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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署办发〔2022〕46号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各重点企业:

经盟行署2022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阿拉善盟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8月3日   


阿拉善盟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阿拉善盟夜间经济的蓬勃发展,凸显地方风貌和特色,提升地方经济活力,拓展消费空间,完善消费服务,促进阿拉善盟经济健康繁荣,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善特色化城市功能,着力建设完善一批夜间经济载体,营造高品质夜间营商消费环境,大幅提升我盟经济开放度活跃度,加快形成夜间经济体系,促进我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形成统筹推进、业态多元化和错位发展格局;坚持品质优先、示范引导,形成良好夜间消费服务氛围,建立规范的管理保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夜间经济街区,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实施。

(三)工作目标。以城市中心区为试点,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引导夜间消费意识,积极培育夜间消费市场,加快搭建夜间消费平台,丰富城市内涵和消费魅力。全面启动夜间经济载体建设改造工作,各旗区至少建成一条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实现城区夜晚“亮”起来、人气“聚”起来、商圈“火”起来、城市烟火气“浓”起来。

二、主要任务

夜间经济包括食、购、娱、游、健、养等多种消费业态,重点打造时尚夜购、活力夜娱、魅力夜游、风味美食及综合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一)引导夜间消费意识。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满足差异化的物质消费和文化消费需求,不搞纵欲式狂欢、不推无休止消费,推动夜间经济慢慢渗透到居民日常生活中,让夜间经济留住人,让城区文化留住人。二是发挥企业、经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自主推出各种消费活动,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打造“上有精品内容、下有针对性产品”的特色消费,让“夜态”转变为业态。(责任单位:盟商务局、文旅广电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一是各旗区依托广场商圈、商场打造休闲购物型夜间经济集聚区。进一步提高商圈品牌档次,创新业态布局,增加品牌折扣店、加大品牌引进力度。二是依托盟内现有商业街区打造特色美食、风味小吃、品牌餐饮等街区,提升现有街区改造(阿左旗定远营、额济纳旗居延文化中心一条街、阿右旗满达广场等),打造夜宵美食街。(责任单位:盟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繁荣夜间消费体验活动。一是围绕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等筹划各类时尚商品及特色产品展区、小商品夜市等,增加产品供给,提升群众消费的丰富度,满足消费者时尚消费体验。二是鼓励各大商场超市和各种特产、民俗商品卖场延时营业。三是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商机,举办晚间系列促销活动,改造提升购物环境,加大夜间消费打折让利力度,吸引居民夜间购物。四是引导品牌连锁企业加大24小时便利店建设布局,方便市民游客夜间购物消费;利用5G技术,打造“互联网+”新零售模式下的无人零售点,放置于生活小区或景区景点等公共区域。(责任单位:盟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夜间风味美食。一是鼓励餐厅、夜市、流动小吃车等打造多层次、多业态、多样化餐饮消费业态,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场合餐饮消费需求。二是鼓励和提倡举办各类主题夜市,如消夏节、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音乐节、旅游节等餐饮嘉年华等活动。三是学习特色商业街区建设运营经验,引进精品餐饮,在做优本土特色小吃基础上,引入各地风味小吃,推动实施特色民间美食工程,积极推广本地特产美食,展示制作程序,精细把关食材,打造本地特色品牌。四是开展品牌餐饮评选品鉴,引导街区内特色餐饮点延长营业时间,丰富经营种类,提升服务档次,鼓励明厨亮灶,规范经营行为,满足群众需求,做大做活夜间经济。(责任单位:盟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特色活力夜娱。一是以电影院、文博场馆、书店等为载体,增设饮食休息区和读书角,增加夜场电影播放场次。适当延长公共体育场馆、文化馆等文体场所的夏季开放时间,刺激文化消费,满足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二是推出多种形式的文体演出活动,鼓励专业、业余文艺团队参加夜间广场文化活动,推动广场文化活动的多样化。三是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健身房等场所,积极举办适合社会民众晚间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扩大群众赛事活动供给。(责任单位:盟文旅广电局、教体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特色夜游项目。结合阿拉善盟城市风貌、人文特色、自然景观,利用定远营古城、贺兰草原、大漠奇石文化产业园、阿拉善梦想沙漠汽车航空乐园、敖包山、胡杨夜景、湿地公园、腾格里沙漠营地星星研学、腾格里《神游通湖》演艺等多元化夜游项目,打造一批精品夜间旅游线路。(责任单位:盟文旅广电局、住建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措施

