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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1/2022-02882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7-20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十三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阿拉善盟坚定不移地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总揽,坚持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生态保护与区域建设相并重,着力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着力构建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与进步。现如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自治区提出“五个基地”“两个屏障”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为阿拉善盟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经过建盟40年来的接力发展,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等特色优势产业优化升级,口岸物流、文化旅游快速发展,现代能源、特色生态产业等新兴产业正在兴起,新的经济增长极、增长点不断凸显。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一带一路”倡议、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为阿拉善盟发展提供机遇,新发展格局的加快构建为阿拉善盟创造了巨大发展空间。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不断加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为阿拉善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也要看到,阿拉善盟欠发达的基本盟情没有根本改变,综合发展水平还不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能源重化工基地、矿业开发的建设过程中,必然会引起对水环境的污染、大气污染、自然地貌的破坏,如何避免和减少对现状已脆弱的生态环境的破坏,是发展能源重化工产业、矿业开发必然要面临的问题。加强对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的控制和治理,保障工业园区、矿业的可持续发展,是阿拉善盟发展必须面临的困难。生态环保任务艰巨,持续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任重道远。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走生态立盟、绿色发展之路,推进保护生态、适度开发、收缩转移、集中集聚、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倡导低碳生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使蓝天、碧水、净土常在,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探索建立符合全盟生态建设实际,比较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依据指标体系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调查评价考核,切实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全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所增强,生态产品价值有所提升,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空间开发格局明显优化、生态产业经济逐步发展、资源利用效率合理高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绿色生活方式持续转型、生态文化理念广泛弘扬。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遵循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要求,调整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制定国土空间分区管制规定,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加快形成以贺兰山、龙首山、合黎山、雅布赖山为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优化、多极增长、山区拓展、绿屏保护”的国土开发总体战略格局,统筹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镇空间和重点产业园区空间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筑“两廊、三屏、五区、多点”生态安全格局。

(二)发展生态产业经济

在“十四五”期间,为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建立生态经济和循环产业体系,促进人口、经济和城镇的集聚化布局,实现经济社会空间结构的优化,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恢复建设,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将阿拉善盟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实现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和一体化进程,率先实现城乡社会共同繁荣,成为全国牧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典范。

(三)集约节约利用资源

强化落实能源消费强度与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制度,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严格控制能耗增量,落实项目能源评估制度,建立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工作协调机制,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加强考核评价。

(四)强化环境综合整治

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建立地上地下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治污减排力度,优化总量控制实施,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建立新(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机制,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重污染企业,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加强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强化环保监察整改落实。

(五)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全面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增强贺兰山山脉生态廊道和草原生态系统功能,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要加快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外来物种管控。构建以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额济纳绿洲、荒漠林草植被带、沙漠锁边带、黄河西岸综合治理区、城镇乡村周边及重要交通干线绿化美化带为框架的生态保护建设布局。巩固以人工造林区、天然林和荒漠草原保护修复区为主的阿拉善盟重要生态屏障。

五、保障措施

《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制度建设,强化政策保障;突出规划引领,严格考核监督;完善指标管理,健全推进机制;增强全民意识,赋能全民行动五个方面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


政策文件: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阿拉善盟“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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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7-20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十三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阿拉善盟坚定不移地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总揽,坚持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生态保护与区域建设相并重,着力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着力构建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与进步。现如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自治区提出“五个基地”“两个屏障”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为阿拉善盟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经过建盟40年来的接力发展,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等特色优势产业优化升级,口岸物流、文化旅游快速发展,现代能源、特色生态产业等新兴产业正在兴起,新的经济增长极、增长点不断凸显。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一带一路”倡议、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为阿拉善盟发展提供机遇,新发展格局的加快构建为阿拉善盟创造了巨大发展空间。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不断加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为阿拉善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也要看到,阿拉善盟欠发达的基本盟情没有根本改变,综合发展水平还不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能源重化工基地、矿业开发的建设过程中,必然会引起对水环境的污染、大气污染、自然地貌的破坏,如何避免和减少对现状已脆弱的生态环境的破坏,是发展能源重化工产业、矿业开发必然要面临的问题。加强对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的控制和治理,保障工业园区、矿业的可持续发展,是阿拉善盟发展必须面临的困难。生态环保任务艰巨,持续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任重道远。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走生态立盟、绿色发展之路,推进保护生态、适度开发、收缩转移、集中集聚、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倡导低碳生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使蓝天、碧水、净土常在,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探索建立符合全盟生态建设实际,比较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依据指标体系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调查评价考核,切实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全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所增强,生态产品价值有所提升,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空间开发格局明显优化、生态产业经济逐步发展、资源利用效率合理高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绿色生活方式持续转型、生态文化理念广泛弘扬。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遵循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要求,调整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制定国土空间分区管制规定,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加快形成以贺兰山、龙首山、合黎山、雅布赖山为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优化、多极增长、山区拓展、绿屏保护”的国土开发总体战略格局,统筹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镇空间和重点产业园区空间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筑“两廊、三屏、五区、多点”生态安全格局。

(二)发展生态产业经济

在“十四五”期间,为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建立生态经济和循环产业体系,促进人口、经济和城镇的集聚化布局,实现经济社会空间结构的优化,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恢复建设,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将阿拉善盟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实现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和一体化进程,率先实现城乡社会共同繁荣,成为全国牧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典范。

(三)集约节约利用资源

强化落实能源消费强度与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制度,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严格控制能耗增量,落实项目能源评估制度,建立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工作协调机制,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加强考核评价。

(四)强化环境综合整治

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建立地上地下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治污减排力度,优化总量控制实施,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建立新(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机制,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重污染企业,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加强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强化环保监察整改落实。

(五)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全面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增强贺兰山山脉生态廊道和草原生态系统功能,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要加快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外来物种管控。构建以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额济纳绿洲、荒漠林草植被带、沙漠锁边带、黄河西岸综合治理区、城镇乡村周边及重要交通干线绿化美化带为框架的生态保护建设布局。巩固以人工造林区、天然林和荒漠草原保护修复区为主的阿拉善盟重要生态屏障。

五、保障措施

《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制度建设,强化政策保障;突出规划引领,严格考核监督;完善指标管理,健全推进机制;增强全民意识,赋能全民行动五个方面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


政策文件: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阿拉善盟“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