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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4条,通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蒙古文”网站公开信息2883条,通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蒙古文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783条,通过“阿拉善行署办”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49条。

2021年,行署办公室主动公开公文62份,其中行署名义制发文件21份、行署办公室名义制发文件24份。公开人大代表建议3份和政协委员提案文件13份。编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报》12期,刊登以行署和行署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内容36份。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向社会公开行署办公室2022年财政预算和2021年财政决算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行署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2件,均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无涉及复议、诉讼信件,无被纠错。在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信息管理情况

行署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随公文一并报批。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府及部门文件,全部为可公开的非涉密文件,保密审查程序完备,没有失泄密情况的发生。梳理并公布2019年全面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和修订后重新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37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办推荐的版面完成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改版,进一步整合公开信息,规范和完善公开版块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按要求开设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专栏,各旗县区均已完成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事项清单目录公示,公众可根据需要进行查阅或下载。

(五)监督保障

对全盟政府信息平台严格实行日检查、月普查、月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旗区各部门进行整改,共下发了月度检查通报12期,网站整改通知单36份、新媒体整改通知单18份。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共备案266个政务新媒体,对长期不更新的政务新媒体及时进行关停,截止目前共关停10个政务新媒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22

1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工作理念认识不深刻,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政务公开意识,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服务意识,认真抓好落实,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内容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准确、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作用。

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在政务新媒体上的发布力度,完善政务新媒体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与网民开展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搭建起政群沟通的“民心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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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4条,通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蒙古文”网站公开信息2883条,通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蒙古文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783条,通过“阿拉善行署办”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549条。

2021年,行署办公室主动公开公文62份,其中行署名义制发文件21份、行署办公室名义制发文件24份。公开人大代表建议3份和政协委员提案文件13份。编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报》12期,刊登以行署和行署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内容36份。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向社会公开行署办公室2022年财政预算和2021年财政决算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行署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2件,均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无涉及复议、诉讼信件,无被纠错。在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信息管理情况

行署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随公文一并报批。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府及部门文件,全部为可公开的非涉密文件,保密审查程序完备,没有失泄密情况的发生。梳理并公布2019年全面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和修订后重新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37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办推荐的版面完成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改版,进一步整合公开信息,规范和完善公开版块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按要求开设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专栏,各旗县区均已完成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事项清单目录公示,公众可根据需要进行查阅或下载。

(五)监督保障

对全盟政府信息平台严格实行日检查、月普查、月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旗区各部门进行整改,共下发了月度检查通报12期,网站整改通知单36份、新媒体整改通知单18份。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共备案266个政务新媒体,对长期不更新的政务新媒体及时进行关停,截止目前共关停10个政务新媒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22

1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工作理念认识不深刻,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政务公开意识,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服务意识,认真抓好落实,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内容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准确、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作用。

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在政务新媒体上的发布力度,完善政务新媒体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与网民开展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搭建起政群沟通的“民心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