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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拉善盟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水务局政府门户网站 (http://shuiwuju.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水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399062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决策部署,强化水务影响力和传播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感受度,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在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多媒体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主动公开的基础上,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2022年阿拉善盟水务局门户网站公开780条政府信息,其中,网站发布概况类信息9条,政务动态信息725条,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信息46条,政策解读信息发布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登记、受理、审核、办理,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合法,准确适用各个环节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申请公开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水资源管理、生活供水、水土保持方面的信息。办结率10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夯实制度机制保障基础。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主动公开职责范围,夯实公开主体责任。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四)平台建设方面

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按照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加强局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和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审核发布制度,把好政治关、文字关、舆情关,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优化网上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功能,减少跳转链接次数。优化部门网站栏目设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成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定期开展排查,做好网站纠错工作。对公开内容进行法制、保密、网络安全审查监督,严防网络攻击,确保政府信息合法合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对标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多样性和解读效果质量还需提升。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和任务分解、安排工作,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二是充实信息公开队伍,配备专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撑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三是改进政策解读工作,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切实提升解读效果,通过图文、音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使政策内涵更加透明、形象化、通俗化,更好地促进了政策的实施,真正做到惠民利民。四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严格对照政务公开目录标准,逐条逐项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切实抓好水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年度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水务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一是积极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参加盟政务服务区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及时对盟政务服务区反馈的政务公开各类问题进行整改。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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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拉善盟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水务局政府门户网站 (http://shuiwuju.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水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399062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决策部署,强化水务影响力和传播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感受度,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在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多媒体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主动公开的基础上,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2022年阿拉善盟水务局门户网站公开780条政府信息,其中,网站发布概况类信息9条,政务动态信息725条,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信息46条,政策解读信息发布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登记、受理、审核、办理,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合法,准确适用各个环节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申请公开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水资源管理、生活供水、水土保持方面的信息。办结率10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夯实制度机制保障基础。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主动公开职责范围,夯实公开主体责任。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四)平台建设方面

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按照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加强局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和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审核发布制度,把好政治关、文字关、舆情关,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优化网上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功能,减少跳转链接次数。优化部门网站栏目设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成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定期开展排查,做好网站纠错工作。对公开内容进行法制、保密、网络安全审查监督,严防网络攻击,确保政府信息合法合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对标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多样性和解读效果质量还需提升。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和任务分解、安排工作,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二是充实信息公开队伍,配备专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撑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三是改进政策解读工作,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切实提升解读效果,通过图文、音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使政策内涵更加透明、形象化、通俗化,更好地促进了政策的实施,真正做到惠民利民。四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严格对照政务公开目录标准,逐条逐项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切实抓好水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年度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水务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一是积极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参加盟政务服务区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及时对盟政务服务区反馈的政务公开各类问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