(一)降低门槛,简化审批流程。一是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街区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二是对在特色夜市经济街区经营的经营者,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实施证照即到即办。三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责任单位:盟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卫健委、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有序管理,放宽摆卖管制。鼓励延时经营,在符合环保环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不占用车行道等前提下,经有关部门允许,在部分试点区域、路段,允许沿街商户在人行道两侧利用街面空间开展形象展示和产品服务推广活动。(责任单位:盟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引导,规范摊点经营。一是对现有的夜宵摊点,提供必要的许可服务,引导鼓励露天大排档改造升级。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服务引导,督促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对自用餐具的清洗消毒,鼓励使用一次性餐具,使用公筷公勺,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现合法合规经营。(责任单位:盟住建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服务,健全夜间保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治安、消防、停车服务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强化夜间治安保障措施实施,健全完善夜间治安保障体制。二是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公用卫生间设置(提供)等配套设施。三是优化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周边的停车秩序管理。在公共停车资源相对匮乏的区域,有条件的采取新增路内、路侧停车泊位,设置潮汐泊位和新增夜间泊位等措施方便经营者、消费者。(责任单位:盟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支队、阿拉善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维护秩序,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一是加强对辖区内生产涉及夜间经济产品的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加强对夜间运营的各类型游乐设施的指导和服务,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符合夜间运行的条件。二是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的形成,及时处理夜市经济产生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正当权益。(责任单位:盟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文旅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要求落实国家、自治区对重点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盟税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用好政策,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一是将重点建设、培育的夜间经济街区纳入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工作的年度重点,提高净化、绿化、美化水平。二是合理调整街道、夜市的路灯及亮化亮灯时间,合理配置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完善夜间经济街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盟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土地供应,保障用地需求。一是将夜间经济项目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二是对发展夜间经济所需的道路、公园、停车场、垃圾分类处理、便捷公用卫生间等公共配套设施项目用地;对经营性用地,可采用公开出让方式供应,保障用地需求。(责任单位:盟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旗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任务。因地制宜出台发展繁荣夜间经济的措施,加大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各旗区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 要加强工作保障,推进发展夜间经济措施落地落实。将夜间经济打造成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不断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二)强化协调配合。明确重点夜间经济街区管理机构,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业态布局、统一协调管理。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力落实各项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做好本行业、本单位推进夜间经济相关工作的动态信息宣传。由盟商务局统筹宣传方向,及时向盟委宣传部提供新闻线索,盟委宣传部组织协调盟旗两级媒体对全盟夜间经济好做法、好典型进行正面宣传报道,适时开展舆论监督工作。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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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署办发〔2022〕46号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盟行署各委、办、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各重点企业:

经盟行署2022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阿拉善盟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8月3日   


阿拉善盟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阿拉善盟夜间经济的蓬勃发展,凸显地方风貌和特色,提升地方经济活力,拓展消费空间,完善消费服务,促进阿拉善盟经济健康繁荣,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善特色化城市功能,着力建设完善一批夜间经济载体,营造高品质夜间营商消费环境,大幅提升我盟经济开放度活跃度,加快形成夜间经济体系,促进我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形成统筹推进、业态多元化和错位发展格局;坚持品质优先、示范引导,形成良好夜间消费服务氛围,建立规范的管理保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夜间经济街区,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实施。

(三)工作目标。以城市中心区为试点,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引导夜间消费意识,积极培育夜间消费市场,加快搭建夜间消费平台,丰富城市内涵和消费魅力。全面启动夜间经济载体建设改造工作,各旗区至少建成一条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实现城区夜晚“亮”起来、人气“聚”起来、商圈“火”起来、城市烟火气“浓”起来。

