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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民发〔2023〕25号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统战部

阿拉善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阿拉善盟乡村振兴局

共青团阿拉善盟委员会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委统战部(党群工作部)、民委(社会事务局)、发改委、教体局、乡村振兴局、团委、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为认真落实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阿拉善盟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落实。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统战部  阿拉善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阿拉善盟乡村振兴局  共青团阿拉善盟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              


阿拉善盟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统战 部、国家民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 于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推进我盟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全面实施、创新开展、取得实效,不断促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阿拉善盟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 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双向交流、实践育人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跨区域、全方位、多样化的交流活动,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树牢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努力把各族青少年培养成为有坚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交流活动的 全过程、各方面,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

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坚持社会动员。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各 界团体的作用,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开展交流活动,构

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坚持分类实施。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各族青少年的特点,统筹 组织跨区域和盟域内交流,分层次、分时段开展活动,增强活动

的针对性。

坚持注重实效。强化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凸显交流活动的价值引导力、精神凝聚力,让各族青少年广泛交流、开阔视野,

增长本领、凝心聚魂。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全盟各族青少年跨盟域和盟域内双向交流活动普遍开展,基本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实施“交流计划”,促进各族青少年相互理解尊重、相互包容欣赏、相互学习帮助,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二、组织机制

为确保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的高效有序实施,成立阿拉善盟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交流活动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导落实,定期研究、及时解决交流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海 盟委委员、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李发全 盟委统战部副部长、盟民委党组书记、主任

    冯颖尊 盟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武德 共青团阿拉善盟委员会书记

 员:巴图扎雅 盟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  盟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嘎拉巴特尔 盟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左海涛 盟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谢  共青团阿拉善盟委员会副书记

办公室成员:满达 盟委统战部民族工作科科长

    友  盟民委民族事务科科长

    苏日古格 盟教体局民族教育科科长

    武  盟发改委社会科负责人

    乌日嘎 盟乡村振兴局综合科负责人

    张  共青团阿拉善盟委员会青年发展部部长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阿拉善盟与自治区内盟市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我盟与其他盟市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探索建立两地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长效合作机制。以夏(冬)令营的形式,组织双向交流,通过参观体验、研学旅行、学习交流等活动,让我盟各族青少年到外地感受祖国发展新貌,接受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让各盟市各族青少年到我盟感受祖国地大物博、灿烂文化、悠久历史、自然风光,促进我盟与各盟市各族青少年广泛交流、深入交往。(牵头单位:盟民委;配合单位:各旗区,盟教体局、团盟委、盟乡村振兴局)

(二)开展阿拉善盟与外省市各族青少年“结对子”交流活动。依托定点帮扶、招商引资等平台,积极与东中部、沿海发达省市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组织线上“结对子”交流,并适时开展夏(冬)令营等交流活动,让各族青少年相互走进教育实践基地、历史文化场馆、社会大课堂等,通过共同接受思想教育、学习历史文化、参观科技展馆等活动,切身感受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祖国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不断增进各族青少年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牵头单位:各旗区;配合单位:盟委统战部、盟发改委、盟教体局、盟民委、团盟委)

(三)开展各族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各族大学生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参与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和“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和乡村振兴、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各族青少年在同学习、共活动中增进交流交往,传播民族团结精神。(牵头单位:团盟委;配合单位: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盟乡村振兴局)

(四)开展“大手拉小手”对口支援帮扶交流活动。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依托自治区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对口支援的心理健康帮扶交流机制,用“大手拉小手”的方式,开展“润心育人、助人成长”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活动。通过高校帮助支持指导盟内中小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及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围绕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培训等内容加强对口支援、专业指导和协同推进。实施教育人才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支持和鼓励教育人才定期到乡村学校支教。(牵头单位:盟教体局;配合单位:各旗区,盟民委、团盟委、盟乡村振兴局、职业技术学院)

(五)在盟内旗区间开展各族青少年“手拉手边境行”交流活动。加强与各旗区间沟通联系,探索建立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石榴籽”联盟,每年组织各族青少年开展“手拉手边境行”等交流活动,通过进军营、看哨所,共同边境巡逻等系列活动,让各族青少年感受祖国雄伟的边疆、美丽的景色、厚重的历史和多彩的文化,牢固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牵头单位:各旗区;配合单位:盟民委、盟教体局、团盟委)

