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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拉善盟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能源局网站(http://ny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能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351212,电子邮箱:mr18904836368@163.com联系地址:阿拉善盟左旗巴彦浩特镇东城区安德北街住建综合大楼612室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阿拉善盟能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各类网络信息225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网络信息221条,其中政务动态189条、政策解读6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6条。门户网站总访问量138112次,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数量保持在正常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阿拉善盟能源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份,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门户网站由盟政务服务局统一开发管理。此外,我局认证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不定期发布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动态信息及指南、提醒类消息。

(五)监督保障。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提升公开制度化、信息化水平的同时,严格遵循“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文件“先审核、后公开”工作程序,强化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严防泄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存在主动公开积极性不强,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不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措施

一是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确保干部职工多政府信息公开入眼入脑入心,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二是制定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按期办结。三不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能力,制定多形多渠道政策解读计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全年,我局不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二)我局按照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三是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能源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四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查。落实信息”三审”制度,规范审核流程,提高信息质量和政府公信力;五是提升人员专业素养。积极参加政务服务局的培训活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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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拉善盟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能源局网站(http://nyj.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能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8351212,电子邮箱:mr18904836368@163.com联系地址:阿拉善盟左旗巴彦浩特镇东城区安德北街住建综合大楼612室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阿拉善盟能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各类网络信息225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网络信息221条,其中政务动态189条、政策解读6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6条。门户网站总访问量138112次,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数量保持在正常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阿拉善盟能源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份,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门户网站由盟政务服务局统一开发管理。此外,我局认证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不定期发布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动态信息及指南、提醒类消息。

(五)监督保障。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提升公开制度化、信息化水平的同时,严格遵循“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文件“先审核、后公开”工作程序,强化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严防泄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存在主动公开积极性不强,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不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措施

一是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确保干部职工多政府信息公开入眼入脑入心,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二是制定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按期办结。三不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能力,制定多形多渠道政策解读计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全年,我局不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二)我局按照国办、自治区、阿拉善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三是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能源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四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查。落实信息”三审”制度,规范审核流程,提高信息质量和政府公信力;五是提升人员专业素养。积极参加政务服务局的培训活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