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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11/2022-01209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阿环发〔2022〕51号 成文时间: 2022-04-26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全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22年全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紧紧围绕中心,创新形式,持续强化舆论引导,加强社会动员,深化公众参与,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营造良好氛围。


2022年全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全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和全盟生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持续实施《“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宣传生态优先的政治导向和价值追求,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到政治坚定,导向鲜明,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营造浓厚氛围。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于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文化传播,鼓励和引导文化艺术界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题材开展艺术创作和演出。

二、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一)加强环境新闻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贺兰山地区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报送信息。全年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伴随式、体验式主题采访活动不少于4次,发掘全盟各地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典型经验,多角度阐述我盟生态环境发展变化。各旗区分局要做好属地配合工作。

(二)拓展新媒体宣传渠道。发挥全盟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矩阵同频共振的宣传作用,做好全盟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政策和重点新闻的宣传贯彻,增强线上线下联动。加大新媒体产品创作力度,制作推出地方特色鲜明、内容形式丰富多样的动漫、微电影、短视频等优质文化产品。盟生态环境局全年至少开发2个新媒体产品,制作1部宣传片,各旗(区)分局积极制作并报送至盟生态环境局。盟局“双微”平台发稿量全年不少于1000篇(条),各旗(区)分局不少于300篇(条)。

(三)按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把脉公众关切热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新闻热点回应,不断提升新闻发布效果。持续优化新闻发布,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点工作进展,盟生态环境局每季度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要按新闻发布计划积极提供新闻发布素材。

(四)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积极参加生态环境部、自治区及全盟集中网评活动,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网评员队伍作用。

三、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一)扎实做好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搭建合作平台,整合优质宣传资源,广泛凝聚生态文明共识,形成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结合我盟地域特色和生态文化特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做到规范化、项目化、品牌化,并探索在六五环境日活动期间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各级各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动员,鼓励支持学校、企业、社区、环保社会组织、各级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进一步提升六五环境日活动影响力,借此提高各志愿服务队伍志愿服务参与率。

(二)深入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当地文明办、宣传部、教育、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或群团组织,与保护母亲河行动、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相结合,通过面向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地策划组织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法治意识、科学意识和责任意识。盟生态环境局每年至少组织2次主题实践活动,并推动基层组织与群众广泛参与。

(三)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指导意见(试行)》,全盟3家设施开放单位线下每2个月至少开放一次,全年至少开放6次。积极探索线上直播、在线打卡等线上开放活动形式,打造“线上+线下”开放模式,提升开放效果。各旗(区)分局和设施开放单位要按时组织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并落实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小程序管理功能,及时对设施开放情况进行总结,加大经验交流力度,选树优秀典型开放案例参与生态环境部、厅评选表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推动环保社会组织提供环保公益性服务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各旗(区)分局也要建立与当地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日常联系,支持其有序参与环保公益活动。

(五)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年)》,配合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开展宣传,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微视频、微电影、漫画读物,并适时组织开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掌握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行为基本情况及其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四、开展生态环境全民教育行动

(一)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教育培训。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进嘎查,加大对各类党政领导干部、党员、团员、少先队员、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农牧民、环保志愿者、生态环保工作者的生态环境科普知识宣传,完成阿拉善盟自然教育读本编写,提升各类人群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环保科学素养。

(二)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研学实践基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等作用,号召各旗(区)选择具有引领示范带头作用的企业、保护区、教育文创馆等地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和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创建工作,为学生课外活动提供场所创造条件,发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功能。

(三)推动新时代生态环境建设志愿服务常态化。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推进方案》,加强引导和培育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平台,对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登记注册、活动和项目发布、志愿者招募、志愿服务记录、效果评价等进行线上管理。各旗(区)分局积极指导当地生态环境建设志愿服务队精心策划开展理论宣讲、政策宣传、科学普及、法律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支持指导企业、社会团体发起和组织各类环境公益性活动,号召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争取打造一个新时代文明志愿服务品牌。

五、强化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我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作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前沿阵地和重要支撑,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持续发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解疑释惑的作用,积极贯彻落实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求,面对新的发展阶段和历史使命,应该在工作中牢牢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上立场坚定,坚决守牢意识形态阵地。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服务人民群众的根本宗旨,把服务人民群众同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公众生态文化需求同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素养结合起来。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坚持团结、稳定、鼓劲的价值取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四是坚持创新。在充分认识和把握传播规律和生态环保规律的基础上,加快媒体融合发展步伐,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推动全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构建新格局。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6日





