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
索引号 11152900011763388Y/2022-03153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字号: 阿署人社发〔2022〕58 号 成文时间: 2022-06-24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纲要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内 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编制《阿拉善盟“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 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 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 是我盟“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综合 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基础背景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 一次党代会、全区人社工作会议和盟委 (扩大) 会议决策部 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 一,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紧紧围绕“两个屏障”“两个 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 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促进各民族团 结进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盟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 持续、更为安全的方向迈进。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也是我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全盟 各级人社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协作、奋发进取, 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积极贡献,也为“十三五”时 期的人社工作划上了圆满句号。“十三五”期间,我盟出台 并实施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政策 20 余项,形成了就业 局势总体稳定、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人才人事管理不断 健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不断深入的体制机制,实施并推进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称制度、公立医院人事管理、职 业资格、企业工资分配等一系列重大改革,解决了许多群众 关切的重大问题和制约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 圆满完成了 “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截止“十三五”末,全盟城 镇新增就业 2.42 万人,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 161.33%;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以内,就业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 生力军;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分别达到 9.5852 万人、4.6418 万人、6.0477 万人,参保覆盖面持续扩 大,连续 17 年调升养老金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待遇水平稳 步提高;建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9 个,“社 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点”144 个,累计发放二代社会保障卡 20.53 万张,社会保障安全网进一步织密兜牢;人才发展体 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评价制度改 革稳步推进,全盟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分别达到 15047 人和 28606 人,人才总量达到 5.3 万人,占到全盟人口总量的 21.6%,为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和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 化;根治欠薪成效显著,累计为 24770 名农牧民工追发工资 25690.46 万元,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人社扶贫工 作成效显著,共安置 429 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政 风行风建设持续深入,公共服务能力再上台阶。这些工作为 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也为“十四五”时期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 1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2015 年基数

“十三五”规划

目标

2020 年完成数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39]

[ 1.5 ]

[ 2.42]

2.高校毕业生就业(万人)

[0.74]

[ 0.5 ]

[ 0.64 ]

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万人)

[ 0.44]

[ 0.5 ]

[ 0.67]

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万人)

[0.36]

[ 0.25 ]

[0.39]

5.城镇登记失业率(%)

3.16

4 以内

3.29

6.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 (万人次)

[ 1.64]

[ 1.5 ]

[ 1.52 ]

7.农牧民转移就业6 个月以上(万人次)

[1.26]

[1.00]

[1.18]

二、社会保险

8.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万人)

6.8113

6.0640

9.5852

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5715

4.5

4.6422

1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2707

5.1707

5.9482

三、人才队伍建设


11.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1.36 ]

[0.14 ]

[ 1.5]

12.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16:35:49

18:36:46

19:35:46

13.高技能人才人数(万人)

0.7795

0.8900

0.8925

四、劳动关系

14.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8

96

97

1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36.1

60

66.4

1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5

95

100

五、公共服务

17.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61

85

85.1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 新的机遇和挑战。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 多方面有利条件,特别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产业 体系,实施“科技兴盟”行动,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了舞台; 构建新型城镇化格局,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为扩大就业总量和社会保障覆盖面、创新公共服务拓展了空间; 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深入开展平安阿拉善创建活动,为构建和 谐劳动关系创造了条件;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扩大中等收 入群体,为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提供了契机。

同时也要看到,我盟人社工作受地域、经济、疫情冲击 等多方面影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就业总量 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灵活就业渠道狭窄,社会保险 扩面征缴的空间压缩、社会保障基金收支不平衡、部分企业拖欠社保费现象时有发生,人才队伍总量和结构难以满足经 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现实需求、服务产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 相对匮乏,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尚未完全根治,讨薪方式 更加多样化和极端化,劳动关系领域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 人社干部队伍建设还需从严谨、规范、高效上继续下功夫等 等。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 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 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 大局中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 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紧扣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主线,以改革创先为根本动力,以满 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党的基本理 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 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切实发挥好人社部门在稳定就业 盘、社会保障兜底、人才人事支撑发展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 系中的职能职责,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防范 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为打造群众放心、人才称心、社会安心、 干部用心、服务尽心的“五心人社”贡献力量。

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 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构建新发展格 局能力和水平,把党的意志体现到人社事业发展的各方面,为 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

——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和稳定大局,深刻认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 战,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战略要求,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与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维 护稳定的基础性作用。

—— 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 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 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 分配等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 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 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围绕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 制度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 形成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 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公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


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 面纳入法治轨道,着力建设“法治人社”,  合理调节各方面利 益关系,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 坚持系统观念、协调推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 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坚决服从服务国 家发展大局,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城乡、区 域发展差异,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促进政策 之间的衔接平衡,推进城乡、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协调 发展。

第四节  主要目标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 业发展规划》和《阿拉善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围绕全盟经济社 会发展和稳定大局,着力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与保障 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基础性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 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 着力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领域制度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 机制障碍,形成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 度体系;着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人社”;坚决服从 服务全盟发展大局,着力推进城乡、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 年

预计2025 年

属 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42 ]

[1.25]

预期性

2.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万人)

[0.64]

[0.60]

预期性

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万人)

[0.67]

[0.30]

预期性

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万人)

[0.390]

[0.175]

预期性

5.农牧民转移就业人数(万人次)

[1.52]

[1.50]

预期性

6.其中:农牧民转移就业6 个月以上人数(万人次)

[1.18]

[1.00]

预期性

7.城镇登记失业率(%)

3.29

5 以内

预期性

8.城镇调查失业率(%)

6.3

6 左右

预期性

9.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1.2318 ]

[ 1 .00]

预期性

10 .其中,农牧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0.3558]

[ 0.10 ]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1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84%

>90%

预期性

1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9.5852

10.2982

预期性

13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64

4.9

约束性

14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9482

6.9356

约束性

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总额 (万元)

8704.8

25313.0

预期性

三、人事人才

16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5

1.7

预期性

17.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 (万人)

