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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盟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33889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阿拉善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202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或转载各类政府信275条,重点公示部门工作动态、工业经济要闻和政策法规及解读。门户网站总访问量272442次,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数量保持在正常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规范办理,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绝不公开,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去标识化后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的工作制度,加强各科室对政府信息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阿拉善盟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建设成果,不断丰富、完善我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设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使我局门户网站更加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

 (五)监督保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开展,同时由自治区工信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监督指导全盟工业和信息化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精准,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务公开的总体数量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内容较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的领域,全面展现重点事项的公开情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数量和质量。

二是加强学习,做好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在认真执行政策解读制度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运用媒体专访、座谈访谈等方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根据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制定了《阿拉善盟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操作规范》,明确各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逐条落实任务举措。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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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盟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33889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阿拉善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202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或转载各类政府信275条,重点公示部门工作动态、工业经济要闻和政策法规及解读。门户网站总访问量272442次,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数量保持在正常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规范办理,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绝不公开,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去标识化后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的工作制度,加强各科室对政府信息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阿拉善盟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建设成果,不断丰富、完善我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设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使我局门户网站更加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

 (五)监督保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开展,同时由自治区工信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监督指导全盟工业和信息化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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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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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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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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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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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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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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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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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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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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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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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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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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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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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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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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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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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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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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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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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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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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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精准,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务公开的总体数量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内容较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的领域,全面展现重点事项的公开情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数量和质量。

二是加强学习,做好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在认真执行政策解读制度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运用媒体专访、座谈访谈等方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根据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制定了《阿拉善盟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操作规范》,明确各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逐条落实任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