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0001176345XJ/2024-00562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4-12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拟确定国家2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4-12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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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阿拉善左旗文化和旅游局推荐,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贺兰山·内蒙古虎克之路旅游区达到国家2A级旅游景区标准,拟确定贺兰山·内蒙古虎克之路旅游区为国家2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盟文化旅游广电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东城区阿拉善盟传媒中心大楼
邮政编码:750306
联系电话:0483-8338761
电子邮箱:amcyfzk@163.com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