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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作。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fgw.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宏观经济研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83-833362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盟委行署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积极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营造规范、透明、开放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21年我委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总计536条,其中概括类53条,政务动态类220条,政务公开目录信息263条;微信订阅号信息发布442条;微信服务号信息发布48条;官方微博信息发布561条;多媒体信息发布平台信息发布80。2021年我委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发挥好“民心网”互动平台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2021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民心网诉求案件8起,均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

(三)信息管理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委内各科室及二级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分解,分管领导负责主抓,由办公室主管,日常工作由宏观经济研究中心承担。严格做到分管领导亲自部署、主管科室推进指导、承办二级单位组织协调推进、各科室(二级单位)做好职权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紧扣政策解读工作的定位,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以文稿解读为主,图片解读、新闻发布会等为辅。2021年我委发布政策解读4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以门户网站为主、政务新媒体和多媒体信息发布平台为辅、服务公众的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委政务微信订阅号、微信服务号、官方微博各1个,均正常运营,关注量稳定增加。

(五)监督保障

认真履行文件公开、信息发布的审查流程。经过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特别重大的由主要领导把关;建立《文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台帐》,文件或信息经发布审查工作人员、定密负责人层层审核,即“四审”后公开。对我委政府信息平台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至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修订相关的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有待进一步提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门户网站的阅读量普遍偏低,未能起到面向社会的、重要政务信息公开窗口的作用;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薄弱,力量缺乏,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短板。

(二)改进措施

一是树立政务公开的意识。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我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委内的政务公开的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服务意识,认真抓好落实,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内容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准确、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强化政策传播功能,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作用。

三是着重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在做好原有工作动态宣传的基础上,加大其他政务公开信息在政务新媒体上的发布力度,与门户网站数据同源、信息共享;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与网民展开互动,及时回应,全面解答,灵活传递政务信息,方便公民群众主动参与行政。

四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人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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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作。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fgw.al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拉善盟宏观经济研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83-833362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盟委行署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积极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营造规范、透明、开放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21年我委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总计536条,其中概括类53条,政务动态类220条,政务公开目录信息263条;微信订阅号信息发布442条;微信服务号信息发布48条;官方微博信息发布561条;多媒体信息发布平台信息发布80。2021年我委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发挥好“民心网”互动平台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2021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民心网诉求案件8起,均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

(三)信息管理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委内各科室及二级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分解,分管领导负责主抓,由办公室主管,日常工作由宏观经济研究中心承担。严格做到分管领导亲自部署、主管科室推进指导、承办二级单位组织协调推进、各科室(二级单位)做好职权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紧扣政策解读工作的定位,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以文稿解读为主,图片解读、新闻发布会等为辅。2021年我委发布政策解读4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以门户网站为主、政务新媒体和多媒体信息发布平台为辅、服务公众的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委政务微信订阅号、微信服务号、官方微博各1个,均正常运营,关注量稳定增加。

(五)监督保障

认真履行文件公开、信息发布的审查流程。经过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特别重大的由主要领导把关;建立《文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台帐》,文件或信息经发布审查工作人员、定密负责人层层审核,即“四审”后公开。对我委政府信息平台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至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修订相关的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有待进一步提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门户网站的阅读量普遍偏低,未能起到面向社会的、重要政务信息公开窗口的作用;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薄弱,力量缺乏,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短板。

(二)改进措施

一是树立政务公开的意识。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我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委内的政务公开的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服务意识,认真抓好落实,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内容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准确、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强化政策传播功能,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作用。

三是着重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在做好原有工作动态宣传的基础上,加大其他政务公开信息在政务新媒体上的发布力度,与门户网站数据同源、信息共享;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与网民展开互动,及时回应,全面解答,灵活传递政务信息,方便公民群众主动参与行政。

四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人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