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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25/2023-00596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金融工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3-04-11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盟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阿拉善盟金融办在自治区金融办的正确领导下,紧扣“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任务,着力营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全力落实“稳大盘”金融领域各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金融发展,积极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全盟金融运行保持良好态势。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地方金融稳健运行,金融体系结构不断优化。2022年,我盟金融业整体运行稳中向好,风险处置取得突破性进展,服务地方经济产生协同效应。截至11月末,全盟银行业业务规模稳步增长,13家银行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同比上升,其中各项存款余额500.53亿元,同比增加50.05亿元,增长18.56%;各项贷款余额418.62亿元,同比增加37.19亿元,增长9.75%。保险市场发展稳中趋缓,15家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9.78亿元,同比下降5.23%;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3.18亿元,同比增长22.12%。地方金融组织健康有序发展,5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2.1亿元,贷款余额1.89亿元;4家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3.4亿元,担保资金总额3.61亿元,新增担保额2.11亿元,在保责任余额4.58亿元;2家典当公司贷款余额0.25亿元。

(二)稳定增加有效金融供给,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不断增强。一是不断优化信贷投放结构。聚焦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和产业集群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积极开展“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专项行动,切实解决重大项目、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组织召开了全盟“强金融、优服务、促发展”政金企对接会、金融支持科技文旅领域发展政金企对接会,阿拉善盟行政公署与4家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局与11家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与5家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积极促成金融机构与项目单位融资意向,共达成签约金额达103.51亿元,目前已落实资金52亿元。二是着力拓展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研究制定了《阿拉善盟关于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分层次落实上市奖补资金,支持和引导企业上市挂牌。落实自治区企业上市护航政策和“天骏服务”计划,成立企业上市专班,制定“一企一策”服务方案,筛选了21家企业入库盟旗两级上市后备企业库,推荐了5家企业入库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库,组织专家服务团对8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把脉会诊”和融资服务,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讲座与培训辅导6期。今年以来,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进层新三板创新层;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上市主体进行调整并已挂牌内蒙古自治区“天骏板”上市后备企业名录。加强与各类券商、基金公司的沟通对接,支持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综合运用多种直接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支持阿拉善高新区示范区建立教育发展基金,用好用足用活每一笔资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截至目前,全盟新增直接融资34.56亿元,占全社会融资比重7.74%,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50.39%。

(三)稳妥防控金融风险,金融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一是加强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阿拉善盟清收处置银行业不良贷款专项行动方案》和《阿拉善盟高风险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方案》,制定不良贷款化解工作任务台账、高风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工作任务台账,发挥盟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阿拉善盟深入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工作组和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工作专班作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风险处置主体责任,按照风险处置方案工作要求,稳妥有力推进工作。今年以来,我盟共消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12.62亿元。截至11月末,全盟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28亿元,不良贷款率1.03%,不良率居全区最低。针对高风险机构风险化解工作,组织召开了高风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调度会议,赴额旗与额旗联社、额旗政府召开4次风险处置推进会,前往武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调研债权转让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督促地方政府严格落实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指导额旗联社制定并落实风险处置方案和关于债权转让的方案。今年以来,额济纳旗政府通过将资产转让给拥有政府应收账款的企业或个人,由政府分期支付价款的方式帮助额旗联社处置7186万元抵债资产;额济纳旗国有资产集团有限公司与额旗联社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转让主债权和抵债资产4.98亿元,债权转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11月末,额济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余额2169万元,不良贷款率2.46%,不良贷款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各项监管指标逐步向好。三是深入开展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成立了全盟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调度会和警示教育会,做好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整改,并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督办,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与防控金融风险。目前,我盟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出问题181个,整改173个,整改率为95%。四是扎实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采取“线下+线上”的宣传模式,积极开展2022年防非处非宣传月、宣传日活动,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原创作品86篇,互动宣传覆盖人数15894人次,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组织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工作,对全盟44家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有“养老”字样的企业开展了摸底排查;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截止11月末,我盟有6起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较去年减少2起,涉案金额2.74亿元,涉案人数1628人,已清退资金3214.5万元。五是持续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深化地方金融组织领域金融放贷整治,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对13家地方金融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切实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对全盟地方金融组织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和违规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治理行业乱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盟内金融体系基础相对薄弱。我盟存在金融业务量小、金融机构数量少、金融市场活力有待提高等问题,限制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

