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52900000000013/2023-01719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阿交发〔2023〕334号 成文时间: 2023-08-14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应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盟道路运输和邮政业安全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盟道路运输领域节能降碳相关工作,我局制定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应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4日   



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应用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盟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逐步提升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水平,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优化交通运输用能结构为关键,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让交通更加环保、出行更加低碳,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营运车辆宣传推广应用力度。公交方面,年度新增和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100%,并加快充电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出租汽车方面,今年新能源车辆更新数量不得低于年初上报计划,且往后年份更新新能源车辆要逐年递增。客运、货运方面,要引导经营者在新增和更新营运车辆时,优先选择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同时要积极探索氢能源、换电设施等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与应用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迅速开展摸底调查

各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迅速摸排管辖行业企业、车辆情况及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购置意向,并填报《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辆推广统计表》。各旗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客运、公交、出租及普通货物运输领域统计摸排,盟道路运输和邮政业安全服务中心负责危险货物运输领域统计摸排,统计数据务必详实准确。

(二)积极加强宣传推广

各单位要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办公场所、执法站点、公路收费站、公路服务区等地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公告,利用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将交通运输行业各个工作场所(地点)变成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要主动上门服务,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宣传进企业活动。

(三)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各旗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增强为企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快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的发放力度,用足用好统筹资金,助力农村客运及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营运及推广应用。同时要积极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及同级财政、税务等部门,加大财政、政策、税收等方面支持力度,进一步引导经营者在新增和更新营运车辆时,优先选择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

四、加强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旗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明确本区域新能源推广应用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数据统计

各旗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此次工作为契机,详细摸清辖区内行业企业尤其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底数和运行情况,针对工作推动不力、效果不明显、推诿扯皮等现象,盟交通运输局将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三)及时总结成效

要认真组织并做好工作成效和经验的总结,建立宣传档案,及时整理收集工作中的各种宣传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好的对策建议,并分别于8月30日、9月30日、12月30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相关表格及印证资料。

联系人:胡月;联系电话:8332886

文件下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应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docx

政策解读:图解-《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应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索引号 152900000000013/2023-01719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阿交发〔2023〕334号 成文时间: 2023-08-14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应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盟道路运输和邮政业安全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盟道路运输领域节能降碳相关工作,我局制定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应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4日   



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应用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盟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逐步提升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水平,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优化交通运输用能结构为关键,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让交通更加环保、出行更加低碳,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营运车辆宣传推广应用力度。公交方面,年度新增和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100%,并加快充电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出租汽车方面,今年新能源车辆更新数量不得低于年初上报计划,且往后年份更新新能源车辆要逐年递增。客运、货运方面,要引导经营者在新增和更新营运车辆时,优先选择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同时要积极探索氢能源、换电设施等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与应用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迅速开展摸底调查

各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迅速摸排管辖行业企业、车辆情况及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购置意向,并填报《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辆推广统计表》。各旗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客运、公交、出租及普通货物运输领域统计摸排,盟道路运输和邮政业安全服务中心负责危险货物运输领域统计摸排,统计数据务必详实准确。

(二)积极加强宣传推广

各单位要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办公场所、执法站点、公路收费站、公路服务区等地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公告,利用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将交通运输行业各个工作场所(地点)变成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要主动上门服务,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宣传进企业活动。

(三)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各旗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增强为企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快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的发放力度,用足用好统筹资金,助力农村客运及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营运及推广应用。同时要积极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及同级财政、税务等部门,加大财政、政策、税收等方面支持力度,进一步引导经营者在新增和更新营运车辆时,优先选择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

四、加强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旗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明确本区域新能源推广应用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数据统计

各旗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此次工作为契机,详细摸清辖区内行业企业尤其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底数和运行情况,针对工作推动不力、效果不明显、推诿扯皮等现象,盟交通运输局将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三)及时总结成效

要认真组织并做好工作成效和经验的总结,建立宣传档案,及时整理收集工作中的各种宣传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好的对策建议,并分别于8月30日、9月30日、12月30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相关表格及印证资料。

联系人:胡月;联系电话:8332886

文件下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应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docx

政策解读:图解-《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应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