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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http://www.als.gov.co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33288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

严格遵循“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78条、“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蒙古文”网站公开信息2991条、“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蒙古文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941条、“阿拉善行署办”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698条。

2022年,盟行署办公室主动公开公文56份,其中以盟行署名义发文22份、盟行署办公室名义发文34份。公开人大代表建议2份,政协委员提案文件17份。编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报》12期,刊登以盟行署和盟行署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60份。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向社会公开盟行署办公室2022年财政预算和2021年财政决算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盟行署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3件,均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无涉及复议、诉讼信件,无被纠错。在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盟行署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随公文一并报批。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府及部门文件,全部为可公开的非涉密文件,保密审查程序完备,没有失泄密情况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国办推荐的版面完成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改版,进一步整合公开信息,规范和完善公开版块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按要求开设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专栏,各旗区均已完成32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事项清单目录公示,公众可根据需要进行查阅或下载。

(五)监督保障

对全盟政府信息平台严格实行“日检查、月普查、月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旗区各部门进行整改,共下发了月度检查通报12期,网站整改通知单30份、新媒体整改通知单6份。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共备案243个,对长期不更新的政务新媒体及时进行关停,截止目前共关停39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0

15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有所欠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宣传工作,认真梳理各类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二是借助新媒体等渠道,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办、自治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督促盟本级、各旗区制定2022年度本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形成工作台账,紧盯时限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二是按照2022年度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任务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并对历年工作要点和绩效评估工作开展回头看,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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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http://www.als.gov.co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33288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

严格遵循“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78条、“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蒙古文”网站公开信息2991条、“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蒙古文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941条、“阿拉善行署办”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698条。

2022年,盟行署办公室主动公开公文56份,其中以盟行署名义发文22份、盟行署办公室名义发文34份。公开人大代表建议2份,政协委员提案文件17份。编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报》12期,刊登以盟行署和盟行署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60份。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向社会公开盟行署办公室2022年财政预算和2021年财政决算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盟行署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3件,均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无涉及复议、诉讼信件,无被纠错。在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盟行署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随公文一并报批。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府及部门文件,全部为可公开的非涉密文件,保密审查程序完备,没有失泄密情况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国办推荐的版面完成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改版,进一步整合公开信息,规范和完善公开版块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按要求开设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专栏,各旗区均已完成32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事项清单目录公示,公众可根据需要进行查阅或下载。

(五)监督保障

对全盟政府信息平台严格实行“日检查、月普查、月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旗区各部门进行整改,共下发了月度检查通报12期,网站整改通知单30份、新媒体整改通知单6份。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共备案243个,对长期不更新的政务新媒体及时进行关停,截止目前共关停39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0

15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有所欠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宣传工作,认真梳理各类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二是借助新媒体等渠道,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办、自治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督促盟本级、各旗区制定2022年度本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形成工作台账,紧盯时限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二是按照2022年度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任务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并对历年工作要点和绩效评估工作开展回头看,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