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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22-01680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盟本级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6-13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近日,阿拉善盟行署办公室印发了《阿拉善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的意义

规范全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本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附件等9个部分,主要内容为应对我盟出现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时,从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前部署应对措施。具体为:

(一)组织指挥体系。成立阿拉善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抢险救援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较大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先期处置特别重大、重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救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盟应急管理局,负责执行盟指挥部调度指令,贯彻落实盟指挥部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设立专家组,由成员单位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负责对全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

(二)监测预防。按照盟行署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盟非煤矿山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三)预警机制。按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势态和紧迫性等因素,阿拉善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I级为最高级别。

(四)应急处置。根据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划分和事故应急保障需求,阿拉善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响应启动后,阿拉善盟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守班,做好事故监测预防、预警,组织专家会商、信息报送、启动应急加密服务等各项工作。达到响应启动或终止条件时,由阿拉善盟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盟指挥部,I级、Ⅱ级应急响应命令由指挥长签发,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副指挥长签发。

(五)后期处置。主要包括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防、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损失情况及处置情况进行评估。

(六)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资金保障、装备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信信息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预案规定,做好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七)附则。主要包括宣传培训、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及预案演练。

三、《预案》实施中需关注的有关事项

一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预案》,熟悉《预案》的相关内容和环节,并在工作中加以对照落实。

二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防、预警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完善应急队伍培训机制,指挥部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熟练掌握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防御知识,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生产安全工作实际,针对潜在事故风险和事故类型,因地制宜,适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四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计事故,做好事故会商评估,按照本级预案规定启动程序和条件,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切实保障转移人员和救援人员所需的物资供应,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



相关文件: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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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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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近日,阿拉善盟行署办公室印发了《阿拉善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的意义

规范全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本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附件等9个部分,主要内容为应对我盟出现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时,从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前部署应对措施。具体为:

(一)组织指挥体系。成立阿拉善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抢险救援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较大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先期处置特别重大、重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救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盟应急管理局,负责执行盟指挥部调度指令,贯彻落实盟指挥部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设立专家组,由成员单位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负责对全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

(二)监测预防。按照盟行署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盟非煤矿山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三)预警机制。按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势态和紧迫性等因素,阿拉善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I级为最高级别。

(四)应急处置。根据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划分和事故应急保障需求,阿拉善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响应启动后,阿拉善盟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守班,做好事故监测预防、预警,组织专家会商、信息报送、启动应急加密服务等各项工作。达到响应启动或终止条件时,由阿拉善盟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盟指挥部,I级、Ⅱ级应急响应命令由指挥长签发,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副指挥长签发。

(五)后期处置。主要包括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防、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损失情况及处置情况进行评估。

(六)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资金保障、装备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信信息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预案规定,做好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七)附则。主要包括宣传培训、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及预案演练。

三、《预案》实施中需关注的有关事项

一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预案》,熟悉《预案》的相关内容和环节,并在工作中加以对照落实。

二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防、预警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完善应急队伍培训机制,指挥部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熟练掌握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防御知识,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生产安全工作实际,针对潜在事故风险和事故类型,因地制宜,适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四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计事故,做好事故会商评估,按照本级预案规定启动程序和条件,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切实保障转移人员和救援人员所需的物资供应,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



相关文件: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