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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wlgd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联系(电话:0483-833539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盟文化旅游广电局按照盟行署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对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及时自查和整改,针对存在问题,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在盟文化旅游广电局网站公开了本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分管工作情况、科室分工、办公电话、办公地址和服务承诺。同时,公布了一些与本单位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重要活动、人事任免、机关工作人员招考等信息,让居民和游客及时了解我盟文化旅游广电政策、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动态等重要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7条,开展政策解读3次,主要负责人开展政策解读1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予以公开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盟政务服务局的要求,我局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按时公开可公开政府信息,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4.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对照相关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坚持日常更新和排查,规范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平台运营管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水平。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网站发布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加强与政务服务局工作对接,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安排专人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自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有时存在信息的更新、录入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工作动态类和政策解读类信息较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更新频率,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更新和录入。二是增大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入挖掘文旅广电业务类工作内容,加强政策解读类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1月19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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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wlgd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联系(电话:0483-833539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盟文化旅游广电局按照盟行署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对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及时自查和整改,针对存在问题,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在盟文化旅游广电局网站公开了本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分管工作情况、科室分工、办公电话、办公地址和服务承诺。同时,公布了一些与本单位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重要活动、人事任免、机关工作人员招考等信息,让居民和游客及时了解我盟文化旅游广电政策、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动态等重要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7条,开展政策解读3次,主要负责人开展政策解读1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予以公开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盟政务服务局的要求,我局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按时公开可公开政府信息,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4.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对照相关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坚持日常更新和排查,规范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平台运营管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水平。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网站发布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加强与政务服务局工作对接,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安排专人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自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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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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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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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有时存在信息的更新、录入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工作动态类和政策解读类信息较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更新频率,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更新和录入。二是增大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入挖掘文旅广电业务类工作内容,加强政策解读类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