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19/2023-00395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3-03-10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3-1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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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安委会,盟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的通知》(安委办〔2023〕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各旗区、盟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全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立即对人员聚集公共场所集中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加大协调力度,积极推进隐患整改工作,切实把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实现闭环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责任,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资源整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纳入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纳入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重要内容,落细落实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制度举措,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支撑保障,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要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学校医院、广场车站、演出现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显著位置要公告安全提示和注意事项,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公安、应急、消防救援、市场监管、住建、文旅、教体、交通、民航、卫健等有关部门和地区,要针对节假日、重大活动公共场所人员聚集特点,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不同部门、不同层次预案衔接,确保遇有情况响应及时、救援有效、处置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