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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sthj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341341)。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盟生态环境局积极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盟委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逐步把涉及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为基础,更好地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工作需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生态环境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围绕生态环境系统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局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环境质量涉及环境督察、行政处罚、空气、区域水、饮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季报、在线监控数据、等生态环境动态相关信息104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46条,政务动态类信息34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60条;借助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1094条,微博公众号平台公开402条,未收到要求公开行政机关信息的申请。

今年本单位本年新制作规范性文件1件,本年新公开数量1件。《阿拉善盟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将文件和政策解读向社会公开,第一时间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22年,按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网络申请,目前均已按时限、依程序严格做好答复。其中同意公开2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精准性,定期公布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问题、反馈问题办理、整改情况和重点领域信息中涉及生态环境类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不断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及时更新发布各栏目合规信息,并按要求,针对调整的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调整,努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积极落实全盟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严把信息公开流程,配合完成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对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在公开内容、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错敏字及不正确表述,页面错链问题频出; 二是部分公开栏目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定期开展网站内容自查,及时对问题整改,更新栏目信息,提高网站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做好任务分解,督促各科室及二级单位配合落实好政务公开信息的各项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认真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要求,加大环境监管、生态环境质量、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栏目信息发布,定期发布重点领域及督察信息,按照栏目错敏、错链筛查及时进行问题整改。

(二)2022年,我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三)按《2022年政务信息工作网络绩效评估指标》开展网站栏目评估,问题整改落实,今后按照工作要求,还需严格规范、抓落实、促整改,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作用。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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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sthj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341341)。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盟生态环境局积极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盟委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逐步把涉及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为基础,更好地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工作需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生态环境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围绕生态环境系统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局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环境质量涉及环境督察、行政处罚、空气、区域水、饮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季报、在线监控数据、等生态环境动态相关信息104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46条,政务动态类信息34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60条;借助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1094条,微博公众号平台公开402条,未收到要求公开行政机关信息的申请。

今年本单位本年新制作规范性文件1件,本年新公开数量1件。《阿拉善盟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将文件和政策解读向社会公开,第一时间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22年,按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网络申请,目前均已按时限、依程序严格做好答复。其中同意公开2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精准性,定期公布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问题、反馈问题办理、整改情况和重点领域信息中涉及生态环境类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不断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及时更新发布各栏目合规信息,并按要求,针对调整的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调整,努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积极落实全盟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严把信息公开流程,配合完成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对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在公开内容、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错敏字及不正确表述,页面错链问题频出; 二是部分公开栏目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定期开展网站内容自查,及时对问题整改,更新栏目信息,提高网站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做好任务分解,督促各科室及二级单位配合落实好政务公开信息的各项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认真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要求,加大环境监管、生态环境质量、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栏目信息发布,定期发布重点领域及督察信息,按照栏目错敏、错链筛查及时进行问题整改。

(二)2022年,我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三)按《2022年政务信息工作网络绩效评估指标》开展网站栏目评估,问题整改落实,今后按照工作要求,还需严格规范、抓落实、促整改,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