关于印发《2022年全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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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阿环发〔2022〕51号 成文时间: 2022-04-26
公文时效: 有效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全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22年全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紧紧围绕中心,创新形式,持续强化舆论引导,加强社会动员,深化公众参与,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营造良好氛围。


2022年全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全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和全盟生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持续实施《“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宣传生态优先的政治导向和价值追求,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到政治坚定,导向鲜明,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营造浓厚氛围。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于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文化传播,鼓励和引导文化艺术界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题材开展艺术创作和演出。

二、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一)加强环境新闻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贺兰山地区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报送信息。全年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伴随式、体验式主题采访活动不少于4次,发掘全盟各地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典型经验,多角度阐述我盟生态环境发展变化。各旗区分局要做好属地配合工作。

(二)拓展新媒体宣传渠道。发挥全盟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矩阵同频共振的宣传作用,做好全盟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政策和重点新闻的宣传贯彻,增强线上线下联动。加大新媒体产品创作力度,制作推出地方特色鲜明、内容形式丰富多样的动漫、微电影、短视频等优质文化产品。盟生态环境局全年至少开发2个新媒体产品,制作1部宣传片,各旗(区)分局积极制作并报送至盟生态环境局。盟局“双微”平台发稿量全年不少于1000篇(条),各旗(区)分局不少于300篇(条)。

(三)按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把脉公众关切热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新闻热点回应,不断提升新闻发布效果。持续优化新闻发布,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点工作进展,盟生态环境局每季度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要按新闻发布计划积极提供新闻发布素材。

(四)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积极参加生态环境部、自治区及全盟集中网评活动,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网评员队伍作用。

三、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一)扎实做好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搭建合作平台,整合优质宣传资源,广泛凝聚生态文明共识,形成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结合我盟地域特色和生态文化特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做到规范化、项目化、品牌化,并探索在六五环境日活动期间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各级各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动员,鼓励支持学校、企业、社区、环保社会组织、各级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进一步提升六五环境日活动影响力,借此提高各志愿服务队伍志愿服务参与率。

(二)深入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当地文明办、宣传部、教育、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或群团组织,与保护母亲河行动、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相结合,通过面向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地策划组织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法治意识、科学意识和责任意识。盟生态环境局每年至少组织2次主题实践活动,并推动基层组织与群众广泛参与。

(三)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指导意见(试行)》,全盟3家设施开放单位线下每2个月至少开放一次,全年至少开放6次。积极探索线上直播、在线打卡等线上开放活动形式,打造“线上+线下”开放模式,提升开放效果。各旗(区)分局和设施开放单位要按时组织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并落实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小程序管理功能,及时对设施开放情况进行总结,加大经验交流力度,选树优秀典型开放案例参与生态环境部、厅评选表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推动环保社会组织提供环保公益性服务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各旗(区)分局也要建立与当地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日常联系,支持其有序参与环保公益活动。

(五)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年)》,配合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开展宣传,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微视频、微电影、漫画读物,并适时组织开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掌握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行为基本情况及其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四、开展生态环境全民教育行动

(一)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教育培训。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进嘎查,加大对各类党政领导干部、党员、团员、少先队员、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农牧民、环保志愿者、生态环保工作者的生态环境科普知识宣传,完成阿拉善盟自然教育读本编写,提升各类人群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环保科学素养。

(二)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研学实践基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等作用,号召各旗(区)选择具有引领示范带头作用的企业、保护区、教育文创馆等地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和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创建工作,为学生课外活动提供场所创造条件,发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功能。

(三)推动新时代生态环境建设志愿服务常态化。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推进方案》,加强引导和培育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平台,对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登记注册、活动和项目发布、志愿者招募、志愿服务记录、效果评价等进行线上管理。各旗(区)分局积极指导当地生态环境建设志愿服务队精心策划开展理论宣讲、政策宣传、科学普及、法律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支持指导企业、社会团体发起和组织各类环境公益性活动,号召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争取打造一个新时代文明志愿服务品牌。

五、强化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我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作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前沿阵地和重要支撑,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持续发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解疑释惑的作用,积极贯彻落实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求,面对新的发展阶段和历史使命,应该在工作中牢牢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上立场坚定,坚决守牢意识形态阵地。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服务人民群众的根本宗旨,把服务人民群众同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公众生态文化需求同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素养结合起来。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坚持团结、稳定、鼓劲的价值取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四是坚持创新。在充分认识和把握传播规律和生态环保规律的基础上,加快媒体融合发展步伐,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推动全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构建新格局。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6日





关于印发《2022年全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