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公布阿拉善盟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1-1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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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公布阿拉善盟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阿署办发〔2024〕1号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各重点企业: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结合我盟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和职能配置变化的实际,对盟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行政执法主体确认结果公布如下。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37个)
1.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3. 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局
4. 阿拉善盟工业和信息化局
5. 阿拉善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6. 阿拉善盟公安局
7. 阿拉善盟民政局
8. 阿拉善盟司法局
9. 阿拉善盟财政局
10.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
12.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13.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15. 阿拉善盟水务局
16. 阿拉善盟农牧局
17. 阿拉善盟商务局
18. 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19.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 阿拉善盟退役军人事务局
21. 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
22. 阿拉善盟审计局
23.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阿拉善盟知识产权局)
24. 阿拉善盟统计局
25. 阿拉善盟能源局
26. 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
27. 阿拉善盟金融工作办公室
28. 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
29. 阿拉善盟档案局
30. 阿拉善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31. 阿拉善盟委员会保密机要局(阿拉善盟国家保密局)
32. 阿拉善盟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3. 阿拉善盟宗教事务局
34. 阿拉善盟新闻出版版权局
35. 阿拉善盟邮政管理局
36. 阿拉善盟消防救援支队
37.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
二、 由法律、法规授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执法机构(12个)
1. 国家统计局阿拉善调查队
2.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十二支队
3.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4.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
5.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稽查局
6.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7. 阿拉善盟气象局
8. 阿拉善盟烟草专卖局
9. 阿拉善盟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10.阿拉善盟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乌巴高速公路大队
11.阿拉善盟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银巴高速公路大队
12.阿拉善盟地震局
三、有关事项
(一)各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部门“三定”方案,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行政机关,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并报盟司法局备案。
(三)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涉及部门应当及时报盟司法局重新审核。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