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疫情防控 > 盟本级政策措施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44号公告

近期,海南、新疆、浙江等地新冠肺炎疫情快速蔓延。为切实做好涉疫地区来(返)我盟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以下来(返)我盟人员须立即报备

(一)请7月31日以来,有海南省三亚市和海南省其他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宾馆、酒店、单位报备。

(二)请7月31日以来,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宾馆、酒店、单位报备。

(三)请7月31日以来,有浙江省义乌市和浙江省其他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宾馆、酒店、单位报备。

二、涉疫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人员须主动配合

所有涉疫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人员须主动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落地核酸筛查、隔离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如谎报、瞒报个人有关情况,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有涉疫地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实施7天居家隔离,低风险及其他地区旅居史的均实施三天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在一周内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以上人员在核酸采样后阴性结果出具前,一律在“阿拉善健康宝”赋码,避免进行聚集性活动。相关人员要主动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好三天两检措施,各旗区要严格登记追踪以上人员的核酸检测落实情况,确保应检尽检、执行到位。

三、继续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

全盟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文体娱乐等场所和其他经营主体对进入场所人员一律执行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的防控措施,如发现不履行相关防控措施的,一律严肃问责、依规处理。广大居民要主动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日常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防疫“四件套”,特别是在重点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扫“场所码”和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四、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尽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非必要不外出

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了解全国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调整,减少不必要出行,近期非必要不赴海南省、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涉疫地区开展旅游、探亲等活动。

六、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还可在人群中建立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传播。请广大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8日    


附件:

阿拉善盟及各旗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政策咨询和投诉受理电话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8336105

阿拉善左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8222360

阿拉善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6025942

额济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6526181

阿拉善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8118655

孪井滩示范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8640520

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6520887

信息来源:阿拉善日报社
首页
>疫情防控>盟本级政策措施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44号公告

近期,海南、新疆、浙江等地新冠肺炎疫情快速蔓延。为切实做好涉疫地区来(返)我盟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以下来(返)我盟人员须立即报备

(一)请7月31日以来,有海南省三亚市和海南省其他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宾馆、酒店、单位报备。

(二)请7月31日以来,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宾馆、酒店、单位报备。

(三)请7月31日以来,有浙江省义乌市和浙江省其他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宾馆、酒店、单位报备。

二、涉疫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人员须主动配合

所有涉疫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人员须主动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落地核酸筛查、隔离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如谎报、瞒报个人有关情况,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有涉疫地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实施7天居家隔离,低风险及其他地区旅居史的均实施三天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在一周内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以上人员在核酸采样后阴性结果出具前,一律在“阿拉善健康宝”赋码,避免进行聚集性活动。相关人员要主动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好三天两检措施,各旗区要严格登记追踪以上人员的核酸检测落实情况,确保应检尽检、执行到位。

三、继续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

全盟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文体娱乐等场所和其他经营主体对进入场所人员一律执行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的防控措施,如发现不履行相关防控措施的,一律严肃问责、依规处理。广大居民要主动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日常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防疫“四件套”,特别是在重点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扫“场所码”和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四、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尽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非必要不外出

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了解全国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调整,减少不必要出行,近期非必要不赴海南省、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涉疫地区开展旅游、探亲等活动。

六、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还可在人群中建立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传播。请广大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8日    


附件:

阿拉善盟及各旗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政策咨询和投诉受理电话

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8336105

阿拉善左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8222360

阿拉善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6025942

额济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6526181

阿拉善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8118655

孪井滩示范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8640520

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483—6520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