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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阿署办发〔2022〕68号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各重点企业:

现将《阿拉善盟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20日    


阿拉善盟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一、考评目的及原则

为有效发挥政务信息主渠道作用,准确把握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及时传递基层真实声音,反映工作新进展、新问题、新建议,为盟委行署科学决策提供相关参考信息,进一步推动全盟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规范运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办法。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实反映被考评单位信息工作任务完成和落实情况,确保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二、考评对象

各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盟直各单位及部门;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

三、考评内容

盟行署办共刊印《阿拉善政讯》《信息参阅》《要情摘报》3个信息类刊物,其中,《阿拉善政讯》报送内容为各旗区、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承担的重大任务,开展的重点工作,报送热点、重点、亮点、难点信息。《阿拉善政讯》还将结合最新时政内容不定期增设相关版块内容;以上信息原则上对涉及本单位的常规会议类、活动举办类、领导视察类、学习培训类等相关信息不予计算篇数。《信息参阅》报送内容为各旗区、各部门需盟级领导掌握的重大紧急类信息、专报类信息、重要社情民意类信息、问题建议及调研类信息等。《要情摘报》报送内容为各旗区提供全区各盟市对我盟相关工作具有借鉴、参考意义的其他各类信息。同时,盟行署办根据各旗区、各部门每日报送的反映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务类、问题建议类、调研类等信息进行择优选用,编辑整理后统一报送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日常政务类信息

信息报送要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真实反映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特别是对盟委行署做出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应及时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工作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信息报送工作应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可靠,数据、事例要核实准确,确保不出差错;信息主体要鲜明突出,题文一致,用简练的文字和代表性数据反映事物的概括和发展趋势;信息工作人员要精编细选,做好信息的捕捉收集、挖掘整理和提炼工作,确保信息质量提质增效。

(二)问题建议类信息

各旗区、各部门要加大问题建议类信息的报送力度,信息需集中反映当前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和实际困难,着重分析困难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各旗区、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如遇到需协调国家、自治区帮助解决的问题类信息可进行沟通报送,盟行署办采编整理后将及时报送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三)调研类信息

各旗区、各部门要树立“大信息”“大调研”思想,持续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把大量信息整理成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的高层次调研信息。调研类信息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报喜不报忧的现象发生,为盟委行署掌握实际情况、有效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四)约稿类信息

各旗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盟行署办的约稿要求,认真完成交办的指定性约稿,要注重深度分析、结构化分析,以数据为支撑,用案例说话,按时报送高质量信息。

四、评分标准及考评办法

(一)信息采用

政务信息报送不计分,采用计分。各信息报送单位得分均包含其二级单位得分。

各旗区、各部门报送政务信息被盟行署办采用后,信息刊物计分标准为:《阿拉善政讯》日常政务类信息每条计5分,问题建议类信息采用每条计10分,盟外动态类信息每条计2分;《信息参阅》每条计5分,《要情摘报》每条计5分。

各旗区、各部门全年报送信息被盟行署办采用基本任务为:

1.各旗人民政府:不少于160条(或得分不低于800分);

2.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不少于80条(或得分不低于400分);

3.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不少于30条(或得分不低于150分);

4.盟行署各工作部门:不少于40条(或得分不低于200分);

5.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不少于40条(或得分不低于200分);

6.法院、检察分院等其他信息报送部门:不少于20条(或得分不低于100分)。

(二)奖励加分标准

信息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每条加5分;按时完成“信息约稿”任务,每条加5分;被盟领导(或国家、自治区领导)批示,每条加10分;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办)采用每条加20分。

积极派员参加工作调训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按其年度基本任务分值的20%予以加分。

(三)工作失误扣分标准

1.各旗区、各部门如年末未能完成全年政务信息采用基本任务,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重要信息迟、漏、瞒报,信息内容严重失实,每次扣减20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且不参与全年表彰。

3.无故未按时完成约稿任务,每次扣减20分。

(四)提交盟委组织部赋分标准

提交盟委组织部全年信息考核赋分时,按百分制进行赋分。其中:完成基本任务的旗区和部门起评分自99.8分起降序,第一名99.8分,按名次降序顺次减0.2分;未完成基本任务但完成50%分值的部门起评分自60分起降序,未完成部门第一名60分,按名次降序顺次减0.2分;未完成基本任务50%分值的部门起评分自30分起降序,未完成部门第一名30分,按名次降序顺次减0.2分,未报送信息部门按0分进行赋分。

五、情况通报及奖惩机制

(一)通报内容

政务信息考评工作按年度进行,考评时段为当年1月—12月。盟行署办每月统计并发布一次政务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年末对全年政务信息采用情况在全盟范围内进行通报。各旗区、各部门要通过每月通报的排名情况及时调整政务信息报送内容,争取提高本单位的信息采用量。

(二)正向激励

对每年度信息报送工作成绩突出、进步幅度大的单位,盟行署办将对政务信息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评选政务信息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岗位实训

盟行署办将采取岗位实训的办法,对各单位信息员进行轮训。各旗区、各部门应在当年年末,根据下发的《调训计划通知》确定1—2名人员参加岗位实训,时间一般为2个月。参训人员通过参与信息采编工作,面对面接受培训指导,学习信息编辑流程,强化信息报送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

(四)通报批评

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不重视、多次推诿拖延造成向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延误的单位,或无法完成约稿、报送约稿质量较差的单位,盟行署办公室将根据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盟行署办公室信息科负责解释,盟行署办公室2016年4月20日发布的《全盟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阿署办发〔2016〕37号)同时废止。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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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阿署办发〔2022〕68号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各重点企业:

