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0/2022-03742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盟本级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时间: |
2022-12-02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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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拉善盟农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补奖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2-12-02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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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以及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等政策文件,起草了《阿拉善盟关于农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补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多次征求各旗区和盟直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包括:
(一)补奖范围。主要对补奖对象和认证机构进行了明确。补奖对象为:在2021-2025年申报获批指定机构农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登记),在阿拉善盟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团体及其它符合相关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同时,要具备在农牧、市监部门登记备案,并纳入阿拉善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未发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享受过盟、旗(区)同类财政补助等必要条件,方可申请补奖。认证机构为:农业农村部和农业农村部指定认证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补奖标准。主要对获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的产品明确具体补奖标准,并确定了相关补充规则。绿色食品认证:对首次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的补奖对象一个单品补奖4万元,每增加一个绿色食品认证单品,加补2万元;有机农产品认证:对首次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证书的补奖对象一个单品补奖10万元,每增加一个有机农产品认证单品,加补4万元;农产品地理标志:对首次获得农业农村部颁发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补奖对象,一个单品补奖10万元。补奖补充规则:获得农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的产品,在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或续期的,对认证续展的绿色食品一个单品补奖1万元,对再认证的有机农产品一个单品补奖2万元。享受过“两品一标”认证补奖政策的同一农畜产品,再次获得更高层次的“两品一标”认证(登记)时,则按照较高档次的认证补奖标准补齐补奖金额。
(三)保障措施。主要从政策、资金、机制、监管等4个方面,明确了盟直相关部门和旗区工作责任和任务。在资金保障方面,明确补奖资金由盟级财政承担,并纳入盟级年度财政预算,直接下达至旗(区)财政,保证足额按时兑现到位。
相关文件: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农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补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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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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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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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拉善盟农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补奖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2-12-02 17:08
- 来源:阿拉善盟农牧局
一、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以及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等政策文件,起草了《阿拉善盟关于农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补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多次征求各旗区和盟直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包括:
(一)补奖范围。主要对补奖对象和认证机构进行了明确。补奖对象为:在2021-2025年申报获批指定机构农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登记),在阿拉善盟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团体及其它符合相关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同时,要具备在农牧、市监部门登记备案,并纳入阿拉善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未发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享受过盟、旗(区)同类财政补助等必要条件,方可申请补奖。认证机构为:农业农村部和农业农村部指定认证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补奖标准。主要对获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的产品明确具体补奖标准,并确定了相关补充规则。绿色食品认证:对首次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的补奖对象一个单品补奖4万元,每增加一个绿色食品认证单品,加补2万元;有机农产品认证:对首次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证书的补奖对象一个单品补奖10万元,每增加一个有机农产品认证单品,加补4万元;农产品地理标志:对首次获得农业农村部颁发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补奖对象,一个单品补奖10万元。补奖补充规则:获得农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的产品,在认证有效期满后经重新评定或续期的,对认证续展的绿色食品一个单品补奖1万元,对再认证的有机农产品一个单品补奖2万元。享受过“两品一标”认证补奖政策的同一农畜产品,再次获得更高层次的“两品一标”认证(登记)时,则按照较高档次的认证补奖标准补齐补奖金额。
(三)保障措施。主要从政策、资金、机制、监管等4个方面,明确了盟直相关部门和旗区工作责任和任务。在资金保障方面,明确补奖资金由盟级财政承担,并纳入盟级年度财政预算,直接下达至旗(区)财政,保证足额按时兑现到位。
相关文件: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农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补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