(二)不良贷款存在反弹风险。受市场和疫情影响,企业利润下滑,亏损增加,部分企业债务数额较大,虽然通过签订还款协议等方式进行贷款重组,调整了贷款形态,但是由于企业后续经营状况、市场状况、履约状况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未得到根本化解,贷款分类有可能再次下调。

(三)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弱。部分企业在公司治理、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方面与上市挂牌的要求差距较大,表现为企业基础工作滞后,股份制改制工作难度较大,缺乏现代经营理念和上市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和股权市场融资能力有待加强,直接融资余额占社会融资规模余额较低,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建立健全“党建+金融”工作模式,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衔接,有效整合金融资源,推动形成党建促金融、金融促党建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部署,针对地方金融机构金融组织实施风险处置整体方案和“一行一策”专门方案,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机构责任,紧盯地方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并积极做好不良贷款化解工作。

(三)推动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各项有关金融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盟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中金融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引导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加大对支农支小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效应积极助企纾困。不断完善充实融资项目库,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适时开展对接活动,组织召开政金企融资对接会,促进银企互动对接。

(四)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按照“扶龙头、推上市、强产业”的发展思路,进一步完善上市工作机制,推动实施自治区“天骏服务”计划,实行“一企一策”,落实好各级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补贴政策。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和管理,做好对拟上市挂牌企业的辅导培训工作,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积极性。

(五)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推动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工作,提升风险发现能力,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阿拉善建设,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六)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强化对13家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


阿拉善盟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工作总结

和2023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阿拉善盟金融办在自治区金融办的正确领导下,紧扣“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任务,着力营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全力落实“稳大盘”金融领域各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金融发展,积极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全盟金融运行保持良好态势。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地方金融稳健运行,金融体系结构不断优化。2022年,我盟金融业整体运行稳中向好,风险处置取得突破性进展,服务地方经济产生协同效应。截至11月末,全盟银行业业务规模稳步增长,13家银行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同比上升,其中各项存款余额500.53亿元,同比增加50.05亿元,增长18.56%;各项贷款余额418.62亿元,同比增加37.19亿元,增长9.75%。保险市场发展稳中趋缓,15家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9.78亿元,同比下降5.23%;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3.18亿元,同比增长22.12%。地方金融组织健康有序发展,5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2.1亿元,贷款余额1.89亿元;4家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3.4亿元,担保资金总额3.61亿元,新增担保额2.11亿元,在保责任余额4.58亿元;2家典当公司贷款余额0.25亿元。

(二)稳定增加有效金融供给,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不断增强。一是不断优化信贷投放结构。聚焦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和产业集群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积极开展“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专项行动,切实解决重大项目、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组织召开了全盟“强金融、优服务、促发展”政金企对接会、金融支持科技文旅领域发展政金企对接会,阿拉善盟行政公署与4家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局与11家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与5家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积极促成金融机构与项目单位融资意向,共达成签约金额达103.51亿元,目前已落实资金52亿元。二是着力拓展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研究制定了《阿拉善盟关于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分层次落实上市奖补资金,支持和引导企业上市挂牌。落实自治区企业上市护航政策和“天骏服务”计划,成立企业上市专班,制定“一企一策”服务方案,筛选了21家企业入库盟旗两级上市后备企业库,推荐了5家企业入库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库,组织专家服务团对8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把脉会诊”和融资服务,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讲座与培训辅导6期。今年以来,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进层新三板创新层;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上市主体进行调整并已挂牌内蒙古自治区“天骏板”上市后备企业名录。加强与各类券商、基金公司的沟通对接,支持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综合运用多种直接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支持阿拉善高新区示范区建立教育发展基金,用好用足用活每一笔资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截至目前,全盟新增直接融资34.56亿元,占全社会融资比重7.74%,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50.39%。