0.29

0.31

预期性

18 .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人)

[600]

预期性

19 .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人数(万人次)

[0.6355]

[ 0.50]

预期性

20 .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

[ 0.205]

[ 0.150]

预期性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四、劳动关系

2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0

>60

预期性

2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0

>90

预期性

2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5

>96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24.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持卡人数(万人)

20.53

21.16

预期性

25.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16.7

67.0

预期性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章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健全有 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促进机制,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 训,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 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权益保障,有效应对失 业风险,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进一步扩大就业容量,提 升就业质量。

第一节  做好稳就业工作

把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 展的优先目标,以推进经济转型为载体,以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 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 实现就业规模与经济总量同频增长、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同 步优化、就业质量与群众需求同步提升。统筹城乡就业,巩固拓展就业帮扶成果,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力争新增就业 1.25 万人以上 ,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年均保持在3000 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5%以内。

 第二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强化以就业为底线的区间调控,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 产业、投资、贸易等经济政策以及人才、教育、社保等社会 政策的统筹,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政策体系。围绕解 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 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 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 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积 极发展家庭服务业,重点推进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就 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 公共就业信息服务。

第三节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优化创业环境,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税 负重、门槛高等问题,加大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能 力。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及时兑现一 次性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全面 落实创业就业政策,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5G+ 工业互联网”布局,鼓励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 降低创新创业主体与资本、技术对接的门槛。加强双创示范 基地“校+园+企”创新创业合作,增强产业项目孵化能力。 在国家、 自治区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创业担保贷款发放 2.5亿元。

专栏3   创业带动就业工程

01   创业园(孵化基地)以奖代补项目

继续实施创业园 (孵化基地) 以奖代补项目,开展示范性创业园 (孵 化基地) 和“四众”创业支撑平台复评,引导建设功能齐全、服务优质、 承载力强、孵化成功率高的示范性创业园(孵化基地),“十四五”期间, 每个旗区至少培育打造 1 个面向高校毕业生、返乡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就 业创业的专业化创业服务载体。在全盟新培育打造2-3 个自治区级示范性 创业园(孵化基地),全盟创业园(孵化基地) 保持在23 个左右。

02   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培养项目

加大 SIYB 师资(含网络创业培训) 队伍建设力度,举办创业培训讲 师大赛、创业培训优秀讲师示范教学等活动,搭建创业培训师资交流提高 平台,“十四五”期间,全盟自治区级优秀创业培训讲师至少达到2-3 名, 自治区创业培训师资达到50 人左右。

03   创业导师库建设项目

通过征集遴选方式吸纳创业培训师资、创业指导师、企业家、投资人

等,建设分行业、分阶段、分地区创业导师库,为创业人员提供有针对性

的创业指导服务。

第四节  防范化解失业风险

强化底线思维,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适时发布预警 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化解社会矛盾,针对经济下行发展环 境,深入了解掌握企业停产、半停产、裁员情况,转移、疏 通同岗同行就业, 困难企业援助跟进,实施困难企业帮扶, 援企稳岗,预防失业稳定就业。

       第五节  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加大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力度,推动高校毕业生、退役 军人、农牧民工、城镇困难人员、妇女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 业创业,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 分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加强 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 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 态管理和分类帮扶。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 者、小微创业者、农牧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 体比重。提高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匹配度和劳动参与 率,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提高农牧民工工资性收入。

专栏 4   重点群体就业工程

01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促进项目

在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计划等项目基础上,加大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支持力度, 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十四五”期间,在全盟开发300 个基层 岗位用于吸纳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02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项目

健全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加强户籍地、求 职地、学籍地之间的政策和服务协同,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创业跟 踪、职业培训、就业对接,组织就业见习等服务,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实现就业。


第六节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鼓励个体经营发展,加大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创 业创新扶持力度,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 务范围,免费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招聘,提供职业 指导服务。加大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落实力度,强化灵 活就业人员服务保障,支持旗区在交通便利、人员求职集中 地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组织劳务对接洽谈,加强非全日制毕业生就业机会。

专栏 5   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01  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提升工程

建立全盟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形成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 作全程信息化。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就业服 务,实现盟级就业创业数据部门共享。

02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依托国家、自治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进一步加强旗区、苏木两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改 善全盟人力资源、社保经办服务条件。

03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利用就业信息服务与统计监测经费,开展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 政策和业务培训,全盟每年培训 50 人以上。

第七节  强化职业培训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决策部署,推 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完 善技能提升政策体系和落实机制,调动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工作积极性,紧盯企业职工和农村牧区转移劳动者,贫困 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就业重点群体,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推动实施“互联网+职 业技能培训计划”、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马兰花”创业 培训计划等专项培训行动和企业以工代训、企业新型学徒制 培训、“师带徒”培训等重点培训项目,提高劳动者素质和 就业创业能力。发挥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畅通 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在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 能培训中,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十四五”期间,力争完 成各类补贴性职业培训 10000 人 (次),其中:开展城镇就业 技能培训 3250 人(次),农牧民转移就业培训 1000 人(次), 创业培训 1750 人(次) ,家庭服务业培训 500 人(次)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500 人,企业职工培训 3000 人(次)。

专栏 6   就业能力提升工程

01   家政服务业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十四五”期间,支持有条件的旗区打造自治区级家政服务职业培 训示范基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每年100 人以上。

02   推进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十四五”期间,力争建成自治区级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 1 个,建成盟市级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3 个。通过以奖代补项目实施 奖补,构建覆盖面广、布局合理,能够基本满足高质量发展和现代经济 体系建设的职业培训实训体系。

03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一批以中、高级技能培训为主,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盟市


级公共实训基地,在旗区建设一批以初、中级技能培训和地方特色、民 族产业为主,促进当地劳动力和农牧民就业的旗区级公共实训基地,到

2025 年力争形成覆盖全盟的公共职业技能实训体系。

第三章  做好社会保障兜底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原则,进一步深化 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 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推动实现应保尽保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力争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 10.3 万人、5.0 万人, 参保率力争分别达到 90%以上和 100%,推动职工基本养老 金全国统筹,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力争使工 伤保险基本覆盖全部职业群体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6.9 万人以上。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4.9 万人。加快构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为内容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专栏 7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01   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工作

