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阿拉善盟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4-10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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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交发〔2023〕99号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阿拉善盟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各科室:
现将《阿拉善盟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4日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整治全盟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切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向前发展,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中法办明电〔2O23〕1号)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依法治区办发〔2O23〕10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交发〔2O23〕137号)要求,决定自2023年3月至10月,在全盟范围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以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着力点,有力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宗旨意识、强化使命担当,更新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推动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密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重点内容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妨碍执法制约监督体制的难点,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滥收费、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等问题。(责任部门、单位:局安全法规科、公路科、运输服务科,各旗区交通运输局,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对同类违法行为实施差异化处罚,随意设置路障、拦车扣车、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治超站(点)运行不规范等问题。(责任部门、单位:局安全法规科、公路科、运输服务科,各旗区交通运输局,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治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以罚代管、以罚代卸,未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予行政处罚规定等问题。(责任部门、单位:局安全法规科、公路科、运输服务科,各旗区交通运输局,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损害行政相对人陈述权、申辩权、提出听证权,“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责任部门、单位:局安全法规科、公路科、运输服务科,各旗区交通运输局,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勾结“黄牛”收取贿赂、私放车辆、搞“钱权交易”等问题。(责任部门、单位:局安全法规科、公路科、运输服务科,各旗区交通运输局,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步骤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自2023年3月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共分部署动员、自查自纠、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3月15日前)。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和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健全请示汇报、协调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调度有方、指导有力、督改有效。要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方式、工作成果和检验标准,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对照整治内容、工作安排,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和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具体实施方案要于3月27日前报送盟局(同时报送1名分管领导、1名联络人员),有计划分步骤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协调、学习教育、问题查摆、线索收集、查纠整改、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并取得真正实效。要同时建立工作简报制度,专项整治期间每周至少报送1期工作简报。
(二)自查自纠 (3月中旬至6月底)。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和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于3月27日前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要对制度规定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涉及执法人员的各类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缕。要坚持显性问题和根源问题一体排查,内部管理主动查、外部线索倒逼查、重点问题深入查相结合,全面摸清问题底数,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实化整治措施,狠抓问题整改,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剖析到位、整改到位,达到祛疴治乱、标本兼治、效果彰显。要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复议、诉讼等渠道,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来源渠道,广泛听取司乘人员、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反映及意见。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和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自查自纠工作要按旬进行调度,要于每月1日前向局报送上月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重点任务调度台账(附件2)和查纠整改台账(附件3)一并上报。
(三)查纠整改(7月至10月底)。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和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强化压力传导,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刀刃向内”狠抓落实整改。要强化督导检查,定期听取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和不足,从严从实、从紧从细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适时派出督察组深入基层开展实地督察,要注重听取基层群众和一线执法人员呼声,综合运用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回应社会关切,突出整改实效。对整治工作不力、“躺平式”工作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限期改正。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和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查纠整改工作要按旬进行调度,要于每月1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形成总结报告,连同重点任务调度台账和查纠整改台账一并报送盟局。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要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同时附至少1个典型案例(附件4)。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要作专题说明一并报送。
(四)总结提升(长期推进)。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和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及时将有效的工作举措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常治长效工作机制。要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重大法治事件督察机制程序,建立健全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完善法治督察与党内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一体化推进,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等工作机制,切实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的常态长效机制持续推进。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和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认真梳理各类问题和线索查处整改情况,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与成果,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治本措施及意见建议,形成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送盟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法治实践,是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和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高度重视,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盟委行署关于全面依法治盟重要工作要求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自觉行动,层层分解和压实工作责任,坚决遏制和惩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做到实事求是、精准恰当,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凝聚思想共识,强化主体责任,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净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政治生态,树立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和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内容。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本单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抓好问题线索搜集、专项整治调度、实地督察指导和编发信息简报、总结经验做法、推进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有序、推进有力、整治有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和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属地管理责任链条,围绕本单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强化跟踪督查、问责问效,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推动和保障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担负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注重推动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全面摸排、清理整顿、督促推动作用,及时将定期调度和专项整治情况报送盟局。
(四)突出整治成效。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清仓见底,实现猛药治疴与抓源治本贯通,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注重从制度层面找“病灶”、除“病根”,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相关法规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专项清理,对相关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要坚持强基固本,聚焦基层一线执法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从执法的难点改起、执法的堵点疏起、执法的痛点治起,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流程,严肃执法纪律,提升依法行政和基层治理效能。要坚持“见人见事”,全面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和线索,按规定按程序进行移交、精准问责追责,彰显专项整治的坚定决心和震慑效应。要坚持开门整治,紧盯群众关切,做到专项整治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以专项整治的新战果新成效取信于民,提升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网站、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加大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重要部署,及时反映专项整治工作新进展,充分展示专项整治工作新成效,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