(三)稳妥防控金融风险,金融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一是加强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阿拉善盟清收处置银行业不良贷款专项行动方案》和《阿拉善盟高风险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方案》,制定不良贷款化解工作任务台账、高风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工作任务台账,发挥盟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阿拉善盟深入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工作组和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工作专班作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风险处置主体责任,按照风险处置方案工作要求,稳妥有力推进工作。今年以来,我盟共消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12.62亿元。截至11月末,全盟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28亿元,不良贷款率1.03%,不良率居全区最低。针对高风险机构风险化解工作,组织召开了高风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调度会议,赴额旗与额旗联社、额旗政府召开4次风险处置推进会,前往武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调研债权转让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督促地方政府严格落实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指导额旗联社制定并落实风险处置方案和关于债权转让的方案。今年以来,额济纳旗政府通过将资产转让给拥有政府应收账款的企业或个人,由政府分期支付价款的方式帮助额旗联社处置7186万元抵债资产;额济纳旗国有资产集团有限公司与额旗联社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转让主债权和抵债资产4.98亿元,债权转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11月末,额济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余额2169万元,不良贷款率2.46%,不良贷款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各项监管指标逐步向好。三是深入开展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成立了全盟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调度会和警示教育会,做好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整改,并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督办,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与防控金融风险。目前,我盟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出问题181个,整改173个,整改率为95%。四是扎实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采取“线下+线上”的宣传模式,积极开展2022年防非处非宣传月、宣传日活动,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原创作品86篇,互动宣传覆盖人数15894人次,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组织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工作,对全盟44家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有“养老”字样的企业开展了摸底排查;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截止11月末,我盟有6起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较去年减少2起,涉案金额2.74亿元,涉案人数1628人,已清退资金3214.5万元。五是持续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深化地方金融组织领域金融放贷整治,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对13家地方金融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切实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对全盟地方金融组织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和违规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治理行业乱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盟内金融体系基础相对薄弱。我盟存在金融业务量小、金融机构数量少、金融市场活力有待提高等问题,限制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

(二)不良贷款存在反弹风险。受市场和疫情影响,企业利润下滑,亏损增加,部分企业债务数额较大,虽然通过签订还款协议等方式进行贷款重组,调整了贷款形态,但是由于企业后续经营状况、市场状况、履约状况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未得到根本化解,贷款分类有可能再次下调。

(三)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弱。部分企业在公司治理、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方面与上市挂牌的要求差距较大,表现为企业基础工作滞后,股份制改制工作难度较大,缺乏现代经营理念和上市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和股权市场融资能力有待加强,直接融资余额占社会融资规模余额较低,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建立健全“党建+金融”工作模式,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衔接,有效整合金融资源,推动形成党建促金融、金融促党建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部署,针对地方金融机构金融组织实施风险处置整体方案和“一行一策”专门方案,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机构责任,紧盯地方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并积极做好不良贷款化解工作。

(三)推动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各项有关金融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盟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中金融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引导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加大对支农支小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效应积极助企纾困。不断完善充实融资项目库,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适时开展对接活动,组织召开政金企融资对接会,促进银企互动对接。

(四)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按照“扶龙头、推上市、强产业”的发展思路,进一步完善上市工作机制,推动实施自治区“天骏服务”计划,实行“一企一策”,落实好各级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补贴政策。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和管理,做好对拟上市挂牌企业的辅导培训工作,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积极性。

