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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阿拉善盟信访局为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提升行政服务环境,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扎实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作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阿拉善盟信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盟行政中心三号楼3516办公室;邮编:750300;电话:0483-8356724;电子邮箱:alsmx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阿拉善盟信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及盟委和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紧紧围绕全盟中心工作,紧扣重点信访工作落实,稳步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依托阿拉善盟信访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9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访信息159条,解读信息发布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300条。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量24025个,网站总访问量33301次,微信公众号订阅数489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不属于我局答复范围,已书面告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切实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宣传阵地建设,严格做好“阿拉善盟信访”微信公众号运行工作,按照全盟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切实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及时更新局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内设机构及部门简介等,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内容全面、栏目清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政策法规等信息,方便群众多渠了解信访工作政策法规和各级信访工作动态。目前我局设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各1个,均正常运营。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局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合力抓的局面。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收集和发送。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的内部审查、登记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负面清单等,形成了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了《阿拉善盟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阿拉善盟信访局政务公开制度》《阿拉善盟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阿拉善盟信访局政府网站管理制度》《阿拉善盟信访局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纠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


  审


  维


  纠


  结


  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2022年,我局将按照盟委、行署和上级部门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和范围,保证信息及时公开;三是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严格信息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1月10日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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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阿拉善盟信访局为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提升行政服务环境,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扎实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作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阿拉善盟信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盟行政中心三号楼3516办公室;邮编:750300;电话:0483-8356724;电子邮箱:alsmx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阿拉善盟信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及盟委和行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紧紧围绕全盟中心工作,紧扣重点信访工作落实,稳步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依托阿拉善盟信访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9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访信息159条,解读信息发布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300条。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量24025个,网站总访问量33301次,微信公众号订阅数489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不属于我局答复范围,已书面告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切实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宣传阵地建设,严格做好“阿拉善盟信访”微信公众号运行工作,按照全盟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切实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及时更新局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内设机构及部门简介等,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内容全面、栏目清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政策法规等信息,方便群众多渠了解信访工作政策法规和各级信访工作动态。目前我局设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各1个,均正常运营。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局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合力抓的局面。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收集和发送。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的内部审查、登记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负面清单等,形成了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编制了《阿拉善盟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阿拉善盟信访局政务公开制度》《阿拉善盟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阿拉善盟信访局政府网站管理制度》《阿拉善盟信访局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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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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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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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纠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


  审


  维


  纠


  结


  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2022年,我局将按照盟委、行署和上级部门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和范围,保证信息及时公开;三是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严格信息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