健全适应新就业形态的扩面机制,做好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 人员的参保缴费,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缴 费,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

02   加强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持续推荐建筑、交通运

输、水利工程等领域按项目参保,争取国家、自治区政策,把新就业形态


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减少安全风险,保障更多高危风险行业劳动

者权益。

第二节  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 综合考虑物价指数、工资增长率和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 国家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 度的激励机制。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 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根据自治区统一政策要求,落 实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提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 遇水平。

第三节  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进一步提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与社 区形成互动交流平台,及时掌握退休人员所思所想,退休 人员服务模式打破户籍限制和地域界限,通过跨部门、跨 行业的数据交换实现“一点登记,多点服务”的数据调度。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业务办理实现线上线下集成融 合,达到“一网、一门、一次”的工作要求,建成多渠道 多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一张网”,为 百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就地就近社会化公共服务。

第四节  推进“智慧社保”项目建设

加快推动电子政务,打通信息壁垒,构建社保业务全流 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建成“网上社保”“掌上社保”“不 见面社保”,实现“互联网+社保”的服务模式,即网上社保申报、网上异地转移、网上资格认证、网上养老金测算、网 上公共查询、网上经办预约、网上证明打印等。以信息化、 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创新经办服务,满足参保企业的群 众需求。

第五节  加强社保就业资金监管

继续推动社会保险经办运行“三个全面取消”落到实处, 在全盟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 查。强化网络监督,完善并充分发挥社保监管系统功能,做 好疑点信息核查处理工作。对各旗区近年来基金管理风险防 控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严厉打击 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基金要情报告 制度执行力度,进一步发挥要情报告问题导向作用。督促各 旗区落实“盟市级要有单独的监督机构,旗县级要有专职监 督人员”的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落实持证上 岗制度,不断提升资金监管人员专业能力。探索建立“第三 方”审计机制,借力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基金资金财务和内控 审计,提高检查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突出政治引领,按照“一心多点”人 才工作布局,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盟战略,深 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培养和造 就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高素质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全 盟培养人才总量达到5.5万人以上。 其中:专业技术人才队 伍17000人,技能人才316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0400人),人才总量占全盟人口总数的22%。

第一节  贯彻落实各项人才政策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人才工作提出的“一个加快”、 “三个更加”(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 人才政策”) 的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完善的《阿 拉善盟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阿 拉善盟人才引进和流动管理实施办法》等措施,加快本土人 才的培养,完善人才评价使用体系,强化激励保障工作。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全盟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重点项目人才需求引进 和培养人才。依托国家人才培养工程、自治区“少数民族专 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511 人才培养工程”等平台和专家 服务基层项目,每年积极组织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赴区内 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进修学习,提升专业技术 人才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扎根基层、服务发展、结构优化、规模合理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专栏 8     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

01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围绕全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

业,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才 1万人次。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 设。

02   重点人才项目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基层发展需要,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

资助、优秀博士后人员科研资助、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等 高层次人才项目。

03   人才选拔培养项目

积极向自治区推荐评选杰出人才、突出贡献专家和青年创新人才,选 拔培养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

04   专家服务基层行动

积极开展服务基层项目,选派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服务活动。建立

1 个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技能提升 行动,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 工匠。组织开展每年百名以上紧缺急需职业 (工种) 技师高 级技师和百名以上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行动。加大自治 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阿拉善名师带 徒工作室建设,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培养技能人才主阵 地作用。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综合开展职业资格考 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注重政治表现、 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强化工作业绩和贡献。贯通高技能人 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更多领域实现互评互 通。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推动人才评价与使用激励紧 密结合,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广泛开展职 业技能竞赛,提升我盟职业技能竞赛整体水平,促进优秀技 能人才脱颖而出。统筹社会优质培训资源,加强高技能人才 师资队伍建设,做好高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和需求预测工作。


专栏 9   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01   紧缺急需职业(工种) 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计划

根据市场用工需求,结合我盟地方传统产业发展,开展盐化工、煤化 工、农林生产、机械制造、建筑施工、住宿餐饮、电子商务等技师、高级 技师培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解决生产实际问题能力和革新、创新、创 造能力。每年培养紧缺急需职业(工种) 技师和高级技师百名以上。

02   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鼓励企业与具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院校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开 展高技能人才研修、高技能人才提升培训。每年企业职工岗位高技能提升 培训百名以上。

03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到2025 年,力争新建 1 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04   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到2025 年,力争新建2 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第四节  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

继续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象年龄、学 历、专业条件,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力度。进一步加大基 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倾斜力度,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向基 层流动,实施旗 (区) 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 制度改革。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奖励制度,激励干部勇于担当 的干事热情。

第五节 强化人才信息库建设和继续教育培训

进一步加强人才信息库建设,提升人才工作管理和服务 水平,全面准确掌握我盟各类人才信息,实现对人才信息的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利用继续教育基地、各类教育培训机 构和远程教育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提升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岗位适应、职业发展和实践能力。

第六节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各系列 职称评审条件,不断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衔接事 业单位职称评聘,规范破格申报职称工作,继续实施基层和 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畅通高技能人才 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 互通渠道等举措,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 素质不断提升。

第七节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 进就业创业、服务人才流动、推动乡村振兴。实施人力资源 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开放发展。规 范企业招工用工、裁员解聘行为,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 项整治行动,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的监管手段,严厉打 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 公平良好的就业环境,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完 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制度,及时发布职业供需 状况及预测。持续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加强人力资源服 务产业园建设,强化综合性就业服务导向,为劳动者和用人 单位提供求职招聘、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 评、专业培训、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 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

专栏 10   人力资源服务提升计划

01 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培育项目

重点培育一批有市场、有特点、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骨 干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细化专业分工, 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02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计划