(六)开展“各族青少年心向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研学活动。依托全盟各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教育平台,充分利用红色教育、自然地理、历史文化、经济社会、乡土民俗文化等资源,通过组织各族青少年开展研学实践、研学旅行等方式引导各族青少年相互信任、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推动各族青少年厚植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情怀,不断增强各族青少年的凝聚力、向心力、认同感。同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与发达省市中小学合作交流,开展“手拉手”书信交流、网络视频班会、实地参观研学、课堂学习交流等不同形式的线上线下活动,实现学校互访、学生互助、教学互研,促进我盟与发达省市各族中小学生的相互了解、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牵头单位:各旗区;配合单位:盟教体局、团盟委、民委、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七)开展各族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各族青少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每年组织青少年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中华经典诵读、文艺作品展评、传统技艺展演、少数民族体育赛事等活动,通过开展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进各族青少年交流学习、团结友爱、自信自强。(牵头单位:盟教体局;配合单位:盟民委、团盟委)

(八)开展各族新兴青年群体交流活动。加强与自媒体人、网络作家、文创艺人、音乐人等各族新兴青年的联系,通过各类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创作交流、才艺展示等活动,加强与各族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教育引导各族新兴青年群体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的维护者、宣传者、践行者。(牵头单位:团盟委;配合单位:盟教体局、盟发改委、盟乡村振兴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和相关部门要参照盟级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组织机制,加强对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指定专班专人负责,推动工作落实,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大工作协调力度,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确保我盟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有形有感有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盟委统战部牵头组织督导检查,推进各 项工作落实;盟民委负责交流计划及活动总体方案的制定,以及 活动期间的组织协调;盟发改委负责将各族青少年交流工作纳入实际交流框架协议;盟教体局负责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各族青少年学生交流活动的指导和支持;盟乡村振兴局负责与外省市方面沟通协调,将两地青少年交流列入帮扶合作内容;团盟委发挥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引导服务作用,组织各族青少年开展各项交流活动。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分解工作任务,配合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做好相应工作,旗区相关部门要对照工作标准要求抓好具体任务落实,各方形成工作合力,严密开展交流活动。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计划内容多,参与部门多,涉及人员多,需要一定的政策资金支持,各级各部门要  将“交流计划”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重点任务,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倾斜,并积极打造“交流计划”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的 重大意义和显著成效。突出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广泛开展青少年 主题宣讲活动,用真人真事和真情实感,向家人、老师、同学讲 述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团结友爱互助的故事。选树和宣传交流 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典型引路、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作法。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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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民发〔2023〕25号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统战部

阿拉善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阿拉善盟乡村振兴局

共青团阿拉善盟委员会

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委统战部(党群工作部)、民委(社会事务局)、发改委、教体局、乡村振兴局、团委、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为认真落实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阿拉善盟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落实。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统战部  阿拉善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阿拉善盟乡村振兴局  共青团阿拉善盟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              


阿拉善盟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统战 部、国家民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 于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推进我盟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全面实施、创新开展、取得实效,不断促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阿拉善盟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 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双向交流、实践育人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跨区域、全方位、多样化的交流活动,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树牢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努力把各族青少年培养成为有坚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交流活动的 全过程、各方面,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

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坚持社会动员。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各 界团体的作用,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开展交流活动,构

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坚持分类实施。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各族青少年的特点,统筹 组织跨区域和盟域内交流,分层次、分时段开展活动,增强活动

的针对性。

坚持注重实效。强化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凸显交流活动的价值引导力、精神凝聚力,让各族青少年广泛交流、开阔视野,

增长本领、凝心聚魂。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全盟各族青少年跨盟域和盟域内双向交流活动普遍开展,基本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实施“交流计划”,促进各族青少年相互理解尊重、相互包容欣赏、相互学习帮助,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二、组织机制

为确保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的高效有序实施,成立阿拉善盟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交流活动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导落实,定期研究、及时解决交流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海 盟委委员、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李发全 盟委统战部副部长、盟民委党组书记、主任

    冯颖尊 盟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武德 共青团阿拉善盟委员会书记

 员:巴图扎雅 盟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  盟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嘎拉巴特尔 盟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左海涛 盟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谢  共青团阿拉善盟委员会副书记

办公室成员:满达 盟委统战部民族工作科科长

    友  盟民委民族事务科科长

    苏日古格 盟教体局民族教育科科长

    武  盟发改委社会科负责人

    乌日嘎 盟乡村振兴局综合科负责人

    张  共青团阿拉善盟委员会青年发展部部长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阿拉善盟与自治区内盟市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我盟与其他盟市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探索建立两地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长效合作机制。以夏(冬)令营的形式,组织双向交流,通过参观体验、研学旅行、学习交流等活动,让我盟各族青少年到外地感受祖国发展新貌,接受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让各盟市各族青少年到我盟感受祖国地大物博、灿烂文化、悠久历史、自然风光,促进我盟与各盟市各族青少年广泛交流、深入交往。(牵头单位:盟民委;配合单位:各旗区,盟教体局、团盟委、盟乡村振兴局)

