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部门
索引号 152900000000015/2022-01994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农牧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6-23
公文时效:

【解读】《阿拉善盟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为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统筹安排全盟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结合我盟实际编制《阿拉善盟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一、编制背景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第十四个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有关规定,结合阿拉善盟土地治理实际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的重点内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加强党对“三农三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农牧业现代化和农村牧区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畜产品有效供给,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总目标,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的方针,立足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实施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相结合,保质保量如期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促进粮食高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二)基本原则

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按照以水定地的思路,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前提,合理统筹分配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加大高效节水农田建设力度,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切实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建一块成一块,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

科学布局,突出重点。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

政府统筹,集中投入。盟、旗区政府统筹,部门协调,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投入,提高设计和建设标准,切实改变建设标准偏低、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局面,确保发挥长效。

建改并举,注重质量。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任务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农田改造提升,补齐部分已实施农田建设项目短板,解决项目区工程老化、不配套、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有效提升农田质量。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及生产主要障碍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与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林路电技管综合配套,达到农田基础设施完备,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建管结合,长期发挥。按照标准化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建成后及时确权登记,健全后期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加强对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测评价,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企业主推、社会参与,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创新耕地质量建设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和农民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合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格局。

(三)目标任务

2021—2030年期间全盟改造提升及建设高标准农田48万亩,其中,新建8万亩,改造提升29万亩,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1万亩。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农业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50公斤以上,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提高10%以上,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达到100%。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基本形成,标准化生产基本实现,耕地质量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平台基本建成,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水资源利用率显著提升,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现状和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农民收入大幅提高。



        解读人:阿拉善盟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康建军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阿拉善盟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编辑:阿拉善盟农牧局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农牧局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部门
索引号 152900000000015/2022-01994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农牧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6-23
公文时效:
【解读】《阿拉善盟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为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统筹安排全盟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结合我盟实际编制《阿拉善盟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一、编制背景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第十四个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有关规定,结合阿拉善盟土地治理实际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的重点内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加强党对“三农三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农牧业现代化和农村牧区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畜产品有效供给,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总目标,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的方针,立足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实施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相结合,保质保量如期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促进粮食高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二)基本原则

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按照以水定地的思路,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前提,合理统筹分配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加大高效节水农田建设力度,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切实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建一块成一块,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

科学布局,突出重点。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

政府统筹,集中投入。盟、旗区政府统筹,部门协调,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投入,提高设计和建设标准,切实改变建设标准偏低、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局面,确保发挥长效。

建改并举,注重质量。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任务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农田改造提升,补齐部分已实施农田建设项目短板,解决项目区工程老化、不配套、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有效提升农田质量。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及生产主要障碍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与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林路电技管综合配套,达到农田基础设施完备,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建管结合,长期发挥。按照标准化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建成后及时确权登记,健全后期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加强对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测评价,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企业主推、社会参与,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创新耕地质量建设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和农民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合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格局。

(三)目标任务

2021—2030年期间全盟改造提升及建设高标准农田48万亩,其中,新建8万亩,改造提升29万亩,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1万亩。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农业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50公斤以上,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提高10%以上,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达到100%。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基本形成,标准化生产基本实现,耕地质量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平台基本建成,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水资源利用率显著提升,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现状和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农民收入大幅提高。



        解读人:阿拉善盟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康建军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阿拉善盟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