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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盟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mw.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民委综合科联系(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阿拉善盟财政局六楼东602室,邮政编码:750306 ,电话:0483-8331225,电子邮箱:alsmw@126.com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阿拉善盟民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及时转载发布理论文章、“民族团结—典型模范”事迹及盟民委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的重要会议活动信息,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二是按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关简介、通知公告,权责清单、“三公”经费等,进一步提高了部门业务的透明度。2021年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75条。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34739个,网站总访问量82350次。通过“阿拉善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开相关信息,全年发布信息325条,公众号订阅数326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委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未发生因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不准确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我委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二是加强和规范网站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做到了所有信息严格把关审核,公开程序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盟民委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提升资源共享、协同共建水平,进一步完善各类公开政府信息数据的更新共享协同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负责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人员的培训,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为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抽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将在年度干部考核评估中予以运用,促使公开责任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纠  

其   

结    

尚  

审   

总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结  

果  

纠   

其  

结  

尚   

未审  

总    

结 

果维  

结  

纠 

其   

结  

尚   

未审  

总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阿拉善盟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问题是:一是信息更新内容少,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进一步梳理我委信息公开事项内容。我委主要负责全盟民族事务管理,由于民族工作领域敏感性强,保密要求高,需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事项。下一步我委将建立政府公开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督促各相关科室及时更新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全盟民族工作发展做好服务,推动民委工作更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阿拉善盟民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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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盟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mw.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民委综合科联系(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阿拉善盟财政局六楼东602室,邮政编码:750306 ,电话:0483-8331225,电子邮箱:alsmw@126.com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阿拉善盟民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及时转载发布理论文章、“民族团结—典型模范”事迹及盟民委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的重要会议活动信息,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二是按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关简介、通知公告,权责清单、“三公”经费等,进一步提高了部门业务的透明度。2021年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75条。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34739个,网站总访问量82350次。通过“阿拉善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开相关信息,全年发布信息325条,公众号订阅数326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委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未发生因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不准确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我委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二是加强和规范网站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做到了所有信息严格把关审核,公开程序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盟民委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提升资源共享、协同共建水平,进一步完善各类公开政府信息数据的更新共享协同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负责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人员的培训,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为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抽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将在年度干部考核评估中予以运用,促使公开责任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纠  

其   

结    

尚  

审   

总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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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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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   

未审  

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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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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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阿拉善盟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问题是:一是信息更新内容少,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进一步梳理我委信息公开事项内容。我委主要负责全盟民族事务管理,由于民族工作领域敏感性强,保密要求高,需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事项。下一步我委将建立政府公开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督促各相关科室及时更新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全盟民族工作发展做好服务,推动民委工作更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阿拉善盟民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