(五)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推动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工作,提升风险发现能力,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阿拉善建设,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六)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强化对13家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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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3-04-11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盟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阿拉善盟金融办在自治区金融办的正确领导下,紧扣“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任务,着力营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全力落实“稳大盘”金融领域各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金融发展,积极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全盟金融运行保持良好态势。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地方金融稳健运行,金融体系结构不断优化。2022年,我盟金融业整体运行稳中向好,风险处置取得突破性进展,服务地方经济产生协同效应。截至11月末,全盟银行业业务规模稳步增长,13家银行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同比上升,其中各项存款余额500.53亿元,同比增加50.05亿元,增长18.56%;各项贷款余额418.62亿元,同比增加37.19亿元,增长9.75%。保险市场发展稳中趋缓,15家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9.78亿元,同比下降5.23%;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3.18亿元,同比增长22.12%。地方金融组织健康有序发展,5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2.1亿元,贷款余额1.89亿元;4家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3.4亿元,担保资金总额3.61亿元,新增担保额2.11亿元,在保责任余额4.58亿元;2家典当公司贷款余额0.25亿元。

(二)稳定增加有效金融供给,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不断增强。一是不断优化信贷投放结构。聚焦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和产业集群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积极开展“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专项行动,切实解决重大项目、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组织召开了全盟“强金融、优服务、促发展”政金企对接会、金融支持科技文旅领域发展政金企对接会,阿拉善盟行政公署与4家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局与11家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与5家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积极促成金融机构与项目单位融资意向,共达成签约金额达103.51亿元,目前已落实资金52亿元。二是着力拓展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研究制定了《阿拉善盟关于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分层次落实上市奖补资金,支持和引导企业上市挂牌。落实自治区企业上市护航政策和“天骏服务”计划,成立企业上市专班,制定“一企一策”服务方案,筛选了21家企业入库盟旗两级上市后备企业库,推荐了5家企业入库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库,组织专家服务团对8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把脉会诊”和融资服务,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讲座与培训辅导6期。今年以来,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进层新三板创新层;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上市主体进行调整并已挂牌内蒙古自治区“天骏板”上市后备企业名录。加强与各类券商、基金公司的沟通对接,支持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综合运用多种直接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支持阿拉善高新区示范区建立教育发展基金,用好用足用活每一笔资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截至目前,全盟新增直接融资34.56亿元,占全社会融资比重7.74%,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50.39%。

(三)稳妥防控金融风险,金融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一是加强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阿拉善盟清收处置银行业不良贷款专项行动方案》和《阿拉善盟高风险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方案》,制定不良贷款化解工作任务台账、高风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工作任务台账,发挥盟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阿拉善盟深入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工作组和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工作专班作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风险处置主体责任,按照风险处置方案工作要求,稳妥有力推进工作。今年以来,我盟共消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12.62亿元。截至11月末,全盟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28亿元,不良贷款率1.03%,不良率居全区最低。针对高风险机构风险化解工作,组织召开了高风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调度会议,赴额旗与额旗联社、额旗政府召开4次风险处置推进会,前往武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调研债权转让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督促地方政府严格落实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指导额旗联社制定并落实风险处置方案和关于债权转让的方案。今年以来,额济纳旗政府通过将资产转让给拥有政府应收账款的企业或个人,由政府分期支付价款的方式帮助额旗联社处置7186万元抵债资产;额济纳旗国有资产集团有限公司与额旗联社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转让主债权和抵债资产4.98亿元,债权转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11月末,额济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余额2169万元,不良贷款率2.46%,不良贷款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各项监管指标逐步向好。三是深入开展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成立了全盟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调度会和警示教育会,做好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整改,并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督办,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与防控金融风险。目前,我盟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出问题181个,整改173个,整改率为95%。四是扎实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采取“线下+线上”的宣传模式,积极开展2022年防非处非宣传月、宣传日活动,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原创作品86篇,互动宣传覆盖人数15894人次,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组织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工作,对全盟44家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有“养老”字样的企业开展了摸底排查;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截止11月末,我盟有6起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较去年减少2起,涉案金额2.74亿元,涉案人数1628人,已清退资金3214.5万元。五是持续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深化地方金融组织领域金融放贷整治,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对13家地方金融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切实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对全盟地方金融组织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和违规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治理行业乱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盟内金融体系基础相对薄弱。我盟存在金融业务量小、金融机构数量少、金融市场活力有待提高等问题,限制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

