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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22-02519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字号: 阿署函〔2022〕106号 成文时间: 2022-08-24
公文时效: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500号提案答复的函


阿署函〔2022〕106号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500号提案答复的函

B类


陈秀芳委员:

您在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提案》已收悉,现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情况

从2011年开始,国家在内蒙古自治区等13个省区启动实施了草原补奖政策,经过十年的努力,全盟草原生态显著改善,农牧民草原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农牧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家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草原补奖政策,2021年8月,国家启动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财农〔2021〕82号)。同年,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和草原局相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内财农〔2021〕1192号)。我盟根据国家、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组织各旗区上报第三轮拟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任务面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确认我盟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任务为25635.4万亩,其中实施禁牧面积14893.69万亩,实施草畜平衡面积10741.51万亩,年度下达资金为60452万元(禁牧7.5元/亩,草畜平衡2.5元/亩,“标准亩”系数为0.4363),较第二轮年度增加4648万元。截至2022年5月,2021—2022年第三轮中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各旗区。

2022年,我盟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并于6月14日正式印发《阿拉善盟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阿财农〔2022〕316号)(以下简称《阿盟实施方案》),在分配第三轮生态草原补助奖励资金时,统筹考虑阿拉善左旗人口基数大、补贴标准低等实际情况,对阿拉善左旗分配资金予以倾斜,实际下达阿拉善左旗资金时较第二轮增加3120万元,年草原补奖资金为3.13亿元,保障了阿拉善左旗适度提高农牧民人均草原补奖标准的需求。同时,阿拉善左旗正在制定《阿拉善左旗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计划对60岁以上和16周岁以下牧民提高资金发放标准。

二、完善草原生态管护体系情况

为有效保护草原生态环境,阿拉善左旗于2016年12月成立农牧区生态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各苏木镇派驻执法中队。2020年5月,阿拉善左旗各苏木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备草原专职管护员60名,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95万元,形成“旗+苏木镇+嘎查”三级网格体系,不断加强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监管工作。2022年,我盟按照国家、自治区第三轮草原补助奖励政策要求,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草原管理管护网络,加大对草原禁牧休牧轮牧、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实现专职管理员制度,实行网格化落责,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草原管护补助。在《阿拉善盟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我盟结合实际,研究确定了盟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计划,以此保障国家生态政策的顺利实施和天然草原生态安全。

三、加大后续产业扶持情况

在实施草原禁牧休牧轮牧以及草畜平衡制度的同时,为加大农牧民收入,让农牧民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持续提升,我盟围绕五大优势特色产业,通过“民营企业+农牧户”“民营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等方式,采取订单收购、保底分红、利润返还、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农牧户共同富裕。截至2021年,全盟培育重点农业龙头企业52户,其中: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13个、盟级38个;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达到25个,其中:自治区级14个、盟级11个;联结各类农牧业经营主体265家,其中:联结企业35家、合作社83家、家庭农牧场147家。特别是以驼奶为引领的骆驼产业快速发展,鲜驼奶年收购量发展到3000余吨,骆驼全产业链年产值突破3亿元。

下一步,我盟将认真贯彻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健全优化三级草原管理管护网络建设,加大对补奖资金发放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后续产业扶持,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最后感谢您对我盟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建言献策,欢迎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签 发 人:刘  德

承 办 人:陈  明

联系电话:8350707,18947438188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行署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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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字号: 阿署函〔2022〕106号 成文时间: 2022-08-24
公文时效: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500号提案答复的函


阿署函〔2022〕106号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500号提案答复的函

B类


陈秀芳委员:

您在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提案》已收悉,现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情况

从2011年开始,国家在内蒙古自治区等13个省区启动实施了草原补奖政策,经过十年的努力,全盟草原生态显著改善,农牧民草原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农牧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家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草原补奖政策,2021年8月,国家启动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财农〔2021〕82号)。同年,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和草原局相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内财农〔2021〕1192号)。我盟根据国家、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组织各旗区上报第三轮拟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任务面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确认我盟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任务为25635.4万亩,其中实施禁牧面积14893.69万亩,实施草畜平衡面积10741.51万亩,年度下达资金为60452万元(禁牧7.5元/亩,草畜平衡2.5元/亩,“标准亩”系数为0.4363),较第二轮年度增加4648万元。截至2022年5月,2021—2022年第三轮中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各旗区。

2022年,我盟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并于6月14日正式印发《阿拉善盟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阿财农〔2022〕316号)(以下简称《阿盟实施方案》),在分配第三轮生态草原补助奖励资金时,统筹考虑阿拉善左旗人口基数大、补贴标准低等实际情况,对阿拉善左旗分配资金予以倾斜,实际下达阿拉善左旗资金时较第二轮增加3120万元,年草原补奖资金为3.13亿元,保障了阿拉善左旗适度提高农牧民人均草原补奖标准的需求。同时,阿拉善左旗正在制定《阿拉善左旗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计划对60岁以上和16周岁以下牧民提高资金发放标准。

二、完善草原生态管护体系情况

为有效保护草原生态环境,阿拉善左旗于2016年12月成立农牧区生态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各苏木镇派驻执法中队。2020年5月,阿拉善左旗各苏木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备草原专职管护员60名,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95万元,形成“旗+苏木镇+嘎查”三级网格体系,不断加强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监管工作。2022年,我盟按照国家、自治区第三轮草原补助奖励政策要求,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草原管理管护网络,加大对草原禁牧休牧轮牧、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实现专职管理员制度,实行网格化落责,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草原管护补助。在《阿拉善盟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我盟结合实际,研究确定了盟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计划,以此保障国家生态政策的顺利实施和天然草原生态安全。

三、加大后续产业扶持情况

在实施草原禁牧休牧轮牧以及草畜平衡制度的同时,为加大农牧民收入,让农牧民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持续提升,我盟围绕五大优势特色产业,通过“民营企业+农牧户”“民营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等方式,采取订单收购、保底分红、利润返还、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农牧户共同富裕。截至2021年,全盟培育重点农业龙头企业52户,其中: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13个、盟级38个;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达到25个,其中:自治区级14个、盟级11个;联结各类农牧业经营主体265家,其中:联结企业35家、合作社83家、家庭农牧场147家。特别是以驼奶为引领的骆驼产业快速发展,鲜驼奶年收购量发展到3000余吨,骆驼全产业链年产值突破3亿元。

下一步,我盟将认真贯彻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健全优化三级草原管理管护网络建设,加大对补奖资金发放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后续产业扶持,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最后感谢您对我盟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建言献策,欢迎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签 发 人:刘  德

承 办 人:陈  明

联系电话:8350707,18947438188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