按照“定位明晰、特色鲜明、服务专业、模式创新、配套齐全、 功能完善”的目标,稳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力争到 2025

年, 建成 1 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第八节  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 制。按照国家、自治区部署,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 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标准。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 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审核工作,继 续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 激励机制。

第九节  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功勋 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落实,配合做好生活困难表彰奖励 获得者帮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 作者等定期开展的国家级表彰推荐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 机制,及时清理整顿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 锋的良好氛围。

第五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适应就业形态多元化发展趋势,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尤其 是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维护制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 机制,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 争议调解仲裁,规范企业合法用工,实现劳动关系矛盾系统治 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根治欠薪工作, 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促 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加大对企业工资收入 分配的调节力度,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推动形成橄榄 型收入分配格局。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全面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巩 固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提高中小微企业和农牧民工劳 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合同履行质量。指导企业制定科 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全面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 薪年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特殊工时落实。加强高温极寒 天气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加强劳务派 遣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重点规范 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 度,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 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建 立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全盟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保障 监察员队伍培训力度,普遍提升劳动关系从业人员队伍业 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 准评估机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指导线制 度,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 工资水平提供依据。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健 全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

专栏 11   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计划

01   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

打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培育百户劳 动关系和谐企业,服务中小微企业用工。

02   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

以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采 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重要作用,引导企

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劳动关系。

第二节  加强人社综合行政执法力度

加强人社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厘清层级职责,加强 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发挥人社综合行政执法“两网化”作 用,建立人社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落实随 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进一步完善“双 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人社综合行政执法程序, 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人社综合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健 全完善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严格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 45 号)。建立健全 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企业劳动保障诚信 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 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强化人社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综合执法职能,改善执法环境,合理配备 执法装备,并确保执法经费。严格执行人社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专栏 12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01   建设和谐劳动用工服务信息系统

推进建设贯通全区、联通全行业的劳动用工监管平台,实时监管全 区劳动用工情况、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等情况,提高智慧监察的能力和水

平。

第三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推动调解仲裁工作规 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 调解,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推动 调解、仲裁与诉讼有效衔接,完善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 制。强化乡镇 (街道)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提高劳动人 事争议调解质量和效率。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程序,提 升仲裁终结率。全面开展“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准司法”职业保障机制。

专栏 13   调解仲裁提升工程

01 劳动争议调解员知识更新工程

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调解员化解

社会矛盾的能力,提升调解成功率。

第四节  提升人社社会治理能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 权益保障等通道,建立畅通有序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优 化信访服务,压实属地责任,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初信初 访办理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能够得到 及时就地解决。健全依法分类处理机制,严格落实逐级走 访、诉访分离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在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类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群众 诉求。完善突出问题治理体系,加强政策供给,常态化开展积案排查化解,建立解决信访问题长效机制。

专栏 14   信访能力提升工程

01 “互联网+信访”工程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配合自 治区打造可查询、可跟踪、可监督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网

工作平台,降低信访成本,提升群众满意度。

第六章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加快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窗受理”和“一网通 办”信息化建设工程,建立一体化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完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逐步实现 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的有机衔接,形成跨领域、跨部门、跨层 级的联动服务体系。积极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建成 较为完善的创新能力体系,促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等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依托“数字政府”建设,以 数据共融共享为核心,以数据创新应用为着力点,加快推动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构建大数据应用体系,实现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同共享,打造人社服务新模式。

专栏 15   信息化建设工程

01   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

全面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 (含电子社保卡),实体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 基本实现全覆盖,申领电子社会保障卡人数覆盖率达70%。以社会保障卡 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实现社保卡作为所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业务的有效身份凭证和待遇发放结算载体,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 就医购药、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智慧城 市等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平台,形成 “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02   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

聚焦解决当前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和监管能力不足问题,适应人员 流动和平台经济等发展要求,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平台系统 为支撑,以自治区级平台系统为枢纽,集中整合数据资源,简化优化业务 流程,在全盟范围内推动人社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

卡”,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

第七章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

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 事体验。建设标准化事项管理系统,动态调整人社行政审批 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不断完善行风建设机制和 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开展“清、减、压”,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大力压缩办事时限,继续深 化“减证便民”工作,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范围,不断 推进“能减尽减”,不断提升人社经办服务水平。统筹推进 线上线下服务,实现人社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 “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社会保障卡“一 卡通用”。持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培树更多“人社知 识通”。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继续教 育制度,实施人社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落实政务服 务“好差评”制度,及时通报行风建设负面案例。加强政策 宣传解读和典型激励推广,持续开展人社领域政策待遇“看 得清算得清”,加强舆情监测,防止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 事件。

第八章  坚持依法行政

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 —2025 年》,制定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贯 彻落实措施。健全与国家相配套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 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政策措施,及时清理不适应形势任 务发展需要的政策文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 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质量,落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制度。 确保政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八五”普法规划。

第九章  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充分发挥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优势,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 帮扶力量总体不变,强化就业帮扶,强化职业技能提升,持 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促 进农牧民转移就业、保持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农牧民 工职业技能得到提升、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 保、人才智力支持政策继续延续、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 制初步建立。

