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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11/2022-02120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8-03
公文时效:

典型案例 4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多元合金有限公司

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行政处罚案


【案情简介】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多元合金有限公司是纳入内蒙古2019—2020年首个履约周期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结束后,该公司未按时足额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2022年1月7日,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通知,责令该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前,购买足量配额,并划转至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系统。2022年1月18日,阿拉善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已清缴碳排放配额684971吨,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共计177158吨。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查处情况】

该公司未按时足额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的行为,违反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碳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条“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欠缴部分,由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的规定,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2月1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处以贰万伍千元整(¥25000.00)罚款,并责令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启动线上交易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

【启示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25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31日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随碳汇价格上涨,碳排放配额的价值也将不断攀升,因此,强化碳资产及碳交易管理将成为企业降本创效的重要手段,促使企业减少碳排放量。

这起案件虽然罚款数额少,不会对企业资产造成较大的影响,但核减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及行政处罚对企业信用的影响,却直接关系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因此,在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标准要求高、大气管控力度不断强化的情况下,已经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应当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理念,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遵法守法意识,按时足额履约碳排放配额。

【典型案例材料】

现场照片证据

信息来源: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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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8-03
公文时效:
典型案例 4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多元合金有限公司

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行政处罚案


【案情简介】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多元合金有限公司是纳入内蒙古2019—2020年首个履约周期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结束后,该公司未按时足额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2022年1月7日,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通知,责令该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前,购买足量配额,并划转至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系统。2022年1月18日,阿拉善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已清缴碳排放配额684971吨,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共计177158吨。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查处情况】

该公司未按时足额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的行为,违反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碳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的规定。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条“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欠缴部分,由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的规定,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2月1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处以贰万伍千元整(¥25000.00)罚款,并责令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启动线上交易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

【启示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25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31日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随碳汇价格上涨,碳排放配额的价值也将不断攀升,因此,强化碳资产及碳交易管理将成为企业降本创效的重要手段,促使企业减少碳排放量。

这起案件虽然罚款数额少,不会对企业资产造成较大的影响,但核减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及行政处罚对企业信用的影响,却直接关系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因此,在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标准要求高、大气管控力度不断强化的情况下,已经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应当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理念,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遵法守法意识,按时足额履约碳排放配额。

【典型案例材料】

现场照片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