(二)不良贷款存在反弹风险。受市场和疫情影响,企业利润下滑,亏损增加,部分企业债务数额较大,虽然通过签订还款协议等方式进行贷款重组,调整了贷款形态,但是由于企业后续经营状况、市场状况、履约状况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未得到根本化解,贷款分类有可能再次下调。

(三)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弱。部分企业在公司治理、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方面与上市挂牌的要求差距较大,表现为企业基础工作滞后,股份制改制工作难度较大,缺乏现代经营理念和上市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和股权市场融资能力有待加强,直接融资余额占社会融资规模余额较低,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建立健全“党建+金融”工作模式,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衔接,有效整合金融资源,推动形成党建促金融、金融促党建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部署,针对地方金融机构金融组织实施风险处置整体方案和“一行一策”专门方案,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机构责任,紧盯地方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并积极做好不良贷款化解工作。

(三)推动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各项有关金融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盟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中金融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引导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加大对支农支小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效应积极助企纾困。不断完善充实融资项目库,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适时开展对接活动,组织召开政金企融资对接会,促进银企互动对接。

(四)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按照“扶龙头、推上市、强产业”的发展思路,进一步完善上市工作机制,推动实施自治区“天骏服务”计划,实行“一企一策”,落实好各级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补贴政策。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和管理,做好对拟上市挂牌企业的辅导培训工作,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积极性。

(五)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推动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工作,提升风险发现能力,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阿拉善建设,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六)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强化对13家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


阿拉善盟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工作总结

和2023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阿拉善盟金融办在自治区金融办的正确领导下,紧扣“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任务,着力营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全力落实“稳大盘”金融领域各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金融发展,积极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全盟金融运行保持良好态势。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地方金融稳健运行,金融体系结构不断优化。2022年,我盟金融业整体运行稳中向好,风险处置取得突破性进展,服务地方经济产生协同效应。截至11月末,全盟银行业业务规模稳步增长,13家银行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同比上升,其中各项存款余额500.53亿元,同比增加50.05亿元,增长18.56%;各项贷款余额418.62亿元,同比增加37.19亿元,增长9.75%。保险市场发展稳中趋缓,15家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9.78亿元,同比下降5.23%;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3.18亿元,同比增长22.12%。地方金融组织健康有序发展,5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2.1亿元,贷款余额1.89亿元;4家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3.4亿元,担保资金总额3.61亿元,新增担保额2.11亿元,在保责任余额4.58亿元;2家典当公司贷款余额0.25亿元。

(二)稳定增加有效金融供给,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不断增强。一是不断优化信贷投放结构。聚焦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和产业集群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积极开展“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专项行动,切实解决重大项目、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组织召开了全盟“强金融、优服务、促发展”政金企对接会、金融支持科技文旅领域发展政金企对接会,阿拉善盟行政公署与4家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局与11家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与5家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积极促成金融机构与项目单位融资意向,共达成签约金额达103.51亿元,目前已落实资金52亿元。二是着力拓展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研究制定了《阿拉善盟关于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分层次落实上市奖补资金,支持和引导企业上市挂牌。落实自治区企业上市护航政策和“天骏服务”计划,成立企业上市专班,制定“一企一策”服务方案,筛选了21家企业入库盟旗两级上市后备企业库,推荐了5家企业入库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库,组织专家服务团对8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把脉会诊”和融资服务,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讲座与培训辅导6期。今年以来,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进层新三板创新层;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上市主体进行调整并已挂牌内蒙古自治区“天骏板”上市后备企业名录。加强与各类券商、基金公司的沟通对接,支持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综合运用多种直接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支持阿拉善高新区示范区建立教育发展基金,用好用足用活每一笔资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截至目前,全盟新增直接融资34.56亿元,占全社会融资比重7.74%,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50.39%。

