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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11/2023-00521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阿环发〔2023〕24号 成文时间: 2023-03-10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阿环发〔2023〕24号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旗(区)分局:

为深刻汲取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新井煤矿山体滑坡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及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决定在全盟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要求,坚决落实好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督促指导企业建立环保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推动风险隐患整改到位,夯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一)开展环保设施运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检查排污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履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主要包括:建设项目验收情况及落实验收意见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和排放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等。二是检查建设项目配套环保设施选型、建设、运行、管理等情况。主要包括:是否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环保设备;环保设施建设是否通过工程验收;污水池、事故池、脱硫塔等涉及深水、有毒、腐蚀、泄漏等危险环节的环保设施是否采取围挡防护、标识警示等措施。三是检查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演练等。四是检查企业物料平衡情况。主要包括:企业用水量、废水量、原料和产品含水量并计算水平衡;企业原辅材料、产品和副产品、危固废等并计算料平衡。

(二)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按照《阿拉善盟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从落实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转移制度等方面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切实做好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三)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旗(区)属地监管职责,以具有重点环保设备设施的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将环保设施的运行安全纳入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必要时对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施重新进行正规设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强化事故应急处置,确保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四)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聚焦放射源、射线装置和移动放射源异地使用的监管。监督核技术利用单位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一盯到底。对照2022年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核查问题清单,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尽快整改,进一步提升辐射工作业务水平。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月24日-3月5日)。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自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过程自查自改,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清查。各旗(区)分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检查。

(二)督导检查阶段(3月6日-3月20日)。盟局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对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雅布赖工业集聚区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6日-4月中旬)。各旗(区)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环保设施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要拉条挂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并于4月底前向盟生态环境局上报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评估报告。

(四)总结提升阶段(4月中旬-11月30日):各旗(区)分局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攻坚,做到举一反三,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确保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盟生态环境局成立了安全大检查督导组。

第一督导组:

组  长:李  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敖日格勒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鲍特木勒  腾格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孙寿山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

联络员:孙寿山     13948064699

负责督导检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二督导组:

组  长:孙多勇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额日登达来   阿右旗分局副局长

吴晓明   乌斯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姜雅娟     土壤生态环境科工作人员

联络员:姜雅娟     13354836992

负责督导检查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雅布赖工业集聚区。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日

附件: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doc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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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阿环发〔2023〕24号 成文时间: 2023-03-10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阿环发〔2023〕24号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旗(区)分局:

为深刻汲取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新井煤矿山体滑坡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及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决定在全盟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要求,坚决落实好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督促指导企业建立环保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推动风险隐患整改到位,夯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一)开展环保设施运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检查排污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履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主要包括:建设项目验收情况及落实验收意见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和排放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等。二是检查建设项目配套环保设施选型、建设、运行、管理等情况。主要包括:是否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环保设备;环保设施建设是否通过工程验收;污水池、事故池、脱硫塔等涉及深水、有毒、腐蚀、泄漏等危险环节的环保设施是否采取围挡防护、标识警示等措施。三是检查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演练等。四是检查企业物料平衡情况。主要包括:企业用水量、废水量、原料和产品含水量并计算水平衡;企业原辅材料、产品和副产品、危固废等并计算料平衡。

(二)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按照《阿拉善盟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从落实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转移制度等方面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切实做好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三)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旗(区)属地监管职责,以具有重点环保设备设施的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将环保设施的运行安全纳入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必要时对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施重新进行正规设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强化事故应急处置,确保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四)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聚焦放射源、射线装置和移动放射源异地使用的监管。监督核技术利用单位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一盯到底。对照2022年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核查问题清单,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尽快整改,进一步提升辐射工作业务水平。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月24日-3月5日)。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自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过程自查自改,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清查。各旗(区)分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检查。

(二)督导检查阶段(3月6日-3月20日)。盟局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对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雅布赖工业集聚区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6日-4月中旬)。各旗(区)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环保设施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要拉条挂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并于4月底前向盟生态环境局上报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评估报告。

(四)总结提升阶段(4月中旬-11月30日):各旗(区)分局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攻坚,做到举一反三,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确保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盟生态环境局成立了安全大检查督导组。

第一督导组:

组  长:李  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敖日格勒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鲍特木勒  腾格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孙寿山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

联络员:孙寿山     13948064699

负责督导检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二督导组:

组  长:孙多勇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额日登达来   阿右旗分局副局长

吴晓明   乌斯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姜雅娟     土壤生态环境科工作人员

联络员:姜雅娟     13354836992

负责督导检查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雅布赖工业集聚区。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日

附件: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