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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35661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2022年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开592条政府信息,其中,网站发布概况类信息0条,政务动态信息566条,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信息26条,设置维护专题专栏3项,政策解读信息发布6条,网站其它栏目信息发布数量216条。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阿拉盟自然资源发布信息396条。

(2)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3)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确定一名副局长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指定局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派1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依托门户网和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以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问题为导向,及时发布更新各类自然资源信息。 

(5)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容,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需填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后再由分管领导复核,最后交由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照信息发布格式进行发布。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时对盟政务服务局反馈的错敏词及错误外链进行整改,并对错误情况进行台账式管理,定期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按照信息“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纳入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四是完善工作制度。2022年我局按要求对《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重新进行修改完善并发布,制定了《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并纳入《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制度汇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存在主动公开积极性不强,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不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需进一步规范。

三是政策解读没有计划重点、形式单一、内容乏味不够生动。

(二)整改措施

一是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确保干部职工多政府信息公开入眼入脑入心,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是制定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按期办结。

三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结合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同步制定政策解读工作计划,明确解读重点、解读形式、解读责任人等,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按照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一是积极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参加盟政务服务区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及时对盟政务服务区反馈的政务公开各类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及时转发国务院、自治区以及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重大政策及权威解读,推动各项政策在贯彻执行。同时,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文件的政策解读,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等多种形式展开解读工作,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有效的信息参考。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加强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日常监测,进一步降低发布内容错误率。



2022年1月16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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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35661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2022年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开592条政府信息,其中,网站发布概况类信息0条,政务动态信息566条,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信息26条,设置维护专题专栏3项,政策解读信息发布6条,网站其它栏目信息发布数量216条。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阿拉盟自然资源发布信息396条。

(2)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3)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确定一名副局长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指定局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派1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依托门户网和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以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问题为导向,及时发布更新各类自然资源信息。 

(5)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容,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需填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后再由分管领导复核,最后交由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照信息发布格式进行发布。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时对盟政务服务局反馈的错敏词及错误外链进行整改,并对错误情况进行台账式管理,定期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按照信息“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纳入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四是完善工作制度。2022年我局按要求对《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重新进行修改完善并发布,制定了《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并纳入《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制度汇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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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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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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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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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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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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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存在主动公开积极性不强,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不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需进一步规范。

三是政策解读没有计划重点、形式单一、内容乏味不够生动。

(二)整改措施

一是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确保干部职工多政府信息公开入眼入脑入心,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是制定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按期办结。

三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结合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同步制定政策解读工作计划,明确解读重点、解读形式、解读责任人等,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按照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一是积极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参加盟政务服务区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及时对盟政务服务区反馈的政务公开各类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及时转发国务院、自治区以及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重大政策及权威解读,推动各项政策在贯彻执行。同时,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文件的政策解读,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等多种形式展开解读工作,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有效的信息参考。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加强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日常监测,进一步降低发布内容错误率。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