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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委对盟委办等17个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
发布日期:2024-03-05 16:00  浏览次数: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盟委统一部署,盟委派出6个巡察组于2024年3月4日至4月30日对盟委办、人大阿盟工委机关、盟政协机关、盟委宣传部、盟委统战部、盟委政法委、盟委政研室、盟委网信办、盟委编办、盟直机关工委、盟委老干部局、盟国家保密局、盟融媒体中心、盟专用通信局、盟档案史志馆等15个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黑河额济纳灌域水利发展中心、额济纳旗水务局开展提级+机动巡察。

巡察期间,常规巡察将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开展监督检查。提级+机动巡察将聚焦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核心职能落实和项目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信息来源:盟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