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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00/2022-01673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盟本级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6-13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解读

近日,阿拉善盟行署办公室印发了《阿拉善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2年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的意义

(一)适应新时代新的形势任务的需要。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对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好新时代灾害救助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新的形势和任务、更好满足受灾群众救助的期待和需求,需要调整我盟应对重大灾害的程序和措施。

(二)完善部门分工配合、协同做好灾害救助工作的需要。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民政、农牧、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在灾害救助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需要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要求,对盟级重大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三)经济社会发展给救灾工作带来了新变化。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投入不断增加,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减少、经济损失增加。强化灾害风险管理需求愈加迫切。盟委、行署不断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盟社会抵御和应对灾害的能力不断提高,同等强度自然灾害造成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员、倒损房屋数量等呈明显下降趋势,这些新变化也要求我们调整预案启动条件和处置措施。

二、《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附则、附件等9个部分,主要内容为我盟出现自然灾害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具体为:

(一)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将阿拉善盟减灾委员会作为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各旗区开展减灾救灾工作。总指挥为盟行署常务副盟长,由盟民政局、财政局、教体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阿拉善军分区等40个单位。启动应急响应后,将各单位编成综合协调、灾情信息管理、抢险救援、生产生活救助、安全维稳、医疗防疫、接收捐赠和宣传引导等工作组。

(二)做好应急准备。《预案》规定盟旗两级应在灾前、灾中、灾后做好资金、救灾物资、通信和信息、救灾装备、人力资源、社会动员、应急避难场所、宣传培训演练应急准备。保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救灾工作。

(三)启动应急响应。按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盟减灾委设定Ⅳ级、Ⅲ级、Ⅱ级、I级四级响应等级,I级为最高级别。I、Ⅱ级应急响应命令由盟减灾委主任签发,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命令由盟减灾委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四)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响应划分和保障需求,响应启动后,盟减灾委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并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紧急调拨生活类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重大和特别重大灾害发生后,盟减灾委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视情形开展过渡性生活救助;自然灾害发生的当年12月至次年7月,受灾地区人民政府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冬春救助;当地人民政府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受灾户开展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三、《预案》实施中需关注的有关事项

一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预案》,熟悉《预案》的相关内容和环节,并在工作中加以对照落实。

二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完善应急队伍培训机制,减灾委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熟练掌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流程,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救灾工作实际,针对潜在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因地制宜,适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并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准备。

四是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计灾情,做好灾情会商评估,按照本级预案规定启动程序和条件,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落实灾害救助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灾害救助各环节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



  相关文件: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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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盟本级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6-13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解读

近日,阿拉善盟行署办公室印发了《阿拉善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2年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的意义

(一)适应新时代新的形势任务的需要。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对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好新时代灾害救助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新的形势和任务、更好满足受灾群众救助的期待和需求,需要调整我盟应对重大灾害的程序和措施。

(二)完善部门分工配合、协同做好灾害救助工作的需要。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民政、农牧、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在灾害救助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需要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要求,对盟级重大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三)经济社会发展给救灾工作带来了新变化。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投入不断增加,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减少、经济损失增加。强化灾害风险管理需求愈加迫切。盟委、行署不断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盟社会抵御和应对灾害的能力不断提高,同等强度自然灾害造成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员、倒损房屋数量等呈明显下降趋势,这些新变化也要求我们调整预案启动条件和处置措施。

二、《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附则、附件等9个部分,主要内容为我盟出现自然灾害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具体为:

(一)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将阿拉善盟减灾委员会作为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各旗区开展减灾救灾工作。总指挥为盟行署常务副盟长,由盟民政局、财政局、教体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阿拉善军分区等40个单位。启动应急响应后,将各单位编成综合协调、灾情信息管理、抢险救援、生产生活救助、安全维稳、医疗防疫、接收捐赠和宣传引导等工作组。

(二)做好应急准备。《预案》规定盟旗两级应在灾前、灾中、灾后做好资金、救灾物资、通信和信息、救灾装备、人力资源、社会动员、应急避难场所、宣传培训演练应急准备。保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救灾工作。

(三)启动应急响应。按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盟减灾委设定Ⅳ级、Ⅲ级、Ⅱ级、I级四级响应等级,I级为最高级别。I、Ⅱ级应急响应命令由盟减灾委主任签发,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命令由盟减灾委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四)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响应划分和保障需求,响应启动后,盟减灾委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并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紧急调拨生活类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重大和特别重大灾害发生后,盟减灾委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视情形开展过渡性生活救助;自然灾害发生的当年12月至次年7月,受灾地区人民政府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冬春救助;当地人民政府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受灾户开展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三、《预案》实施中需关注的有关事项

一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预案》,熟悉《预案》的相关内容和环节,并在工作中加以对照落实。

二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完善应急队伍培训机制,减灾委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熟练掌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流程,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救灾工作实际,针对潜在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因地制宜,适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并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准备。

四是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计灾情,做好灾情会商评估,按照本级预案规定启动程序和条件,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落实灾害救助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灾害救助各环节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



  相关文件: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