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2 > 盟行署组成部门

2022年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年度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局网站(http://yb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东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4楼;邮编:750306;电话:0483-8350086;传真:0483-83505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严格按照盟委行署关于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更新政务信息7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56条,规范性文件0条,政策解读5条,政策法规2条,其他14条。网站总访问量102824,保持稳定。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保证受理渠道正常运行。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及时报备政务公开人员调整信息,并及时报送政务公开月报表等内容。严格遵守各项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合规合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发展,提高信息发布、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及时更新完善政务新媒体办理业务、专题宣传等模块,增加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22年发布信息57条,订阅数3077。同时结合报纸、电台等平台,着力搭建政府信息公开融媒体矩阵。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主要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落实责任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电话。2022年度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持续强化业务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及时更新专题栏目、发布信息内容严谨度等薄弱环节,加大培训学习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完成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2022政务年公开工作要点 》,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做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一是规范发布政策措施,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2条,政策解读5条,进一步提升发布引导效果;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动态10条,高效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三是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信息4条,执法信息4条,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四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内容发布三级审核制度,推进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五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内容,通过图解、文字、音频、主要负责人解读、访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解读实效;六是强化队伍建设,按要求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
[全文下载]附件下载关闭 打印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2>盟行署组成部门
2022年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年度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局网站(http://yb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东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4楼;邮编:750306;电话:0483-8350086;传真:0483-83505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严格按照盟委行署关于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更新政务信息7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56条,规范性文件0条,政策解读5条,政策法规2条,其他14条。网站总访问量102824,保持稳定。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保证受理渠道正常运行。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及时报备政务公开人员调整信息,并及时报送政务公开月报表等内容。严格遵守各项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合规合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发展,提高信息发布、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及时更新完善政务新媒体办理业务、专题宣传等模块,增加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22年发布信息57条,订阅数3077。同时结合报纸、电台等平台,着力搭建政府信息公开融媒体矩阵。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主要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落实责任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电话。2022年度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持续强化业务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及时更新专题栏目、发布信息内容严谨度等薄弱环节,加大培训学习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完成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2022政务年公开工作要点 》,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做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一是规范发布政策措施,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2条,政策解读5条,进一步提升发布引导效果;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动态10条,高效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三是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信息4条,执法信息4条,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四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内容发布三级审核制度,推进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五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内容,通过图解、文字、音频、主要负责人解读、访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解读实效;六是强化队伍建设,按要求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