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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盟文化旅游广电局按照盟行署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对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及时自查和整改,针对存在问题,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在盟文化旅游广电局网站公开了本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分管工作情况、科室分工、办公电话、办公地址。同时,公布了一些与本单位相关的部门文件、规划计划、权责清单、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人事任免等信息,让市民和游客及时了解我盟文化旅游广电政策、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动态等重要信息。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6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开展政策解读2次,主要负责人开展政策解读1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予以公开0件。

3.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条例》和盟政务服务局的要求,我局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按时公开可公开政府信息,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4.平台建设情况。把政务信息平台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窗口,作为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模式,搭建了多形式、多元化的政务公开载体。加强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网站建设。同时,加大信息报送和审查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证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准确,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5.监督保障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规范政务公开日常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网站发布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加强与政务服务局工作对接,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各科室配合及时发布信息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2年1月25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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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盟文化旅游广电局按照盟行署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对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及时自查和整改,针对存在问题,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在盟文化旅游广电局网站公开了本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分管工作情况、科室分工、办公电话、办公地址。同时,公布了一些与本单位相关的部门文件、规划计划、权责清单、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人事任免等信息,让市民和游客及时了解我盟文化旅游广电政策、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动态等重要信息。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6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开展政策解读2次,主要负责人开展政策解读1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予以公开0件。

3.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条例》和盟政务服务局的要求,我局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按时公开可公开政府信息,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4.平台建设情况。把政务信息平台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窗口,作为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模式,搭建了多形式、多元化的政务公开载体。加强阿拉善盟文化旅游广电局网站建设。同时,加大信息报送和审查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证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准确,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5.监督保障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规范政务公开日常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网站发布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加强与政务服务局工作对接,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各科室配合及时发布信息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