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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gl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83-833278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围绕工作实际,通过盟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页面,对我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安全生产、灾害救援等方面进行了公开。本单位工作动态、业务工作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不宜对外公开外,均主动向社会公开。

2)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要求办好依申请公开,保障群众的环境诉求。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份网络申请,目前已按时限,依程序严格做好答复。其中同意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截至2022年度及历年以来,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

扎实推进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对以盟应急管理局名义制发的文件应审尽审,应公开尽公开,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根据盟行署关于网上政务办公要求和局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局对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了细化优化。

5)监督保障

    在阿拉善盟行署和政务服务局的指导下,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真正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盟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个别信息、文件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错别字现象。

改进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加强信息及文稿审核环节管理审批,确保公开政务信息内容完整、数据文字准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培训,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信息规范内容的培训,加强信息审核力度。二是加强公开信息的收集处理、及时上传,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我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我局按照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发布应急管理相关的政策措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及时梳理我局权责清单,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目录。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应急管理相关信息310件。三是紧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依托现有的政务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应急管理相关的规划、政策及其解读、信息。四是夯实基层基础,发挥平台作用方面。根据《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继续更新完善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积极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促进政府网站内容提高质量,从源头上保证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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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gl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83-833278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围绕工作实际,通过盟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页面,对我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安全生产、灾害救援等方面进行了公开。本单位工作动态、业务工作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不宜对外公开外,均主动向社会公开。

2)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要求办好依申请公开,保障群众的环境诉求。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份网络申请,目前已按时限,依程序严格做好答复。其中同意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截至2022年度及历年以来,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

扎实推进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对以盟应急管理局名义制发的文件应审尽审,应公开尽公开,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根据盟行署关于网上政务办公要求和局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局对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了细化优化。

5)监督保障

    在阿拉善盟行署和政务服务局的指导下,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真正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盟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个别信息、文件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错别字现象。

改进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加强信息及文稿审核环节管理审批,确保公开政务信息内容完整、数据文字准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培训,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信息规范内容的培训,加强信息审核力度。二是加强公开信息的收集处理、及时上传,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我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我局按照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发布应急管理相关的政策措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及时梳理我局权责清单,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目录。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应急管理相关信息310件。三是紧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依托现有的政务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应急管理相关的规划、政策及其解读、信息。四是夯实基层基础,发挥平台作用方面。根据《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继续更新完善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积极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促进政府网站内容提高质量,从源头上保证政务信息公开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