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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拉善盟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盟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83-833193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阿拉善盟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盟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更好满足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编制公开指南,在指南中公布网站、邮箱和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具体负责人等内容,严格履行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全面。2022年,我局认真依托阿拉善盟司法局门户网站和“法治阿拉善”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8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43条,解读信息发布1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790条。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量130948次,微信公众号订阅数16050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2022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2022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2022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

(三)信息管理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局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合力抓的局面。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收集和发送。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等制度,形成了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不断加强与政务服务局工作对接,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全盟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把政务信息平台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窗口,作为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栏的基础上,切实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及时更新局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内设机构及部门简介等,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内容全面、栏目清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政策法规等信息,方便群众多渠道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目前,盟司法局运维的3个新媒体平台运行正常,均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安全问题。

(五)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管理、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局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合力抓的局面。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收集和发送。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等制度,形成了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不断加强与政务服务局工作对接,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发布机制,丰富发布内容,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政务公开要求相比,还有不足之处,仍存在一些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泛、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人员队伍信息公开能力有待加强等方面的不足。

          (二)改进情况

2023年,阿盟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深入了解与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上下功夫,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和有效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上下功夫,深入拓展政策解读公开内容,持续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提高公开效果,努力推动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我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我局按照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发布政策措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梳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目录,及时清理或做好失效性文件标注。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府信息对外审核等工作制度,即使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府新媒体的内容更新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度、完整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公开水平。


编辑:阿拉善盟司法局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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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拉善盟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盟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83-833193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阿拉善盟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盟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更好满足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编制公开指南,在指南中公布网站、邮箱和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具体负责人等内容,严格履行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全面。2022年,我局认真依托阿拉善盟司法局门户网站和“法治阿拉善”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8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43条,解读信息发布1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790条。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量130948次,微信公众号订阅数16050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2022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2022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2022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

(三)信息管理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局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合力抓的局面。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收集和发送。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等制度,形成了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不断加强与政务服务局工作对接,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全盟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把政务信息平台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窗口,作为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栏的基础上,切实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及时更新局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内设机构及部门简介等,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内容全面、栏目清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政策法规等信息,方便群众多渠道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目前,盟司法局运维的3个新媒体平台运行正常,均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安全问题。

(五)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管理、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局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合力抓的局面。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收集和发送。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等制度,形成了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不断加强与政务服务局工作对接,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发布机制,丰富发布内容,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政务公开要求相比,还有不足之处,仍存在一些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泛、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人员队伍信息公开能力有待加强等方面的不足。

          (二)改进情况

2023年,阿盟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深入了解与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上下功夫,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和有效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上下功夫,深入拓展政策解读公开内容,持续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提高公开效果,努力推动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我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我局按照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发布政策措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梳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目录,及时清理或做好失效性文件标注。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府信息对外审核等工作制度,即使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府新媒体的内容更新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度、完整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