现将《阿拉善盟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20日    


阿拉善盟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一、考评目的及原则

为有效发挥政务信息主渠道作用,准确把握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及时传递基层真实声音,反映工作新进展、新问题、新建议,为盟委行署科学决策提供相关参考信息,进一步推动全盟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规范运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办法。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实反映被考评单位信息工作任务完成和落实情况,确保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二、考评对象

各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盟直各单位及部门;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

三、考评内容

盟行署办共刊印《阿拉善政讯》《信息参阅》《要情摘报》3个信息类刊物,其中,《阿拉善政讯》报送内容为各旗区、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承担的重大任务,开展的重点工作,报送热点、重点、亮点、难点信息。《阿拉善政讯》还将结合最新时政内容不定期增设相关版块内容;以上信息原则上对涉及本单位的常规会议类、活动举办类、领导视察类、学习培训类等相关信息不予计算篇数。《信息参阅》报送内容为各旗区、各部门需盟级领导掌握的重大紧急类信息、专报类信息、重要社情民意类信息、问题建议及调研类信息等。《要情摘报》报送内容为各旗区提供全区各盟市对我盟相关工作具有借鉴、参考意义的其他各类信息。同时,盟行署办根据各旗区、各部门每日报送的反映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务类、问题建议类、调研类等信息进行择优选用,编辑整理后统一报送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日常政务类信息

信息报送要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真实反映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特别是对盟委行署做出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应及时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工作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信息报送工作应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可靠,数据、事例要核实准确,确保不出差错;信息主体要鲜明突出,题文一致,用简练的文字和代表性数据反映事物的概括和发展趋势;信息工作人员要精编细选,做好信息的捕捉收集、挖掘整理和提炼工作,确保信息质量提质增效。

(二)问题建议类信息

各旗区、各部门要加大问题建议类信息的报送力度,信息需集中反映当前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和实际困难,着重分析困难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各旗区、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如遇到需协调国家、自治区帮助解决的问题类信息可进行沟通报送,盟行署办采编整理后将及时报送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三)调研类信息

各旗区、各部门要树立“大信息”“大调研”思想,持续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把大量信息整理成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的高层次调研信息。调研类信息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报喜不报忧的现象发生,为盟委行署掌握实际情况、有效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四)约稿类信息

各旗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盟行署办的约稿要求,认真完成交办的指定性约稿,要注重深度分析、结构化分析,以数据为支撑,用案例说话,按时报送高质量信息。

四、评分标准及考评办法

(一)信息采用

政务信息报送不计分,采用计分。各信息报送单位得分均包含其二级单位得分。

各旗区、各部门报送政务信息被盟行署办采用后,信息刊物计分标准为:《阿拉善政讯》日常政务类信息每条计5分,问题建议类信息采用每条计10分,盟外动态类信息每条计2分;《信息参阅》每条计5分,《要情摘报》每条计5分。

各旗区、各部门全年报送信息被盟行署办采用基本任务为:

1.各旗人民政府:不少于160条(或得分不低于800分);

2.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不少于80条(或得分不低于400分);

3.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不少于30条(或得分不低于150分);

4.盟行署各工作部门:不少于40条(或得分不低于200分);

5.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不少于40条(或得分不低于200分);

6.法院、检察分院等其他信息报送部门:不少于20条(或得分不低于100分)。

(二)奖励加分标准

信息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每条加5分;按时完成“信息约稿”任务,每条加5分;被盟领导(或国家、自治区领导)批示,每条加10分;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办)采用每条加20分。

积极派员参加工作调训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按其年度基本任务分值的20%予以加分。

(三)工作失误扣分标准

1.各旗区、各部门如年末未能完成全年政务信息采用基本任务,将在全盟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重要信息迟、漏、瞒报,信息内容严重失实,每次扣减20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且不参与全年表彰。

3.无故未按时完成约稿任务,每次扣减20分。

(四)提交盟委组织部赋分标准

提交盟委组织部全年信息考核赋分时,按百分制进行赋分。其中:完成基本任务的旗区和部门起评分自99.8分起降序,第一名99.8分,按名次降序顺次减0.2分;未完成基本任务但完成50%分值的部门起评分自60分起降序,未完成部门第一名60分,按名次降序顺次减0.2分;未完成基本任务50%分值的部门起评分自30分起降序,未完成部门第一名30分,按名次降序顺次减0.2分,未报送信息部门按0分进行赋分。

五、情况通报及奖惩机制

(一)通报内容

政务信息考评工作按年度进行,考评时段为当年1月—12月。盟行署办每月统计并发布一次政务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年末对全年政务信息采用情况在全盟范围内进行通报。各旗区、各部门要通过每月通报的排名情况及时调整政务信息报送内容,争取提高本单位的信息采用量。

(二)正向激励

对每年度信息报送工作成绩突出、进步幅度大的单位,盟行署办将对政务信息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评选政务信息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岗位实训

盟行署办将采取岗位实训的办法,对各单位信息员进行轮训。各旗区、各部门应在当年年末,根据下发的《调训计划通知》确定1—2名人员参加岗位实训,时间一般为2个月。参训人员通过参与信息采编工作,面对面接受培训指导,学习信息编辑流程,强化信息报送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

(四)通报批评

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不重视、多次推诿拖延造成向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延误的单位,或无法完成约稿、报送约稿质量较差的单位,盟行署办公室将根据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盟行署办公室信息科负责解释,盟行署办公室2016年4月20日发布的《全盟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阿署办发〔2016〕3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