、计划发展部、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0日
29.积极对接属地各级政府,统筹电网规划和煤改电规划,在2024年快速安排两批“煤改电”项目,利用多种模式开展采购工作,尽力缩减工程前期时间,实现施工现场早开工,10月31日前全部完工,同时按照“能接尽接”的原则开展零散煤改电客户接入工作,力争2024年消除所有存量的煤改电需求。
责任部门:计划发展部、生产技术部、工程建设部
配合部门:营销服务部、物资管理部、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10月31日
30.全量受理城区公共充电桩、城乡公共充电桩、重矿卡充电站、个人充电桩用电需求,提前启动业扩配套工程,保障按期接网用电,对接入受限线路和具备改造条件居住区供电设施纳入规划改造,确保做到“桩立电通”。
责任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生产技术部、计划发展部、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七)有力降低用电成本方面
31.组织引导地区新能源企业、用电客户开展绿电交易、绿电认证,宣传相关配套的国家政策,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绿色电力交易服务。
责任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财务资产部、负荷管理服务中心、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2.巩固和优化客户侧增值服务,进一步延伸供电服务,为企业提供用电安全评价、用电方案优化、负荷监测、电价讲解、电工取证培训等服务。
责任部门:营销服务部
配合部门:安全质量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财务资产部、负荷管理服务中心、营销稽管中心、各供电分公司
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保持优化用电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机构和职责不变,继续发挥好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专班牵头抓总作用,巩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成果,更加突出服务政府,对外强化政企联动,进一步深化政企信息互联互通,主动对接地方发改、能源、住建等部门,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内强化专业横向协同,聚焦关键问题和短板弱项,在服务模式、服务机制、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确保各项目标务期必成。
(二)加强监督考核,优化激励机制
2024年继续设立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专项奖励金35万元,同时建立相应的奖惩措施。企业管理部、党委组织部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质量纳入业绩考核、干部考核体系,对在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在评优推先、薪酬兑现、干部成长等各方面予以体现。纪检监察部要常态化开展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监督,严厉打击不作为、慢作为、微腐败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专班要按照本方案任务要求,对责任部门和单位严格进行跟踪督办与业绩考核。
(三)加强对标交流,鼓励改革创新
营销服务部、生产技术部、计划发展部、工程建设部要深入开展对标交流,学习标杆城市的先进做法,各部门、各单位要突破创新,打造1至2项国内有影响力的优化用电营商典型案例,“获得用电”关键指标要在集团公司排名前3位。企业管理部要引导各二级单位在优化用电营商环境领域开展各类创新创先和QC活动。人力资源部要整合各类培训服务资源向优化用电营商环境领域倾斜,要统筹好各类供电服务优质人才的利用,为敢于担当、敢于创新、甘于奉献的优质人才提供更加广阔的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