第十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 务艰巨,必须稳扎稳打、全力协作,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 各项目标任务。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化管理, 把规划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人 社领域专项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促 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 实施的衔接协调,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匹配的 预算安排机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加大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事业的支持力度。强化统计调查,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和形 势研判,发挥统计的决策参谋作用。利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比 对,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借助大数据筛选等办 法,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服务更加精准、更有温度。 加强统计监督职能,建立统计数据督查机制和统计工作考核 通报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范和惩治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做好监测评估,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计划监测指标,加强重点指标的考核评估、督查检查,开展规 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根据规划实施情况, 及时做好规划调整。建立规划实施的预警机制,提高分析结 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 政策宣传工作,着眼受众需求,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工作宣 传覆盖面、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舆论引导,建强网评员队 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疑释惑,积极营造有利于规 划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划计划
索引号 11152900011763388Y/2022-03153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字号: 阿署人社发〔2022〕58 号 成文时间: 2022-06-24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纲要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内 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编制《阿拉善盟“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 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 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 是我盟“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综合 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基础背景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 一次党代会、全区人社工作会议和盟委 (扩大) 会议决策部 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 一,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紧紧围绕“两个屏障”“两个 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 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促进各民族团 结进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盟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 持续、更为安全的方向迈进。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也是我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全盟 各级人社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协作、奋发进取, 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积极贡献,也为“十三五”时 期的人社工作划上了圆满句号。“十三五”期间,我盟出台 并实施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政策 20 余项,形成了就业 局势总体稳定、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人才人事管理不断 健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不断深入的体制机制,实施并推进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称制度、公立医院人事管理、职 业资格、企业工资分配等一系列重大改革,解决了许多群众 关切的重大问题和制约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 圆满完成了 “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截止“十三五”末,全盟城 镇新增就业 2.42 万人,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 161.33%;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以内,就业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 生力军;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分别达到 9.5852 万人、4.6418 万人、6.0477 万人,参保覆盖面持续扩 大,连续 17 年调升养老金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待遇水平稳 步提高;建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9 个,“社 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点”144 个,累计发放二代社会保障卡 20.53 万张,社会保障安全网进一步织密兜牢;人才发展体 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评价制度改 革稳步推进,全盟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分别达到 15047 人和 28606 人,人才总量达到 5.3 万人,占到全盟人口总量的 21.6%,为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和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 化;根治欠薪成效显著,累计为 24770 名农牧民工追发工资 25690.46 万元,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人社扶贫工 作成效显著,共安置 429 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政 风行风建设持续深入,公共服务能力再上台阶。这些工作为 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也为“十四五”时期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 1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2015 年基数

“十三五”规划

目标

2020 年完成数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39]

[ 1.5 ]

[ 2.42]

2.高校毕业生就业(万人)

[0.74]

[ 0.5 ]

[ 0.64 ]

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万人)

[ 0.44]

[ 0.5 ]

[ 0.67]

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万人)

[0.36]

[ 0.25 ]

[0.39]

5.城镇登记失业率(%)

3.16

4 以内

3.29

6.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 (万人次)

[ 1.64]

[ 1.5 ]

[ 1.52 ]

7.农牧民转移就业6 个月以上(万人次)

[1.26]

[1.00]

[1.18]

二、社会保险

8.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万人)

6.8113

6.0640

9.5852

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5715

4.5

4.6422

1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2707

5.1707

5.9482

三、人才队伍建设


11.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1.36 ]

[0.14 ]

[ 1.5]

12.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16:35:49

18:36:46

19:35:46

13.高技能人才人数(万人)

0.7795

0.8900

0.8925

四、劳动关系

14.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8

96

97

1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36.1

60

66.4

1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5

95

100

五、公共服务

17.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61

85

85.1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 新的机遇和挑战。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 多方面有利条件,特别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产业 体系,实施“科技兴盟”行动,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了舞台; 构建新型城镇化格局,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为扩大就业总量和社会保障覆盖面、创新公共服务拓展了空间; 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深入开展平安阿拉善创建活动,为构建和 谐劳动关系创造了条件;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扩大中等收 入群体,为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提供了契机。

同时也要看到,我盟人社工作受地域、经济、疫情冲击 等多方面影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就业总量 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灵活就业渠道狭窄,社会保险 扩面征缴的空间压缩、社会保障基金收支不平衡、部分企业拖欠社保费现象时有发生,人才队伍总量和结构难以满足经 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现实需求、服务产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 相对匮乏,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尚未完全根治,讨薪方式 更加多样化和极端化,劳动关系领域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 人社干部队伍建设还需从严谨、规范、高效上继续下功夫等 等。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 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 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 大局中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 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紧扣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主线,以改革创先为根本动力,以满 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党的基本理 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 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切实发挥好人社部门在稳定就业 盘、社会保障兜底、人才人事支撑发展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 系中的职能职责,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防范 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为打造群众放心、人才称心、社会安心、 干部用心、服务尽心的“五心人社”贡献力量。

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 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构建新发展格 局能力和水平,把党的意志体现到人社事业发展的各方面,为 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

——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和稳定大局,深刻认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 战,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战略要求,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与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维 护稳定的基础性作用。

—— 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 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 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 分配等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 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 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围绕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 制度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 形成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 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公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


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 面纳入法治轨道,着力建设“法治人社”,  合理调节各方面利 益关系,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 坚持系统观念、协调推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 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坚决服从服务国 家发展大局,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城乡、区 域发展差异,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促进政策 之间的衔接平衡,推进城乡、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协调 发展。

第四节  主要目标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 业发展规划》和《阿拉善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围绕全盟经济社 会发展和稳定大局,着力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与保障 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基础性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 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 着力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领域制度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 机制障碍,形成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 度体系;着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人社”;坚决服从 服务全盟发展大局,着力推进城乡、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 年

预计2025 年

属 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42 ]

[1.25]

预期性

2.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万人)

[0.64]

[0.60]

预期性

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万人)

[0.67]

[0.30]

预期性

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万人)

[0.390]

[0.175]

预期性

5.农牧民转移就业人数(万人次)

[1.52]

[1.50]

预期性

6.其中:农牧民转移就业6 个月以上人数(万人次)

[1.18]

[1.00]

预期性

7.城镇登记失业率(%)

3.29

5 以内

预期性

8.城镇调查失业率(%)

6.3

6 左右

预期性

9.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1.2318 ]

[ 1 .00]

预期性

10 .其中,农牧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0.3558]

[ 0.10 ]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1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84%

>90%

预期性

1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9.5852

10.2982

预期性

13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64

4.9

约束性

14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9482

6.9356

约束性

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总额 (万元)

8704.8

25313.0

预期性

三、人事人才

16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5

1.7

预期性

17.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 (万人)

0.29

0.31

预期性

18 .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人)

