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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27/2023-00259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3-02-17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区医疗保障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22年全盟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



2022年全盟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感悟“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盟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断深化改革,狠抓精细化管理,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反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和医保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做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区盟配套规定,持续纠治“四风”,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和保密教育,切实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

二、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待遇制度机制

2.贯彻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重要改革举措。按照自治区的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启动实施;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的政策衔接,实现参保人员待遇平稳过渡。

3.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全力做好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的参保工作,稳妥有序落实过渡期内各项保障政策,提前预警、精准帮扶、综合施救、化解风险。

4.持续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

5.扎实做好生育保险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津贴标准和鼓励生育的奖励政策,加强收支运行分析,实现制度稳定持续。

三、加强医药服务管理

6.全面推进医药价格指数编制报送工作,做好药品价格监测应对和预期管理。

7.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继续落实“两个确保”政策。

8.做好药品耗材目录管理,落实国家、自治区统一医保医用耗材的目录准入工作。

9.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推进国家谈判药落地,加强患者用药衔接和舆情监测。

10.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按照自治区《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开 DIP付费方式改革,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探索建立紧密型医共体支付机制,加强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

四、推进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药品价格改革

11.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1)按照国家立项指南,分批分类整合现行价格项目,合理压减项目数量。(2)简化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流程,加快受理审核进度。及时受理审核“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12.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骨科医用耗材和省际联盟组织中成药、口腔种植体等集采中选结果,按要求落实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各项政策,做好集采报量、协议期满后接续等工作。

13.做好集采药品耗材采购货款预拨基金、签订协议及回款工作。落实医疗机构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

14.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采购行为监测,持续推进阳光采购,提高网采率。

五、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15.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全覆盖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健全发现问题后续处理机制,实现逐一跟踪督办。

16.扩大智能监控系统应用范围和应用场景,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行为的引导和审核,实施基金监管全域智能监控;加强基金使用日常监督管理,用好举报奖励机制,逐一核查线索,限期清零;加大对移交线索的办理力度,主动曝光典型案件。

17.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制度,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对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

18.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一案多查、联合惩处”工作机制,完善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发挥部门综合监管合力,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19.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压实医保经办机构基金审核结算责任和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责任。

六、提高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效能

20.持续提高医保经办规范化水平。(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抓好行风建设。(2)全面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操作规范。(3)加强重复参保治理,持续开展审核结算专项治理。

21.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1)进一步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高直接结算率。(2)实现普通门诊费用和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七、夯实医保高质量发展基础

22.贯彻实施阿拉善盟医疗保障 “十四五”规划。

23.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加强部门协调,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盟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2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医保法治化进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点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5.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跨省异地就医小程序推广应用。

26.加强医保经办信息化水平。完善医保信息平台功能,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有效引导预期。

27.做好信访工作,及时解决属地群众合理诉求。

28.加强保密教育,健全保密规章制度,严格对外信息、网络安全、涉密载体的管理,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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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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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区医疗保障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22年全盟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



2022年全盟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感悟“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盟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断深化改革,狠抓精细化管理,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反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和医保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做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区盟配套规定,持续纠治“四风”,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和保密教育,切实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

二、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待遇制度机制

2.贯彻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重要改革举措。按照自治区的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启动实施;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的政策衔接,实现参保人员待遇平稳过渡。

3.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全力做好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的参保工作,稳妥有序落实过渡期内各项保障政策,提前预警、精准帮扶、综合施救、化解风险。

4.持续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

5.扎实做好生育保险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津贴标准和鼓励生育的奖励政策,加强收支运行分析,实现制度稳定持续。

三、加强医药服务管理

6.全面推进医药价格指数编制报送工作,做好药品价格监测应对和预期管理。

7.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继续落实“两个确保”政策。

8.做好药品耗材目录管理,落实国家、自治区统一医保医用耗材的目录准入工作。

9.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推进国家谈判药落地,加强患者用药衔接和舆情监测。

10.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按照自治区《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开 DIP付费方式改革,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探索建立紧密型医共体支付机制,加强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

四、推进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药品价格改革

11.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1)按照国家立项指南,分批分类整合现行价格项目,合理压减项目数量。(2)简化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流程,加快受理审核进度。及时受理审核“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12.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骨科医用耗材和省际联盟组织中成药、口腔种植体等集采中选结果,按要求落实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各项政策,做好集采报量、协议期满后接续等工作。

13.做好集采药品耗材采购货款预拨基金、签订协议及回款工作。落实医疗机构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

14.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采购行为监测,持续推进阳光采购,提高网采率。

五、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15.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全覆盖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健全发现问题后续处理机制,实现逐一跟踪督办。

16.扩大智能监控系统应用范围和应用场景,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行为的引导和审核,实施基金监管全域智能监控;加强基金使用日常监督管理,用好举报奖励机制,逐一核查线索,限期清零;加大对移交线索的办理力度,主动曝光典型案件。

17.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制度,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对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

18.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一案多查、联合惩处”工作机制,完善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发挥部门综合监管合力,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19.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压实医保经办机构基金审核结算责任和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责任。

六、提高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效能

20.持续提高医保经办规范化水平。(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抓好行风建设。(2)全面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操作规范。(3)加强重复参保治理,持续开展审核结算专项治理。

21.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1)进一步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高直接结算率。(2)实现普通门诊费用和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七、夯实医保高质量发展基础

22.贯彻实施阿拉善盟医疗保障 “十四五”规划。

23.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加强部门协调,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盟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2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医保法治化进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点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5.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跨省异地就医小程序推广应用。

26.加强医保经办信息化水平。完善医保信息平台功能,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有效引导预期。

27.做好信访工作,及时解决属地群众合理诉求。

28.加强保密教育,健全保密规章制度,严格对外信息、网络安全、涉密载体的管理,认真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