二、主要任务

夜间经济包括食、购、娱、游、健、养等多种消费业态,重点打造时尚夜购、活力夜娱、魅力夜游、风味美食及综合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一)引导夜间消费意识。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满足差异化的物质消费和文化消费需求,不搞纵欲式狂欢、不推无休止消费,推动夜间经济慢慢渗透到居民日常生活中,让夜间经济留住人,让城区文化留住人。二是发挥企业、经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自主推出各种消费活动,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打造“上有精品内容、下有针对性产品”的特色消费,让“夜态”转变为业态。(责任单位:盟商务局、文旅广电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一是各旗区依托广场商圈、商场打造休闲购物型夜间经济集聚区。进一步提高商圈品牌档次,创新业态布局,增加品牌折扣店、加大品牌引进力度。二是依托盟内现有商业街区打造特色美食、风味小吃、品牌餐饮等街区,提升现有街区改造(阿左旗定远营、额济纳旗居延文化中心一条街、阿右旗满达广场等),打造夜宵美食街。(责任单位:盟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繁荣夜间消费体验活动。一是围绕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等筹划各类时尚商品及特色产品展区、小商品夜市等,增加产品供给,提升群众消费的丰富度,满足消费者时尚消费体验。二是鼓励各大商场超市和各种特产、民俗商品卖场延时营业。三是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商机,举办晚间系列促销活动,改造提升购物环境,加大夜间消费打折让利力度,吸引居民夜间购物。四是引导品牌连锁企业加大24小时便利店建设布局,方便市民游客夜间购物消费;利用5G技术,打造“互联网+”新零售模式下的无人零售点,放置于生活小区或景区景点等公共区域。(责任单位:盟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夜间风味美食。一是鼓励餐厅、夜市、流动小吃车等打造多层次、多业态、多样化餐饮消费业态,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场合餐饮消费需求。二是鼓励和提倡举办各类主题夜市,如消夏节、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音乐节、旅游节等餐饮嘉年华等活动。三是学习特色商业街区建设运营经验,引进精品餐饮,在做优本土特色小吃基础上,引入各地风味小吃,推动实施特色民间美食工程,积极推广本地特产美食,展示制作程序,精细把关食材,打造本地特色品牌。四是开展品牌餐饮评选品鉴,引导街区内特色餐饮点延长营业时间,丰富经营种类,提升服务档次,鼓励明厨亮灶,规范经营行为,满足群众需求,做大做活夜间经济。(责任单位:盟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特色活力夜娱。一是以电影院、文博场馆、书店等为载体,增设饮食休息区和读书角,增加夜场电影播放场次。适当延长公共体育场馆、文化馆等文体场所的夏季开放时间,刺激文化消费,满足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二是推出多种形式的文体演出活动,鼓励专业、业余文艺团队参加夜间广场文化活动,推动广场文化活动的多样化。三是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健身房等场所,积极举办适合社会民众晚间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扩大群众赛事活动供给。(责任单位:盟文旅广电局、教体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特色夜游项目。结合阿拉善盟城市风貌、人文特色、自然景观,利用定远营古城、贺兰草原、大漠奇石文化产业园、阿拉善梦想沙漠汽车航空乐园、敖包山、胡杨夜景、湿地公园、腾格里沙漠营地星星研学、腾格里《神游通湖》演艺等多元化夜游项目,打造一批精品夜间旅游线路。(责任单位:盟文旅广电局、住建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措施

(一)降低门槛,简化审批流程。一是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街区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二是对在特色夜市经济街区经营的经营者,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实施证照即到即办。三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责任单位:盟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卫健委、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有序管理,放宽摆卖管制。鼓励延时经营,在符合环保环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不占用车行道等前提下,经有关部门允许,在部分试点区域、路段,允许沿街商户在人行道两侧利用街面空间开展形象展示和产品服务推广活动。(责任单位:盟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引导,规范摊点经营。一是对现有的夜宵摊点,提供必要的许可服务,引导鼓励露天大排档改造升级。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服务引导,督促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对自用餐具的清洗消毒,鼓励使用一次性餐具,使用公筷公勺,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现合法合规经营。(责任单位:盟住建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服务,健全夜间保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治安、消防、停车服务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强化夜间治安保障措施实施,健全完善夜间治安保障体制。二是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公用卫生间设置(提供)等配套设施。三是优化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周边的停车秩序管理。在公共停车资源相对匮乏的区域,有条件的采取新增路内、路侧停车泊位,设置潮汐泊位和新增夜间泊位等措施方便经营者、消费者。(责任单位:盟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支队、阿拉善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维护秩序,加强产品质量监督。一是加强对辖区内生产涉及夜间经济产品的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加强对夜间运营的各类型游乐设施的指导和服务,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符合夜间运行的条件。二是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的形成,及时处理夜市经济产生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正当权益。(责任单位:盟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文旅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要求落实国家、自治区对重点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盟税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用好政策,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一是将重点建设、培育的夜间经济街区纳入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工作的年度重点,提高净化、绿化、美化水平。二是合理调整街道、夜市的路灯及亮化亮灯时间,合理配置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完善夜间经济街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盟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土地供应,保障用地需求。一是将夜间经济项目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二是对发展夜间经济所需的道路、公园、停车场、垃圾分类处理、便捷公用卫生间等公共配套设施项目用地;对经营性用地,可采用公开出让方式供应,保障用地需求。(责任单位:盟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旗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任务。因地制宜出台发展繁荣夜间经济的措施,加大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各旗区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 要加强工作保障,推进发展夜间经济措施落地落实。将夜间经济打造成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不断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二)强化协调配合。明确重点夜间经济街区管理机构,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业态布局、统一协调管理。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力落实各项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做好本行业、本单位推进夜间经济相关工作的动态信息宣传。由盟商务局统筹宣传方向,及时向盟委宣传部提供新闻线索,盟委宣传部组织协调盟旗两级媒体对全盟夜间经济好做法、好典型进行正面宣传报道,适时开展舆论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