[600]

预期性

19 .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人数(万人次)

[0.6355]

[ 0.50]

预期性

20 .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

[ 0.205]

[ 0.150]

预期性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四、劳动关系

2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0

>60

预期性

2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0

>90

预期性

2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5

>96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24.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持卡人数(万人)

20.53

21.16

预期性

25.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16.7

67.0

预期性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章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健全有 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促进机制,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 训,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 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权益保障,有效应对失 业风险,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进一步扩大就业容量,提 升就业质量。

第一节  做好稳就业工作

把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 展的优先目标,以推进经济转型为载体,以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 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 实现就业规模与经济总量同频增长、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同 步优化、就业质量与群众需求同步提升。统筹城乡就业,巩固拓展就业帮扶成果,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力争新增就业 1.25 万人以上 ,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年均保持在3000 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5%以内。

 第二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强化以就业为底线的区间调控,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 产业、投资、贸易等经济政策以及人才、教育、社保等社会 政策的统筹,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政策体系。围绕解 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 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 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 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积 极发展家庭服务业,重点推进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就 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 公共就业信息服务。

第三节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优化创业环境,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税 负重、门槛高等问题,加大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能 力。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及时兑现一 次性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全面 落实创业就业政策,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5G+ 工业互联网”布局,鼓励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 降低创新创业主体与资本、技术对接的门槛。加强双创示范 基地“校+园+企”创新创业合作,增强产业项目孵化能力。 在国家、 自治区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创业担保贷款发放 2.5亿元。

专栏3   创业带动就业工程

01   创业园(孵化基地)以奖代补项目

继续实施创业园 (孵化基地) 以奖代补项目,开展示范性创业园 (孵 化基地) 和“四众”创业支撑平台复评,引导建设功能齐全、服务优质、 承载力强、孵化成功率高的示范性创业园(孵化基地),“十四五”期间, 每个旗区至少培育打造 1 个面向高校毕业生、返乡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就 业创业的专业化创业服务载体。在全盟新培育打造2-3 个自治区级示范性 创业园(孵化基地),全盟创业园(孵化基地) 保持在23 个左右。

02   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培养项目

加大 SIYB 师资(含网络创业培训) 队伍建设力度,举办创业培训讲 师大赛、创业培训优秀讲师示范教学等活动,搭建创业培训师资交流提高 平台,“十四五”期间,全盟自治区级优秀创业培训讲师至少达到2-3 名, 自治区创业培训师资达到50 人左右。

03   创业导师库建设项目

通过征集遴选方式吸纳创业培训师资、创业指导师、企业家、投资人

等,建设分行业、分阶段、分地区创业导师库,为创业人员提供有针对性

的创业指导服务。

第四节  防范化解失业风险

强化底线思维,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适时发布预警 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化解社会矛盾,针对经济下行发展环 境,深入了解掌握企业停产、半停产、裁员情况,转移、疏 通同岗同行就业, 困难企业援助跟进,实施困难企业帮扶, 援企稳岗,预防失业稳定就业。

       第五节  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加大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力度,推动高校毕业生、退役 军人、农牧民工、城镇困难人员、妇女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 业创业,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 分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加强 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 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 态管理和分类帮扶。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 者、小微创业者、农牧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 体比重。提高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匹配度和劳动参与 率,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提高农牧民工工资性收入。

专栏 4   重点群体就业工程

01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促进项目

在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计划等项目基础上,加大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支持力度, 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十四五”期间,在全盟开发300 个基层 岗位用于吸纳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02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项目

健全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加强户籍地、求 职地、学籍地之间的政策和服务协同,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创业跟 踪、职业培训、就业对接,组织就业见习等服务,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实现就业。


第六节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鼓励个体经营发展,加大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创 业创新扶持力度,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 务范围,免费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招聘,提供职业 指导服务。加大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落实力度,强化灵 活就业人员服务保障,支持旗区在交通便利、人员求职集中 地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组织劳务对接洽谈,加强非全日制毕业生就业机会。

专栏 5   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01  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提升工程

建立全盟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形成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 作全程信息化。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就业服 务,实现盟级就业创业数据部门共享。

02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依托国家、自治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进一步加强旗区、苏木两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改 善全盟人力资源、社保经办服务条件。

03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利用就业信息服务与统计监测经费,开展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 政策和业务培训,全盟每年培训 50 人以上。

第七节  强化职业培训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决策部署,推 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完 善技能提升政策体系和落实机制,调动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工作积极性,紧盯企业职工和农村牧区转移劳动者,贫困 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就业重点群体,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推动实施“互联网+职 业技能培训计划”、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马兰花”创业 培训计划等专项培训行动和企业以工代训、企业新型学徒制 培训、“师带徒”培训等重点培训项目,提高劳动者素质和 就业创业能力。发挥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畅通 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在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 能培训中,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十四五”期间,力争完 成各类补贴性职业培训 10000 人 (次),其中:开展城镇就业 技能培训 3250 人(次),农牧民转移就业培训 1000 人(次), 创业培训 1750 人(次) ,家庭服务业培训 500 人(次)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500 人,企业职工培训 3000 人(次)。

专栏 6   就业能力提升工程

01   家政服务业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十四五”期间,支持有条件的旗区打造自治区级家政服务职业培 训示范基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每年100 人以上。

02   推进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十四五”期间,力争建成自治区级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 1 个,建成盟市级示范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3 个。通过以奖代补项目实施 奖补,构建覆盖面广、布局合理,能够基本满足高质量发展和现代经济 体系建设的职业培训实训体系。

03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一批以中、高级技能培训为主,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盟市


级公共实训基地,在旗区建设一批以初、中级技能培训和地方特色、民 族产业为主,促进当地劳动力和农牧民就业的旗区级公共实训基地,到

2025 年力争形成覆盖全盟的公共职业技能实训体系。

第三章  做好社会保障兜底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原则,进一步深化 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 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推动实现应保尽保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力争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 10.3 万人、5.0 万人, 参保率力争分别达到 90%以上和 100%,推动职工基本养老 金全国统筹,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力争使工 伤保险基本覆盖全部职业群体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6.9 万人以上。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4.9 万人。加快构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为内容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专栏 7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01   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工作

