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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能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阿拉善盟能源局编制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盟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为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大厅显示屏、公示栏等,主动公开工作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等组织机构信息和日常工作动态、会议信息等工作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84条,公开行政事项清单14项,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21条,信息公开目录63条。网站总访问量 42769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阿拉善盟能源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份,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根据盟行署关于网上政务办公要求和局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局对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了细化优化。官方网站标识码、ICP备案号、公安机关备案号全部按要求进行规范,全年独立用户访问30716个,总访问量42769次。

(五)监督保障。

    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提升公开制度化、信息化水平的同时,严格遵循“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文件“先审核、后公开”工作程序,强化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严防泄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盟能源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实效明显提升,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还没有完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融合还不够紧密,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2022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继续强化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局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工作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提高公众政务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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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能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阿拉善盟能源局编制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盟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为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大厅显示屏、公示栏等,主动公开工作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等组织机构信息和日常工作动态、会议信息等工作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84条,公开行政事项清单14项,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21条,信息公开目录63条。网站总访问量 42769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阿拉善盟能源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份,及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根据盟行署关于网上政务办公要求和局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局对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了细化优化。官方网站标识码、ICP备案号、公安机关备案号全部按要求进行规范,全年独立用户访问30716个,总访问量42769次。

(五)监督保障。

    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提升公开制度化、信息化水平的同时,严格遵循“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文件“先审核、后公开”工作程序,强化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严防泄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盟能源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实效明显提升,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还没有完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融合还不够紧密,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2022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继续强化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局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工作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提高公众政务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