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阿拉善盟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1-20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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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民政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mz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民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83-8350565
电子邮箱:alsmmzjxxk@126.com
联系地址:阿拉善盟民政局大楼7楼708室
邮政编码:7503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条例,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6条,其中工作动态152条,领导之窗1条,人事任免2条,通知公告36条,政策解读15条,政策法规14条,规划计划3条,部门文件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1条。“阿拉善盟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1028条,订阅数达1231个;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167条,关注量达65个。就社会救助等政策法规及贯彻意见进行解读解答,解读材料同时在阿拉善盟民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盟民政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印发执行《阿拉善盟民政局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网络信息发布程序,加强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情况
充分运用阿拉善盟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建设成果,以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工作主阵地,同时管理运行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两项新媒体平台,做好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转和内容的适时更新,截至目前,我局微信公众号订阅数1231个、微博关注量65个。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政局年度工作要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力度。并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阿拉善盟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需要改进提升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发布信息时对错敏字、错误表述及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等问题要仔细甄别;四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力量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2、有效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推进民政领域的决策和管理服务公开更加透明规范,以更高质量的信息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3、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对公开信息进行逐级审批、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保密性和安全性。
4、增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提升全员政务公开意识,做优平台载体,提升公开质效,让民政政务发布更生动、更具特色活力,切实把惠民政策举措讲清楚,让老百姓看得更明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按照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规范发布政策措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认真对照国家、自治区、盟行署公布的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梳理历年来在我局信息平台上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未筛查出已失效和废止且尚在信息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对转载国家、自治区、盟行署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进行时效性标注;民政领域已将高领津贴申请、养老机构地址、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录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策咨询服务。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按照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已将全盟7家养老机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并定期进行更新,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发挥平台作用方面。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截至目前,已发布政策解读15次,并由局综合保障中心负责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办理相关工作。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民政局2022年阿拉善盟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20:42
- 来源:阿拉善盟民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民政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mz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民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83-8350565
电子邮箱:alsmmzjxxk@126.com
联系地址:阿拉善盟民政局大楼7楼708室
邮政编码:7503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条例,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6条,其中工作动态152条,领导之窗1条,人事任免2条,通知公告36条,政策解读15条,政策法规14条,规划计划3条,部门文件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1条。“阿拉善盟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1028条,订阅数达1231个;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167条,关注量达65个。就社会救助等政策法规及贯彻意见进行解读解答,解读材料同时在阿拉善盟民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盟民政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印发执行《阿拉善盟民政局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网络信息发布程序,加强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情况
充分运用阿拉善盟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建设成果,以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工作主阵地,同时管理运行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两项新媒体平台,做好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转和内容的适时更新,截至目前,我局微信公众号订阅数1231个、微博关注量65个。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政局年度工作要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力度。并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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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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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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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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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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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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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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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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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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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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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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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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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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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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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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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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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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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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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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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阿拉善盟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需要改进提升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发布信息时对错敏字、错误表述及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等问题要仔细甄别;四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力量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2、有效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推进民政领域的决策和管理服务公开更加透明规范,以更高质量的信息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3、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对公开信息进行逐级审批、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保密性和安全性。
4、增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提升全员政务公开意识,做优平台载体,提升公开质效,让民政政务发布更生动、更具特色活力,切实把惠民政策举措讲清楚,让老百姓看得更明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按照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规范发布政策措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认真对照国家、自治区、盟行署公布的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梳理历年来在我局信息平台上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未筛查出已失效和废止且尚在信息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对转载国家、自治区、盟行署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进行时效性标注;民政领域已将高领津贴申请、养老机构地址、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录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策咨询服务。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按照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已将全盟7家养老机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并定期进行更新,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发挥平台作用方面。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截至目前,已发布政策解读15次,并由局综合保障中心负责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办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