健全适应新就业形态的扩面机制,做好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 人员的参保缴费,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缴 费,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

02   加强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持续推荐建筑、交通运

输、水利工程等领域按项目参保,争取国家、自治区政策,把新就业形态


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减少安全风险,保障更多高危风险行业劳动

者权益。

第二节  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 综合考虑物价指数、工资增长率和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 国家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 度的激励机制。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 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根据自治区统一政策要求,落 实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提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 遇水平。

第三节  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进一步提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与社 区形成互动交流平台,及时掌握退休人员所思所想,退休 人员服务模式打破户籍限制和地域界限,通过跨部门、跨 行业的数据交换实现“一点登记,多点服务”的数据调度。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业务办理实现线上线下集成融 合,达到“一网、一门、一次”的工作要求,建成多渠道 多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一张网”,为 百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就地就近社会化公共服务。

第四节  推进“智慧社保”项目建设

加快推动电子政务,打通信息壁垒,构建社保业务全流 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建成“网上社保”“掌上社保”“不 见面社保”,实现“互联网+社保”的服务模式,即网上社保申报、网上异地转移、网上资格认证、网上养老金测算、网 上公共查询、网上经办预约、网上证明打印等。以信息化、 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创新经办服务,满足参保企业的群 众需求。

第五节  加强社保就业资金监管

继续推动社会保险经办运行“三个全面取消”落到实处, 在全盟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 查。强化网络监督,完善并充分发挥社保监管系统功能,做 好疑点信息核查处理工作。对各旗区近年来基金管理风险防 控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严厉打击 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基金要情报告 制度执行力度,进一步发挥要情报告问题导向作用。督促各 旗区落实“盟市级要有单独的监督机构,旗县级要有专职监 督人员”的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落实持证上 岗制度,不断提升资金监管人员专业能力。探索建立“第三 方”审计机制,借力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基金资金财务和内控 审计,提高检查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突出政治引领,按照“一心多点”人 才工作布局,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盟战略,深 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培养和造 就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高素质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全 盟培养人才总量达到5.5万人以上。 其中:专业技术人才队 伍17000人,技能人才316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0400人),人才总量占全盟人口总数的22%。

第一节  贯彻落实各项人才政策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人才工作提出的“一个加快”、 “三个更加”(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 人才政策”) 的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完善的《阿 拉善盟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阿 拉善盟人才引进和流动管理实施办法》等措施,加快本土人 才的培养,完善人才评价使用体系,强化激励保障工作。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全盟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重点项目人才需求引进 和培养人才。依托国家人才培养工程、自治区“少数民族专 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511 人才培养工程”等平台和专家 服务基层项目,每年积极组织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赴区内 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进修学习,提升专业技术 人才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扎根基层、服务发展、结构优化、规模合理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专栏 8     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

01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围绕全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

业,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才 1万人次。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 设。

02   重点人才项目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基层发展需要,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

资助、优秀博士后人员科研资助、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等 高层次人才项目。

03   人才选拔培养项目

积极向自治区推荐评选杰出人才、突出贡献专家和青年创新人才,选 拔培养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

04   专家服务基层行动

积极开展服务基层项目,选派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服务活动。建立

1 个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技能提升 行动,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 工匠。组织开展每年百名以上紧缺急需职业 (工种) 技师高 级技师和百名以上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行动。加大自治 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阿拉善名师带 徒工作室建设,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培养技能人才主阵 地作用。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综合开展职业资格考 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注重政治表现、 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强化工作业绩和贡献。贯通高技能人 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更多领域实现互评互 通。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推动人才评价与使用激励紧 密结合,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广泛开展职 业技能竞赛,提升我盟职业技能竞赛整体水平,促进优秀技 能人才脱颖而出。统筹社会优质培训资源,加强高技能人才 师资队伍建设,做好高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和需求预测工作。


专栏 9   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01   紧缺急需职业(工种) 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计划

根据市场用工需求,结合我盟地方传统产业发展,开展盐化工、煤化 工、农林生产、机械制造、建筑施工、住宿餐饮、电子商务等技师、高级 技师培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解决生产实际问题能力和革新、创新、创 造能力。每年培养紧缺急需职业(工种) 技师和高级技师百名以上。

02   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鼓励企业与具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院校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开 展高技能人才研修、高技能人才提升培训。每年企业职工岗位高技能提升 培训百名以上。

03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到2025 年,力争新建 1 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04   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到2025 年,力争新建2 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第四节  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

继续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象年龄、学 历、专业条件,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力度。进一步加大基 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倾斜力度,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向基 层流动,实施旗 (区) 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 制度改革。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奖励制度,激励干部勇于担当 的干事热情。

第五节 强化人才信息库建设和继续教育培训

进一步加强人才信息库建设,提升人才工作管理和服务 水平,全面准确掌握我盟各类人才信息,实现对人才信息的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利用继续教育基地、各类教育培训机 构和远程教育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提升 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岗位适应、职业发展和实践能力。

第六节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各系列 职称评审条件,不断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衔接事 业单位职称评聘,规范破格申报职称工作,继续实施基层和 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畅通高技能人才 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 互通渠道等举措,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 素质不断提升。

第七节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 进就业创业、服务人才流动、推动乡村振兴。实施人力资源 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开放发展。规 范企业招工用工、裁员解聘行为,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 项整治行动,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的监管手段,严厉打 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 公平良好的就业环境,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完 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制度,及时发布职业供需 状况及预测。持续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加强人力资源服 务产业园建设,强化综合性就业服务导向,为劳动者和用人 单位提供求职招聘、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 评、专业培训、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 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

专栏 10   人力资源服务提升计划

01 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培育项目

重点培育一批有市场、有特点、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骨 干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细化专业分工, 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02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计划