(三)稳妥防控金融风险,金融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一是加强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阿拉善盟清收处置银行业不良贷款专项行动方案》和《阿拉善盟高风险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方案》,制定不良贷款化解工作任务台账、高风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工作任务台账,发挥盟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阿拉善盟深入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工作组和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工作专班作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风险处置主体责任,按照风险处置方案工作要求,稳妥有力推进工作。今年以来,我盟共消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12.62亿元。截至11月末,全盟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28亿元,不良贷款率1.03%,不良率居全区最低。针对高风险机构风险化解工作,组织召开了高风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调度会议,赴额旗与额旗联社、额旗政府召开4次风险处置推进会,前往武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调研债权转让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督促地方政府严格落实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指导额旗联社制定并落实风险处置方案和关于债权转让的方案。今年以来,额济纳旗政府通过将资产转让给拥有政府应收账款的企业或个人,由政府分期支付价款的方式帮助额旗联社处置7186万元抵债资产;额济纳旗国有资产集团有限公司与额旗联社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转让主债权和抵债资产4.98亿元,债权转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11月末,额济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余额2169万元,不良贷款率2.46%,不良贷款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各项监管指标逐步向好。三是深入开展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成立了全盟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调度会和警示教育会,做好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整改,并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督办,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与防控金融风险。目前,我盟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出问题181个,整改173个,整改率为95%。四是扎实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采取“线下+线上”的宣传模式,积极开展2022年防非处非宣传月、宣传日活动,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原创作品86篇,互动宣传覆盖人数15894人次,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组织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工作,对全盟44家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有“养老”字样的企业开展了摸底排查;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截止11月末,我盟有6起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较去年减少2起,涉案金额2.74亿元,涉案人数1628人,已清退资金3214.5万元。五是持续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深化地方金融组织领域金融放贷整治,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对13家地方金融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切实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对全盟地方金融组织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和违规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治理行业乱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盟内金融体系基础相对薄弱。我盟存在金融业务量小、金融机构数量少、金融市场活力有待提高等问题,限制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

(二)不良贷款存在反弹风险。受市场和疫情影响,企业利润下滑,亏损增加,部分企业债务数额较大,虽然通过签订还款协议等方式进行贷款重组,调整了贷款形态,但是由于企业后续经营状况、市场状况、履约状况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未得到根本化解,贷款分类有可能再次下调。

(三)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弱。部分企业在公司治理、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方面与上市挂牌的要求差距较大,表现为企业基础工作滞后,股份制改制工作难度较大,缺乏现代经营理念和上市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和股权市场融资能力有待加强,直接融资余额占社会融资规模余额较低,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建立健全“党建+金融”工作模式,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衔接,有效整合金融资源,推动形成党建促金融、金融促党建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部署,针对地方金融机构金融组织实施风险处置整体方案和“一行一策”专门方案,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机构责任,紧盯地方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并积极做好不良贷款化解工作。

(三)推动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各项有关金融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盟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中金融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引导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加大对支农支小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效应积极助企纾困。不断完善充实融资项目库,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适时开展对接活动,组织召开政金企融资对接会,促进银企互动对接。

(四)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按照“扶龙头、推上市、强产业”的发展思路,进一步完善上市工作机制,推动实施自治区“天骏服务”计划,实行“一企一策”,落实好各级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补贴政策。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和管理,做好对拟上市挂牌企业的辅导培训工作,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积极性。

(五)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推动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工作,提升风险发现能力,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阿拉善建设,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六)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强化对13家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

阿拉善盟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