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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拉善盟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阿拉善盟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阿拉善盟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gaj.als.gov.co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于石玉芳联系(电话:0483-8337215)。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盟委、行署和自治公安厅的领导下,阿拉善盟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工作,加强政务效能,标准权力运行,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一)主动公开。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群众关心关注、涉及百姓利益的政府信息、重点决策等及时主动公开结果,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二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增设了友情链接栏目,及时了解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公安部、公安厅各项重大政策及权威解读,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平安阿拉善微信公众号、微博、24小时警局等媒体,就阿拉善警方如何服务群众面向社会进行深入解读,对群众关心的“放管服”改革等政策、措施进行及时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推动本年度权责清单的梳理编制发布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管方式及办事指南等政务事项相关信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舆情引导相结合,注重政务服务质效,了解群众所求所盼,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将各类公开文件纳入公文审核,凡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均由部门领导审批后进行公开,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对各类新媒体运维情况进行大摸底、大排查,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杜绝“僵尸”账号,现有新媒体账号,基本做到了运行规范健康有序。

(五)监督保障。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督导检查,对网上公开信息实行实时监测,并将政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规划、有推进、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0.6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阿拉善盟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按盟委、行署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公开内容不够深不够全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学习解读,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

二是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时公开应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流程和实效。

三是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2年度我局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是按照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布政策措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认真梳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目录,及时做好失效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做好预警防范工作,2022年发布电信诈骗等预警提示信息63条。同时,紧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托现有的政务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便民利企措施、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便利。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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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阿拉善盟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gaj.als.gov.co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于石玉芳联系(电话:0483-8337215)。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盟委、行署和自治公安厅的领导下,阿拉善盟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工作,加强政务效能,标准权力运行,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一)主动公开。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群众关心关注、涉及百姓利益的政府信息、重点决策等及时主动公开结果,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二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增设了友情链接栏目,及时了解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公安部、公安厅各项重大政策及权威解读,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平安阿拉善微信公众号、微博、24小时警局等媒体,就阿拉善警方如何服务群众面向社会进行深入解读,对群众关心的“放管服”改革等政策、措施进行及时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推动本年度权责清单的梳理编制发布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管方式及办事指南等政务事项相关信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舆情引导相结合,注重政务服务质效,了解群众所求所盼,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将各类公开文件纳入公文审核,凡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均由部门领导审批后进行公开,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对各类新媒体运维情况进行大摸底、大排查,及时整改反馈的问题,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杜绝“僵尸”账号,现有新媒体账号,基本做到了运行规范健康有序。

(五)监督保障。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督导检查,对网上公开信息实行实时监测,并将政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规划、有推进、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0.6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阿拉善盟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按盟委、行署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公开内容不够深不够全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学习解读,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

二是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时公开应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流程和实效。

三是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2年度我局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是按照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布政策措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认真梳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目录,及时做好失效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做好预警防范工作,2022年发布电信诈骗等预警提示信息63条。同时,紧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托现有的政务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便民利企措施、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