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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阿拉善盟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83-8332771,电子邮箱:amczjxxzx@163.com,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左旗巴彦浩特镇民主路一号阿盟财政局大楼317办公室,邮政编码:7503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利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10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72条,各类通知公告76条,政策法规及解读7条,财政收支、党务公开等其他专题专栏信息31条;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财政动态、财经资讯、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内容340条;参加行风热线以及《阿拉善日报社》专访二次,集中回应社会广泛关注的财政热点问题;同时,以抓“政策解读”为突破口,本年度共制作发布政策解读63件,其中文字解读21件,音频解读9件、访谈解读2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全部申请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妥善答复。从申请途径上看,6件全部为网络申请;从申请内容来看,预决算公开4件,提供所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详细名录1件,提供2008-2022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情况1件;从答复情况来看,依申请全部公开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从而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充分运用盟财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加强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局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近17万人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突破2700人。

(五)监督保障

一是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对标对表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全面整改;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机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查流程和办理程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和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虽然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有待深化;二是政策解读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

改进情况:2023年,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不足。一是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健全财政信息公开机制,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制度建设,利用访谈、文章以及音频三种解读方式,更好地满足公众阅读需求,更直观、更通俗、更便捷地推进财政政策对外宣传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我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我局认真研究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盟行署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系统规划2023年各类信息的公开,深化财政信息公开,认真查摆问题,实时跟进办理情况,定期督办,逐条落实信息公开任务。

2023年阿拉善盟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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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83-8332771,电子邮箱:amczjxxzx@163.com,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左旗巴彦浩特镇民主路一号阿盟财政局大楼317办公室,邮政编码:7503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利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10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72条,各类通知公告76条,政策法规及解读7条,财政收支、党务公开等其他专题专栏信息31条;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财政动态、财经资讯、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内容340条;参加行风热线以及《阿拉善日报社》专访二次,集中回应社会广泛关注的财政热点问题;同时,以抓“政策解读”为突破口,本年度共制作发布政策解读63件,其中文字解读21件,音频解读9件、访谈解读2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全部申请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妥善答复。从申请途径上看,6件全部为网络申请;从申请内容来看,预决算公开4件,提供所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详细名录1件,提供2008-2022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情况1件;从答复情况来看,依申请全部公开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从而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充分运用盟财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加强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局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近17万人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突破2700人。

(五)监督保障

一是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对标对表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全面整改;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机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查流程和办理程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和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虽然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有待深化;二是政策解读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

改进情况:2023年,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不足。一是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健全财政信息公开机制,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制度建设,利用访谈、文章以及音频三种解读方式,更好地满足公众阅读需求,更直观、更通俗、更便捷地推进财政政策对外宣传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我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我局认真研究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盟行署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系统规划2023年各类信息的公开,深化财政信息公开,认真查摆问题,实时跟进办理情况,定期督办,逐条落实信息公开任务。

2023年阿拉善盟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