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1-19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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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jw.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483-8331373,电子邮箱:amwsjkw@163.com,联系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东城区安德街阿盟卫生健康委大楼317办公室,邮政编码:7503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及时准确公开信息。2022年,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5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6条、政务动态信息42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16条。另发布解读6条,回应公众关切2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80条,通过“智慧健康阿拉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和方式,健全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机制,及时回应依申请公开诉求,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为网络渠道申请,因申请内容为不应当公开内容未予公开,已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告知,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制度、台账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审核审查流程和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一件一审”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加强委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定完善《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等制度,在委门户网站新增健康宣传栏目,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做好政务公开、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2022年我委门户网站总访问量180870次,独立用户访问量177151个;截至目前微博关注量增至88516,“智慧健康阿拉善”微信公众号订阅数增至3972。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委办公室、宣教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牵头推进,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二是建立信息报送发布工作考评制度,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三是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针对错敏词等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相关领导和科室,并建立易错词表送委全体人员传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审核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需进一步做好制度落实和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二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针对发布信息出现错敏词等情况,及时反馈相关领导和科室人员整改,并将错敏词和易错词汇总发委全体人员学习,切实提升委公开信息准确性。
二是不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能力,制定多形多渠道政策解读计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我委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我委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三是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和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出台的重要政策,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常态做好网站、新媒体维护更新。四是及时回应依申请公开诉求和社会关切,制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健全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机制。五是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重点做好行政权责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着力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六是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和形式,方便群众就医,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效应。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9:24
- 来源: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jw.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483-8331373,电子邮箱:amwsjkw@163.com,联系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东城区安德街阿盟卫生健康委大楼317办公室,邮政编码:7503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及时准确公开信息。2022年,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5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6条、政务动态信息42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16条。另发布解读6条,回应公众关切2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80条,通过“智慧健康阿拉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和方式,健全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机制,及时回应依申请公开诉求,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为网络渠道申请,因申请内容为不应当公开内容未予公开,已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告知,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制度、台账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审核审查流程和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一件一审”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加强委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定完善《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等制度,在委门户网站新增健康宣传栏目,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做好政务公开、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2022年我委门户网站总访问量180870次,独立用户访问量177151个;截至目前微博关注量增至88516,“智慧健康阿拉善”微信公众号订阅数增至3972。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委办公室、宣教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牵头推进,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二是建立信息报送发布工作考评制度,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三是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针对错敏词等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相关领导和科室,并建立易错词表送委全体人员传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审核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需进一步做好制度落实和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二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针对发布信息出现错敏词等情况,及时反馈相关领导和科室人员整改,并将错敏词和易错词汇总发委全体人员学习,切实提升委公开信息准确性。
二是不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能力,制定多形多渠道政策解读计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我委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我委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三是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和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出台的重要政策,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常态做好网站、新媒体维护更新。四是及时回应依申请公开诉求和社会关切,制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健全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机制。五是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重点做好行政权责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着力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六是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和形式,方便群众就医,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