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21/2023-00271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发文字号: | 阿市监字〔2023〕12号 | 成文时间: | 2023-02-21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2-2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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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平安建设办),盟局各相关科室:
为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完成2023年部门内“双随机”抽查任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安排,征求盟局各相关科室意见,制订了《阿盟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安排,盟局各相关科室和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平安办)要积极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完成2023年度自治区级“双随机”抽查任务。
二、根据《阿盟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安排,盟局各相关科室和旗(区)市场监管局(平安建设办)要按计划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切实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成本最优化、干扰最小化”。在具体工作中,可结合各自实际,及时调整和补充制定抽查计划,科学合理设置抽查比例和频次。确需增加和调整抽查计划的,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广泛应用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企业不同风险等级设定抽查比例,科学制定抽查检查计划,对信用好、风险较低的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坚持普遍性和精准性相结合,在进行基础性抽查的同时,更多地针对问题多发的地域、行业和风险较高的抽查事项开展定向抽查,推进“双随机”抽查的常态化和全覆盖。
四、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除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专项检查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要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五、坚持“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做好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应用,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确保完成率达到100%。
六、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平安建设办)督促本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自行制定各条线部门内“双随机”抽查计划,同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库(操作流程:登录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抽查检查(双随机)→基础设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库),并于2023年3月10日前通过各旗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将2023年度部门内“双随机”抽查计划电子版报送至盟局备案。
七、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平安建设办)要督促本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在2023年3月底前通过各旗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新修订完善的“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工作指引、“一单两库一细则”等。
联系人:阿盟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 崔玉静
联系电话:8333860、13087147277
电子邮箱:amgsjlx@126.com
附件:1. 附件1:阿盟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pdf
2.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pdf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