(二)开展阿拉善盟与外省市各族青少年“结对子”交流活动。依托定点帮扶、招商引资等平台,积极与东中部、沿海发达省市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组织线上“结对子”交流,并适时开展夏(冬)令营等交流活动,让各族青少年相互走进教育实践基地、历史文化场馆、社会大课堂等,通过共同接受思想教育、学习历史文化、参观科技展馆等活动,切身感受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祖国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不断增进各族青少年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牵头单位:各旗区;配合单位:盟委统战部、盟发改委、盟教体局、盟民委、团盟委)

(三)开展各族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各族大学生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参与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和“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和乡村振兴、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各族青少年在同学习、共活动中增进交流交往,传播民族团结精神。(牵头单位:团盟委;配合单位: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盟乡村振兴局)

(四)开展“大手拉小手”对口支援帮扶交流活动。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依托自治区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对口支援的心理健康帮扶交流机制,用“大手拉小手”的方式,开展“润心育人、助人成长”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活动。通过高校帮助支持指导盟内中小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及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围绕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培训等内容加强对口支援、专业指导和协同推进。实施教育人才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支持和鼓励教育人才定期到乡村学校支教。(牵头单位:盟教体局;配合单位:各旗区,盟民委、团盟委、盟乡村振兴局、职业技术学院)

(五)在盟内旗区间开展各族青少年“手拉手边境行”交流活动。加强与各旗区间沟通联系,探索建立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石榴籽”联盟,每年组织各族青少年开展“手拉手边境行”等交流活动,通过进军营、看哨所,共同边境巡逻等系列活动,让各族青少年感受祖国雄伟的边疆、美丽的景色、厚重的历史和多彩的文化,牢固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牵头单位:各旗区;配合单位:盟民委、盟教体局、团盟委)

(六)开展“各族青少年心向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研学活动。依托全盟各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教育平台,充分利用红色教育、自然地理、历史文化、经济社会、乡土民俗文化等资源,通过组织各族青少年开展研学实践、研学旅行等方式引导各族青少年相互信任、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推动各族青少年厚植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情怀,不断增强各族青少年的凝聚力、向心力、认同感。同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与发达省市中小学合作交流,开展“手拉手”书信交流、网络视频班会、实地参观研学、课堂学习交流等不同形式的线上线下活动,实现学校互访、学生互助、教学互研,促进我盟与发达省市各族中小学生的相互了解、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牵头单位:各旗区;配合单位:盟教体局、团盟委、民委、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七)开展各族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各族青少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每年组织青少年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中华经典诵读、文艺作品展评、传统技艺展演、少数民族体育赛事等活动,通过开展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进各族青少年交流学习、团结友爱、自信自强。(牵头单位:盟教体局;配合单位:盟民委、团盟委)

(八)开展各族新兴青年群体交流活动。加强与自媒体人、网络作家、文创艺人、音乐人等各族新兴青年的联系,通过各类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创作交流、才艺展示等活动,加强与各族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教育引导各族新兴青年群体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的维护者、宣传者、践行者。(牵头单位:团盟委;配合单位:盟教体局、盟发改委、盟乡村振兴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和相关部门要参照盟级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组织机制,加强对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指定专班专人负责,推动工作落实,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大工作协调力度,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确保我盟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有形有感有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盟委统战部牵头组织督导检查,推进各 项工作落实;盟民委负责交流计划及活动总体方案的制定,以及 活动期间的组织协调;盟发改委负责将各族青少年交流工作纳入实际交流框架协议;盟教体局负责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各族青少年学生交流活动的指导和支持;盟乡村振兴局负责与外省市方面沟通协调,将两地青少年交流列入帮扶合作内容;团盟委发挥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引导服务作用,组织各族青少年开展各项交流活动。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分解工作任务,配合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做好相应工作,旗区相关部门要对照工作标准要求抓好具体任务落实,各方形成工作合力,严密开展交流活动。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计划内容多,参与部门多,涉及人员多,需要一定的政策资金支持,各级各部门要  将“交流计划”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重点任务,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倾斜,并积极打造“交流计划”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的 重大意义和显著成效。突出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广泛开展青少年 主题宣讲活动,用真人真事和真情实感,向家人、老师、同学讲 述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团结友爱互助的故事。选树和宣传交流 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典型引路、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