按照“定位明晰、特色鲜明、服务专业、模式创新、配套齐全、 功能完善”的目标,稳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力争到 2025

年, 建成 1 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第八节  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 制。按照国家、自治区部署,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 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标准。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 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审核工作,继 续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 激励机制。

第九节  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功勋 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落实,配合做好生活困难表彰奖励 获得者帮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 作者等定期开展的国家级表彰推荐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 机制,及时清理整顿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 锋的良好氛围。

第五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适应就业形态多元化发展趋势,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尤其 是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维护制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 机制,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 争议调解仲裁,规范企业合法用工,实现劳动关系矛盾系统治 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根治欠薪工作, 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促 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加大对企业工资收入 分配的调节力度,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推动形成橄榄 型收入分配格局。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全面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巩 固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提高中小微企业和农牧民工劳 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合同履行质量。指导企业制定科 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全面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 薪年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特殊工时落实。加强高温极寒 天气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加强劳务派 遣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重点规范 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 度,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企业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 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建 立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全盟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保障 监察员队伍培训力度,普遍提升劳动关系从业人员队伍业 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 准评估机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指导线制 度,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 工资水平提供依据。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健 全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

专栏 11   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计划

01   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

打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培育百户劳 动关系和谐企业,服务中小微企业用工。

02   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

以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采 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重要作用,引导企

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劳动关系。

第二节  加强人社综合行政执法力度

加强人社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厘清层级职责,加强 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发挥人社综合行政执法“两网化”作 用,建立人社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落实随 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进一步完善“双 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人社综合行政执法程序, 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人社综合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健 全完善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严格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 45 号)。建立健全 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企业劳动保障诚信 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 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强化人社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综合执法职能,改善执法环境,合理配备 执法装备,并确保执法经费。严格执行人社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专栏 12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01   建设和谐劳动用工服务信息系统

推进建设贯通全区、联通全行业的劳动用工监管平台,实时监管全 区劳动用工情况、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等情况,提高智慧监察的能力和水

平。

第三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推动调解仲裁工作规 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 调解,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推动 调解、仲裁与诉讼有效衔接,完善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 制。强化乡镇 (街道)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提高劳动人 事争议调解质量和效率。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程序,提 升仲裁终结率。全面开展“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准司法”职业保障机制。

专栏 13   调解仲裁提升工程

01 劳动争议调解员知识更新工程

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调解员化解

社会矛盾的能力,提升调解成功率。

第四节  提升人社社会治理能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 权益保障等通道,建立畅通有序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优 化信访服务,压实属地责任,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初信初 访办理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能够得到 及时就地解决。健全依法分类处理机制,严格落实逐级走 访、诉访分离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在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类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群众 诉求。完善突出问题治理体系,加强政策供给,常态化开展积案排查化解,建立解决信访问题长效机制。

专栏 14   信访能力提升工程

01 “互联网+信访”工程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配合自 治区打造可查询、可跟踪、可监督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网

工作平台,降低信访成本,提升群众满意度。

第六章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加快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窗受理”和“一网通 办”信息化建设工程,建立一体化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完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逐步实现 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的有机衔接,形成跨领域、跨部门、跨层 级的联动服务体系。积极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建成 较为完善的创新能力体系,促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等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依托“数字政府”建设,以 数据共融共享为核心,以数据创新应用为着力点,加快推动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构建大数据应用体系,实现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同共享,打造人社服务新模式。

专栏 15   信息化建设工程

01   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

全面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 (含电子社保卡),实体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 基本实现全覆盖,申领电子社会保障卡人数覆盖率达70%。以社会保障卡 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实现社保卡作为所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业务的有效身份凭证和待遇发放结算载体,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 就医购药、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智慧城 市等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平台,形成 “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02   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

聚焦解决当前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和监管能力不足问题,适应人员 流动和平台经济等发展要求,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平台系统 为支撑,以自治区级平台系统为枢纽,集中整合数据资源,简化优化业务 流程,在全盟范围内推动人社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

卡”,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

第七章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

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 事体验。建设标准化事项管理系统,动态调整人社行政审批 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不断完善行风建设机制和 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开展“清、减、压”,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大力压缩办事时限,继续深 化“减证便民”工作,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范围,不断 推进“能减尽减”,不断提升人社经办服务水平。统筹推进 线上线下服务,实现人社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 “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社会保障卡“一 卡通用”。持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培树更多“人社知 识通”。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继续教 育制度,实施人社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落实政务服 务“好差评”制度,及时通报行风建设负面案例。加强政策 宣传解读和典型激励推广,持续开展人社领域政策待遇“看 得清算得清”,加强舆情监测,防止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 事件。

第八章  坚持依法行政

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 —2025 年》,制定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贯 彻落实措施。健全与国家相配套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 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政策措施,及时清理不适应形势任 务发展需要的政策文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 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质量,落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制度。 确保政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八五”普法规划。

第九章  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充分发挥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优势,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 帮扶力量总体不变,强化就业帮扶,强化职业技能提升,持 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促 进农牧民转移就业、保持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农牧民 工职业技能得到提升、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 保、人才智力支持政策继续延续、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 制初步建立。

第十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 务艰巨,必须稳扎稳打、全力协作,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 各项目标任务。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化管理, 把规划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人 社领域专项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促 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 实施的衔接协调,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匹配的 预算安排机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加大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事业的支持力度。强化统计调查,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和形 势研判,发挥统计的决策参谋作用。利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比 对,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借助大数据筛选等办 法,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服务更加精准、更有温度。 加强统计监督职能,建立统计数据督查机制和统计工作考核 通报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范和惩治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做好监测评估,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计划监测指标,加强重点指标的考核评估、督查检查,开展规 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根据规划实施情况, 及时做好规划调整。建立规划实施的预警机制,提高分析结 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 政策宣传工作,着眼受众需求,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工作宣 传覆盖面、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舆论引导,建强网评员队 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疑释惑,积极营造有利于规 划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